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白人提出的要求,印第安人没有不欣然答应的,并且都予以满足。印第安人当时是施主,白人是乞者。今天局面却改变了:红色人的力量被削弱了。邻居的人数增加,红色人的权力越来越小了。布满合众国各地的许多昔日强大的部落,而今能免于大灾大难的已经所剩不多了。在我们当中往昔以强大著称的北方诸部落,如今也几乎灭绝。这就是至今美洲红色人的遭遇。”

“我们幸免于难的这些红色人,难道也得一样去死吗?”

“从无法追忆的远古时期起,我们共同的在天祖先,把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给了我们的先人,我们先人把它作为遗产又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留了下来,因为这里有先人的遗骨埋藏着。什么时候我们会让出或者放弃这块遗产?请允许我们冒昧地问一问:除了继承权和最先占有权之外,还有什么更加充分的权利可以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土地呢?我们知道,现在佐治亚州和合众国总统硬说我们已经丧失这项权利了。但是这是毫无根据的。

在什么时候我们丧失了它?我们犯了什么罪行导致我们丧失这项权利呢?你们是在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在大不列颠国王的旗帜下曾经同你们打过仗吗?假如这就是罪行,那在这次战争后签订的第一个条约中,你们为什么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呢?当时你们为什么没有在这项条约中加进去‘合众国愿意同柴罗基部媾和,但是为了惩罚它参战,兹宣布:只把柴罗基部视为土地的佃户,当与柴罗基部接壤的州要求它撤走时,它必须服从’这样的条款呢?你们那时是这样可以说的,但是当时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的先人也没有同意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土地的条约。”〔托克维尔实际上是节译的。全文见第二十一届国会(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311号报告第7页以及下面几页〕这是印第安人说的,而且都是实情。他们所预见的事,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了。

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北美土著的命运,他们的灾难好像都无法避免:他们如果继续保持野蛮,白人就会一面前进一面驱赶他们了;他们如果想要避免开化,与比他们开化得多的人接触后,自己就要受到压迫和忍受贫困;如果从一块荒野继续漂泊到另一块荒野就会灭亡;如果设法定居,也还是会灭亡。只有依靠欧洲人的帮助他们才能开化,但是欧洲人的来临却让他们的处境更糟糕了,欧洲人又把他们驱回到野蛮的生活中去了。只要在荒野里继续生活下去,他们的民情就不会发生改变。当他们被迫去改变时,就为时已晚了。

西班牙人曾用他们的猎犬像追逐野兽那样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像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毫无怜悯地洗劫了新大陆。但是他们没能把印第安人杀光,疯狂也总有一个限度。幸免于难的印第安人,在大屠杀过后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并且也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生活方式①。

与西班牙人相反的是,对待土著人,美国人表现得还比较讲究规矩和法制。如果印第安人愿意保持他们的野蛮状态,美国人决不干涉他们,而且是以独立的民族来看待他们。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续购买以前,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某一印第安部落因为不幸事故而在原地无法生活下去时,美国人就会伸出兄弟的手,把他们送到一个远离故土的地方去,让他们在那个地方自生自灭。

西班牙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让自己遭到奇耻大辱,用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也没能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未能阻止印第安人与他们分享权利。美国人则用十分巧妙的手段,不慌不忙地通过合法的手续,以慈善为怀,避免流血,不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②,都实现了双重目的。消灭人是通过尊重人道的法律途径来进行的,这是美国人的一绝。

在美国的黑色人种的处境③和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危险废除蓄奴制和消除其一切痕迹为什么在现代比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对黑人的偏见似乎随着蓄奴制的废除而日益加深——在北方和南方各州黑人的地位——为什么美国人要废除蓄奴制——让奴隶致蠢的奴役不再能使奴隶主发财致富——俄亥俄河左岸和右岸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应归因于什么——随着黑色人种向南方退却蓄奴制也转移至南方——这一现象怎样解释——废除蓄奴制在南方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南方的美国人为什么在厌恶蓄奴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印第安人生存在孤立状态中,并将被消灭于孤立的状态中。黑人的命运却几乎总要和白人的命运交织。这两个种族互相联系,却不混为一体。既不能把它们完全分开,又不能使它们完全结合。

①在本书第一版的发行期间,跟我一同前往美国旅行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正在写作一本题名为《造成这种结果的荣誉,不该属于西班牙人》。如果在欧洲人来到之前不是印第安诸部已经定居务农,也无疑使南美的印第安人会像北美的印第安人那样走向灭亡了。

②有关这一点,首先应当看一看1830年2月24日以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的名义的贝尔先生提出的报告。

在这份报告的第5页,他以非常合乎逻辑的推论旁证博引地论证:“印第安人绝对没有权利因为他们祖先的占有而拥有产权和主权,我们从来没有公开或暗自放弃过这一主要原则。”

听到这份出自一位高手的报告时,我们真为作者的信口开河而吃惊,他的论据不以自然权利和理性为基础,即被他称为抽象的理论原则。其次我感到,文明人和未开化人之间存在的差别,以是否合乎正义的观点来看,就在于前者对后者的权利的正义性提出疑义,而后者听任前者侵犯自己的权利。

③在讲述这个问题之前,请读者回想一下我曾在本书的绪论里提到的一本书。这本书即将出版,它的作者是一起同我去美国考察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他的主要目的是让法国明白在美国黑人处于什么地位。德·博蒙先生深刻地阐述了我只能在这里略加说明的问题。

他的书里收藏了大量珍贵的、从未发表过的立法文件和历史文献,并且附有鲜艳而真实的图片。凡想要了解一旦统治违反自然和人道将是如何逐步加剧压迫的读者,不妨去读一读这本著作。在威胁美国的未来的灾难中,最可怕的是黑人出现在这片国土上。虽然观察家们的出发点不同,但他们在考察美国目前的困境和未来危险的原因时,总是要归结到这一主要事实。

一般来说,人们好高骛远和拼命追求,常常会导致长期的灾难。然而有一种灾难却悄悄地降临于世界上:它最初是以人们刚能察觉的形式出现在一般的权力滥用之中,肇始于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一个人之手;随后,它像可怕的病菌被撒在大地的某一些点上那样,经过自身的繁殖,轻易向四处地蔓延,随着它所在社会的发展自然地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蓄奴制。

最初的基督教废除了奴役,而在16世纪,基督教徒又将它恢复了。但是他们决不是把它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这种实施是针对一个种族的。他们使人类再次受到创伤,虽然这次创伤的规模不大,但是要治愈它就困难多了。

对蓄奴制本身和蓄奴制后果这两件事要加以区分。

蓄奴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基本是一样的;而这种灾难的后果,在现代就与古代大不相同。在古代,奴隶与主人属于同一种族,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要高于他的主人①。他们之间的唯一差别是有无自由。奴隶一旦拥有自由,奴隶与奴隶主就容易混为一体。因此古代人取消蓄奴制的办法非常简单:就是把自由给予奴隶,而且他们只要普遍采取这个办法,就会获得成功。

但在古代,取消奴役以后,奴役的痕迹还在一个时期内继续存在着。

有一种偏见让人看不起比自己地位低的人,而当这些人与自己平等以后,他还会长期看不起人家。在财富或者法律造成不平等之后,总是有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的不平等产生出来。但是在古代,奴役的这种第二次效果有一个限度。一旦奴隶获得自由后,与生来自由的人就将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难以把他与那些自由人区别开来。

改革法制是古代人的最大困难,改变民情是现代人的最大困难;现代人的真正困难又和古代人所要解决的困难有联系。

因为现代人把蓄奴制的无形的和短期的压迫与种族差别的有形的和长期的压迫极为有害地结合在一起了。每当回忆起蓄奴制,某些种族就会感到耻辱,而且这些种族又难以摆脱这种回忆。

非洲人没有一个是自由来到新大陆的海岸的。因此今天居住在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奴隶就是已经解放了的奴隶。于是,黑人将其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后代。奴役可以被法律废除,但是抹去奴役的痕迹唯有上帝能做到。

现代的奴隶与奴隶主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族源上,都是不同的。你可以让黑人获得自由,但是你却无法让欧洲人把他们当成是同类人。

①大家知道,一些古代著名作家就是奴隶或者曾当过奴隶。希腊的伊索和罗马的忒伦底乌斯就是这样。

被蛮族抓去当俘虏的奴隶很少,蛮族的战争目的是要奴役文明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他们生下来就低人一等,是以奴隶的身份进入社会的异类,我们只勉强承认他们有人类的一般特点。我们觉得他们的面貌可憎,智力有限,趣味低下,几乎把他们视为介于人兽之间的生物①。

现代人在废除蓄奴制以后,还要破除比蓄奴制还要不好对付的三个顽固偏见。这就是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肤色的偏见。

我们有幸生在大自然让我们都相似和法制让我们都平等的人们中间,但是这一情况也使我们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这个困难就是让我们很难理解那条把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鸿沟。但是我们可以用类比推理的方法得出一个不会特别离谱的看法。

在我们国家,有过一些主要由立法所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纯粹由法律规定的尊卑,是人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大虚构!这分明是在同类人之间建立的永恒差别,是对人性的最大程度的违反!这种差别却存在了数个世纪,现在仍然存在于许多的地方,并到处留有只有时间才能抹去的存在于想象中的痕迹。既然纯粹由法律规定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以根除,那么怎样才能消除那种看起来还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

至于我,当我想起一些贵族团体,不管性质如何,不管怎么脱离人民群众;一旦想起这些贵族团体时,为了将把它们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保护起来,一连几个世纪煞费心机时,要想看到一个举着鲜明旗帜的贵族制度自动消灭,我觉得是没有希望的。

因此我认为,那些希望欧洲人与黑人会有一天混为一体的人,是在异想天开。我的理性告诉我,这一天是不会到来的;我在观察事实时并没有见到此种形迹。

凡是白人强大的地方,迄今为止黑人都处于屈卑和被奴役的地位;凡是黑人强大的地方,黑人就会消灭白人。这两个种族之间向来如此,他们唯一的结局只能是这样。

现在来谈今天的美国。我清楚地看到在一些地方,正在消除把两个种族隔开的法律屏障,但是民情方面的屏障并没有被消除。我发现,蓄奴制衰弱了,可它所造成的偏见还在。

美国的有些地方,黑人已经不再是奴隶,他们与白人是不是更接近了呢?在美国待过的人都会看到相反的情况。

在已经废除蓄奴制的州,我觉得种族偏见反而比在尚保存蓄奴制的州更加强烈;没有一个地方的种族偏见像在从来不知蓄奴制为何物的州那样不能令人容忍。

不错,法律在联邦的北部,准许黑人与白人合法结婚,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人结婚的白人男人了,这种婚配的例子也难以见到。

凡是废除了蓄奴制的州,都差不多授予了黑人以选举权;但是他们如果去投票,就会遭遇生命危险。受到迫害时他们可以去告状,但是当法官的都是白人。法律准许黑人充当陪审员,偏见却排斥他们出任陪审员。为欧洲人子女开设的学校,黑人的子

①为了让白人放弃关于黑人智力和道德都不如古代奴隶的观点,黑人必须去转变,如果不能转变,白人的这种观点仍将存在下去。女不能进去。在剧院里,黑人即使有钱也买不到和曾经是他们主人的白人并排的票。

他们在医院里与白人分开。虽然黑人也和白人一样做礼拜,但是不能在同一教堂里祈祷。黑人有自己的教士和教堂。虽然天堂的大门没有对他们关闭,不平等的地位却让他们停在来世的墙外。当黑人死去时,他们的尸骨就被扔到一旁,身份的差别甚至造成了死后的不平等。

可见,虽然黑人获得了自由,但是他们并没有分享到向他们宣布的权利、苦乐和劳动机会,甚至死后都进不了同一墓地。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与那些人都无法做到平等。

在南方仍然保存着蓄奴制,黑人与白人的隔离还没有如此严格。有时候黑人还能与白人一起劳动和娱乐,在一定范围内白人也同意与黑人在一起。对待黑人的立法很严,然而人们的习惯却有着比较宽容和同情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