翌日,早上六点半时,林徽因从梦中醒了过来。她已经睡得极久,脑袋发疼得几乎就要开裂了,揉了揉太阳穴,徐徐地从床铺上坐了起来。

她这一坐,柔软的棉被悄然从身体上滑落了下去。顿时一丝凉风灌入了被子当中,林徽因的整个娇躯都被冷空气笼罩着,不觉打了个哆嗦。

竟见自己的外套与外裤全部被人拔掉了,全身上下仅剩下一条小内裤以及一件小内衣。

“天啊……”

林徽因吓了一大跳,赶紧扫描了一遍房间里,却见整个房间除了自己之外,再无他人。慢慢冷静下来,她又检查着自己的身体,貌似并没有被男人侵犯过。

床铺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洗好的衣服裤子整齐地摆在哪里。那正是自己的衣服和裤子。

“怎么会这样?”

她闭上眼睛一回想,貌似昨天下午的时候自己跟几个线人接了头,不料却被线人所在的帮会的一群人给围堵了起来。

情急之下,她急中生智,称自己和他们是同行,这次找上门来,只不过是想找他们洽谈一桩生意而已。

当时她这么一说,那些混社会的当然是不会轻易相信她。然而,她所展现出来的大姐大的那种气势,倒还真有几分道上混的味道。

后来,她还真是见着了对方帮会的老大,然后与之交谈了一番,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竟是将那老大给说通了,当然,说通那位帮会老大的前提是购买他们五百斤的货。

交易日期就定在后天,商谈完毕,那位帮会老大便请林徽因喝酒。林徽因不敢不从,在那种情况之下,只能依言行之。

喝完酒后,她便离开了那个帮会的势力区域,才走出去没多久,她就感觉自己很不对劲。同时,观察力极为敏锐的她也是发现有不少的人一直在跟着她。

她知道来者不善,便一路上坐公交、打的士、绕小巷,足足花了半个小时才将那些人给甩掉。

后来……

“后来我记得我上了运河大桥,然后……对,貌似是有个人……把我抱走了。”

林徽因一步步想来,终于是想起自己意识模糊时所发生的事情。

许是因为职业关系,她对任何事情的各种小细节都极为敏锐,努力地再想了一番。慢慢地想起,貌似那位男人将自己抱到了一个酒店,然后开了房之后,还用水冲过她的头……

想到这里,林徽因的脸颊一阵火热。

“怎么晚上,我怎么会做出那么羞人的事?”

昨天晚上意识模糊,她的各方面反应根本不受理智的约束。

她不觉娇叱了一声,右手小拳头狠狠地捶在了床铺上。

“混蛋,那该死的黑虎帮老大严舫,给我喝的酒里一定下了药,怪不得当时一走出他们的地盘就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昨天晚上的各种画面,源源不断地如潮水一般疯狂地灌进她的脑海当中,阻之不得,挥之不去。特别是那位神秘男人侵犯她的那些细节画面,那时她虽然意识迷糊,可是眼睛却是看得见的呀。

一幕幕的画面,一种种的感觉,仿佛只要一回忆,就立刻又会在身体上重现一样。

林徽因大叫了一声,猛地甩了甩头,暗呼“侥幸”,还好昨天晚上那位神秘男人没有侵犯她最后一步,如果真的侵犯了她最后一步,以她的个性一定会找到神秘人,然后不顾一切后果,给他千刀万剐。

气了一阵,她赶紧穿好了衣服和裤子,从**爬了起来。

却在刚刚站起之刻,自言自语道:“不对,昨天那个神秘人,他……他会不会给我拍过照?”

现在这年头,什么样的怪人都会存在。有些坏人是生理变态,这样的人便是会以侵犯女性为乐趣;而也有些人是心里变态,这些人对生理需求较低,他们更想要满足的是心里需求。这类变态譬如偷衣贼、偷.窥贼等等等等。

数年之前,香港不是出现过一个艳照门么?多位当红清纯女星,被几张不堪入目的照片给毁了?

这事,不仅在香港有发生,甚至在内地也不少。

林徽因乃是做警察的,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很清楚。

“该死,那人会不会是严舫的手下,如果他真是严舫的手下,弄不好他真的已经偷.拍了我……”

想到这里,林徽因爆怒了起来,顿时风风火火地出了房间,一面回忆着昨天晚上那位男人的相貌,另一面,也立刻对酒店的负责人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并要求她们把昨天晚上的监控录象调出来看一看。

酒店方面很是配合林徽因的工作,二话也没说,就由前台的值班小姐给她查询起了昨天晚上的监控录象。

查看着昨天晚上的监控录象,林徽因果然是看到了自己进酒店的那一幕。当时,的确是有一个男人抱着自己进来的。

酒店的前台小姐,有一人昨天晚上也正是在此,当见得林徽因看到监控录象微微发呆,她便笑了一声,道:“小姐,那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林徽因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

前台小姐笑道:“这么说来是普通朋友咯?你这位男性朋友还真不错,昨天晚上你喝得烂醉,他却只是把你送到酒店就走了,临走之前,还留给了我们一个电话,说如果你有事,就打电话找他。”

“他留了电话?”林徽因眼睛一亮,好啊,冤有头债有主,还想着去哪里找你呢,没想到却是自己留下了线索。

“电话在哪里,给我看看。”

前台小姐便在抽屉里找了一下,然后抽出了一张手写的卡片,道:“咯,就是这个。”

林徽因气哼哼地,将卡片上的那个电话给纪录了下来。然后默默的下定决心,暗道:“混蛋,没经过我的同意就脱我的衣服和裤子,还偷看我的身子,我一定要挖了你的眼睛。”

……………………

这日上午,林徽因便是回到了警察局,她在缉毒队上班,已有两年的资历了。在警察局里有着不少的人脉,要凭借一个电话找出人来,只要对方电话尚在服务区,那就并不算太困难。

通过关系,她让同事帮她查询着那位神秘男人现在的所在点。

她的心里又气又恨,竟是先把后天的交易之事先抛到了一边。

“怎么样,查到了没有?”

公安所信息部,一名戴着耳机操作着电脑的人,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着什么。听到林徽因的问话,他的手又慢慢的停了下来,好像是在调试着什么,没多多久,他的电脑上便是显示出了一些东西。

那人说道:“这号码是sh市的,现在就在我们市里,”接着,用手指着电脑屏幕上的缩略图上的一个点,道:“喏,你看,就在这里。好在他的电话还在服务状态,要不然还真查不到。诶,这号码是什么人的?”看着林徽因气哼哼的,是人都知道她找这个号码的主人一定有大情况。便好奇地问了一句。

林徽因却严守秘密,仔细地看了看电脑上的缩略图,确定了那个信号点发射的位置,道:“这是我们缉毒队的事,跟你们信息组无关,你们别管。”

话一说完,她果断地扭转了身子,气冲冲地出去了。

……………………

对于一个本地人来说,同一个市的某一地方,只要叫得出名字,那就很容易会找得到。

林徽因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二十多年,再加上她是做警察的,整个市的任何角落,但凡叫得出名字,她都能立刻知道是在哪个方位,从哪里过去有捷径。

方才,她在信息部的卫星电脑上看到了那枚闪动着黄色亮光的信号的所在地点,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是在什么地方。

这会儿,她出了警局,气势汹汹地就朝孟缺所在地杀了过去。

“趁人之危,脱我衣服,我一定要你付出代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