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金璎璎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驯服那匹烈马,而且最好是再不让自己受伤的状况之下。

俗语也说过,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可不想白白在**浪费时间。如何让自己在不受伤的状况下,很安全的驯服这匹烈马成为首要必须解决的问题。

毕竟,若是成功驯服它,就能来个胜利大逃亡。因此,她必须要驯服它,并不仅仅是王爷小看了她,她要向他证明自己的能力。

可是,如何能让它变得对自己温驯呢?

她咬着手指头,眼睛骨碌碌的转。

那马并不抗拒自己靠近它,记得自己伸出手的时,它还闻了闻,也就是说它并不排斥那种香味。

可是,它为何会在自己骑上去后突然发狂,虽然烈马未驯服之前确实会如此躁狂,但是,她脖子上也挂着翡炎花的香袋,照理说这种情况是不该出现的。

翡炎花的效用是镇静情绪的,当初连雪玉那样的烈马闻过都变得温驯,难道是分量下少了?

她倒是想起这匹汗血马可比自己庄里的那匹马的骨架要高大得多,腿也很健壮,仿佛前腿在地上一刨,就能刨出一大块地皮。

看来还真是分量下少了,她下的量只够雪玉的量,当然压不下它狂躁的脾性。那么,只需再多下点就能让它变得温和起来。

她又自想了一会,为了以防万一,最保险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把自己变成一株草。如何让自己变成一株那匹汗血宝马会喜欢的草呢?

她思索了一下,眼睛就亮了。

推开门,正想出去找翠屏,不想翠屏自己却找上了门。

“翠屏,你来得正好,我正想去找你呢!”

“玉如姑娘,你找我有什么事?”

金璎璎将翠屏拉进来,“来,进屋说。”

翠屏随着金璎璎进了屋子,金璎璎招呼她在椅子上坐下,给她倒了杯水,“翠屏,我想麻烦你再帮我去买点东西。”

“没问题啊。”翠屏很爽快的道:“姑娘想买什么?”

金璎璎拉开抽屉,拿出那只炭笔,取出张纸很详细的画了张图递与她。

翠屏看着那张纸,露出困惑之色。

雪白的纸上画着一种叶片细长的草,一大簇一大簇的,旁边用炭笔标注着“甜苋草”。

“这是什么?”翠屏不由问。

“这是一种牧草,我想你帮我去买些这种牧草回来。”金璎璎指着画上的叶片又说道:“这种牧草一般有两米多长,那叶子根根竖起,像宝剑一样很直。叶子的颜色是深绿色的,整个叶片摸在手上很软滑。”

翠屏念了句,喃喃道:“原来这三个字是写的甜苋草啊!”

金璎璎这才想起翠屏不识字,点头道:“是的,你要是去了外面买的时候念不清这名字,可以把这张纸给卖草的人看。”

“好,这事包在我身上!”翠屏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金璎璎很感动的道:“翠屏,你帮了我这么多忙,谢谢你了。”

翠屏目光闪动,继而笑起来,“姑娘怎么这么客气了,只是帮姑娘跑跑腿而已,没什么的。”

金璎璎探手入怀,掏出一张银票递给她,“这银票一共有四百两,其中三百两你去帮我买些草回来,剩下的一百两送给你,当做是你出去帮我买东西的报酬。”

“这个不用了吧!”翠屏摇着头直摆手,“姑娘也总在帮我梳头,我都没有什么可以答谢姑娘的。”

“你收下吧!”金璎璎笑道:“在这府里都没什么人理我,你陪我说话解闷,陪我玩,还帮我出去买东西,你拿我当朋友,我也该拿你当朋友啊!这也是我的一点心意,你要是再推脱我就生气了。”

朋友?

翠屏听到这话,怔了一下后,露出非常感动的表情,“玉如姑娘你拿我当朋友?”

“当然啊!”金璎璎笑起来,接着又自嘲的低下头,“我这个人,其实长这么大都没什么朋友,你是第一个和我玩得这么好的人,我自然是要对你好的。”

翠屏又发了一会怔后,才勉强收下,又问道:“姑娘要这些草做什么?”

金璎璎解释完,换了个话题,“翠屏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啊?”

“我来是想找姑娘帮我梳个头,姑娘你有空吗?”

“当然有,那些材料都不够,等买回来才能开始做,现在也没别的事了,不如就帮你梳个头,把你打扮得美美的,好帮我出去买东西。”

翠屏喜滋滋的点头,在金璎璎桌边坐下。

金璎璎就着铜镜开始为翠屏梳妆打扮起来,一番妙手装扮之后,翠屏果然又是焕然一新,变了个面貌,这次金璎璎连带给她重新画了个适合这个发髻的妆容,这顿时间一个秀巧闲雅的少女就盈盈而现。

翠屏凝望着镜中的自己感叹道:“玉如姑娘,你的手真的很巧,每次都能给我一个惊喜呢!”

“不过呢,你衣服的颜色不太适合这个发髻……”金璎璎歪着头,手支在下巴上想了会,走到柜边,打开柜子拿出一件很漂亮的衣衫递给她,“穿这件吧!”

翠屏摸着衣服的料子直摇手,“这衣服这么贵重,我不能要。”她只是摸了一下,就发现料子质地上乘,看做工也很精美,于是不敢要。

“怕什么啊!这是我给你的,要是谁和你说不能穿,你就说是我让你穿的,有什么我是会给你担着的。”金璎璎将衣衫硬塞到她怀里,“再说呢,你这个发型是最配这件衣裳的,只有这件衣裳才能显示出你那个发髻和妆容的韵味,不要再推脱了!”

翠屏犹豫一下,她确实很喜欢这个发型,也想看看自己穿上这件美丽衣衫的模样,又见推脱不过,只好穿上了。

这一穿上,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她顿时惊呆了。

青铜镜里。

那个乌发如云的少女,明眸如水,皓齿如贝,橘红色的缀珠上衣,配着橘红色双绣云雾百水裙,宛如秀雅的闺阁千金。

翠屏大睁着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许久说不出话。

金璎璎瞧着翠屏吃惊的模样,满意的抱臂笑起来。

其实,她会喜欢易容,也是因为易容能扮成各式各样不相同的人,带给自己全新的体验。从最初的新奇到现在的娴熟,经过七年岁月的淬炼,她对发髻和衣衫搭配,配饰和妆容的呼应都有了很深入的研究。那各种技巧都了然于心,用时只需随手拈来即可。

只是,在入王府之前,她易容的对象只限于自己,那种装扮的乐趣也只是独乐乐,作为山庄大小姐的她,又怎么会去给下人化妆打扮呢?这次入了王府,身份和境遇的改变,让她有机会给别人装扮了,她发现每次给翠屏装扮完后,看到翠屏充满喜悦的笑脸,她所能感到的不仅仅是兴奋,而是还有一种连自己也无法言说的心灵满足感。

这种感觉让她非常开心,有了一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那种说不出的成就感,远比自己易容成别人,而没人认得出,更让她觉得胸中很是舒坦,仿佛天地都在胸中变开阔了一样。

她很喜欢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