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看到美国人将神职人员派遣到新建的西部各州,并在那里建立学校和教堂,还自发组织起各种团体。他们担心宗教在西部各州的森林里绝迹,惧怕迁移到那里的人不会像在原籍时那样自由。我曾遇见一些新英格兰的居民从故土离开,长途跋涉来到密苏里河两岸或伊利诺伊州的大草原上,以便在这些地方给基督教和自由奠基。宗教的热情在美国就是如此在爱国主义的温**不断提高的。你可能认为这些人完全是为了来世;然而你想错了,永生仅是这些人关心的事情之一。当你跟这些基督教文明的传播者谈话时,你会为他们一直论及今世的美好,为他们原是教士但跟你谈话时却以政客的面目出现而吃惊。他们会对你说:“美国的各共和州是彼此依赖的;假如西部的一些共和州陷入无政府状态,或被戴上专政的枷锁,那么,在大西洋沿岸繁荣昌盛的共和制度,便会遇到严重的危险。所以,我们希望新建的各州同样信奉宗教,从而能让我们将自由维护下去。”

这便是美国人的见解,然而有些书呆子觉得我的观察有误。他们总是旁征博引地向我证明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然而其中单单缺少我所赞美的宗教精神;我向他们指出,人们关于自由和人类幸福的看法,在大洋彼岸,仅是没有跟斯宾诺莎一样相信世界是永恒的,没有跟卡巴尼斯一样主张思想是头脑的分泌物罢了。说实话,对这些话不需作答,仅能说,讲这种话的人从未到过美国,也未曾见过笃信宗教和享有自由的民族。所以,我只好等他们去过以后再谈。

在法国,有些人将共和制度看做显示自己伟大的临时手段。他们用眼睛把穷困苦难的他们跟有钱有势的显贵隔开的那条鸿沟估量了一下,便想用废墟上的残垣破壁将这个深渊填满。他们主张自由,正像中世纪的自由佣兵维护国王。不论他们穿着何种颜色的服装,参加战斗都有自己的打算:希望共和制度可以长久到将他们从当前的卑微中解救出来。另一种人,而不是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向往自由的。这种人把共和制度看做一种长治久安的政体,是理想和民情迫使当代社会必须追求的目的。他们真心希望将人教育成为自由的人。这些人是出于自己的激情,而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攻击宗教。制度能不要宗教信仰而进行统治,但自由的国家却不能这样。

在他们所赞扬的共和制度下,宗教,比在他们所批判的君主制度下更为必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任何其他制度下更为必要。当政治纽带松弛但道德纽带并未得到加强时,社会怎么能避免崩溃呢?假如一个自主的民族不服从上帝,它能做出什么呢?宗教在美国发生强大影响的主要原因美国人注重政教分离——法制、舆论和神职人员本身都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努力——宗教在美国能对人们的灵魂发生强大影响,应归功到这一原因——为什么——人们今天在宗教方面所处的自然状态是怎么样的——在某些国家,是哪些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们习惯这种状态18世纪的哲学家们用一种十分简单的方法解释宗教信仰的渐渐衰退。他们说,伴着自由意识和知识的提高,人们的宗教热情势必逐渐消失。遗憾的是,此理论完全不符合事实。

在欧洲,有些人只是由于愚蠢无知而不信宗教;但在美国,你却能够看到作为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有教养的民族之一的美国人,用极大的热情履行着宗教义务。

一到美国,最先引起我注意的,便是宗教在这个国家的影响。在美国我逗留的时间越长,越感到这个让我感觉新鲜的现象的政治影响之强大。

我在法国看到宗教精神跟自由精神几乎一直背道而驰;但在美国,我则发现两者是紧密配合的,共同对国家进行统治。

我想找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的愿望一天比一天强烈。

为了查明这个原因,我曾跟各个教派的信徒交谈,特别是对属于不同教派和终生献身于宗教事业的教士们的团体进行了访问。因为我本人信奉天主教,所以我极其愿意跟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接近,对和他们的大多数人亲密交谈的机会我从不放过。我向他们中的每个人谈到我的惊讶和疑问。最后我发现,他们仅是在细节问题上看法不同,然而都将宗教在美国发挥和平统治的作用归功于政教分离。我可以断言,在美国逗留期间,我从未遇到一个人,不论是神职人员还是俗人,在此问题上有不同看法。

这便令我比之前更加专心于考察美国神职人员在政界的地位。我惊奇地发现,他们没有一个人出任公职①。我没有看到一个担任行政职务的神职人员,在众议院和参议院里也没有看到他们的代表。

在许多州里,法律将他们进入仕途的大门关上②;在所有的州里,舆论都不允许他

①不包括他们大部分人在学校里担任的职务。美国的大多数学校是由神职人员建立的。

②见《纽约州宪法》第七条第四项。

见《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三十一条。(托克维尔所引系1776年宪法) 见《弗吉尼亚州宪法》。

见《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一条第二十三项。(1790年宪法) 见《肯塔基州宪法》第二条第二十六项。(托克维尔所引系1799年宪法) 见《田纳西州宪法》第八条第一项。(1796年宪法) 见《路易斯安那州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二项。(下转208页)们从政。

后来,当我对神职人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进行考察时,发现他们大部分人好像自愿不搞政治,而将这一行的荣誉让给他人。

我听到他们对野心和邪恶信仰的痛斥,而不论这些东西用什么政治观点来遮掩。

然而,在听的过程中,我得知他们认为,只要一种政治观点是真实的,上帝并不惩罚抱有此种观点的人;政府管理方面的错误,与盖错一座房或犁错一垄地相比,罪过并非更大。

我看到他们小心翼翼地躲开所有党派,唯恐对自己利益有所损害,尽力避免跟它们接触。

这一切让我坚信他们的话都是真实的。因此,我准备探讨事实的成因,即寻找到底是什么力量在对宗教的表面影响予以削弱的同时却加强了它的实际影响。我确信我可以找到这个力量。

仅仅60年的短暂人生,还不足以让美国人发挥其全部的想象力;不是十全十美的现世生活,也决不能让他们心满意足。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总是希望人生无可限量,对本身的生存有一种天生的不满足感。人既害怕死亡,又轻视生命。这些不同的情感促使人的灵魂凝视来世;而正是宗教把人引向来世的。所以,宗教只是希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正同希望本身的自然合乎人心一样,宗教的自然也合乎人心。只有精神的暴力对人的天性施加影响,或人的理智迷乱,才会让人放弃宗教信仰。然而,却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让人恢复宗教信仰。有信仰才是人类的常态,没有信仰只是偶然的现象。

当只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时,一切宗教都能从人本身汲取用之不竭的力量因素,这是由于这种因素是人性的主要构成之一。

过去的某些时代,宗教除了本身固有的这个影响之外,还可以得到指导社会的现世政权的支持,以及法制的人为帮助。在那样的时代,人世的政府曾与宗教紧密结合,从信仰和恐吓两个方面去控制人们的灵魂。然而,当宗教与人世的政府建立这样的联盟时,我敢说它会像一个人犯错误那般,即它可以为取得它不应有的权力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力,为现在而牺牲未来。

当宗教把它的帝国建立在所有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愿望上的时候,它就可以获得普遍性。然而,它只要与一个政府结成联盟,那么就必然采取只适用于某些人的原则。所以,宗教与一个政权结盟之后,将失去支配一切人的可能,而增加对某些人的权力。

宗教只有依靠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安慰的感情,才能将人类的心吸引到自己的方面来。而当它与人生的苦难情感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则会被迫去帮助那些要求利(上接207页)《纽约州宪法》有关的条文如下: “鉴于神职人员以服务上帝和拯救灵魂为主要职责,且不得松懈,所以任何教派的神职人员或 教士……都不得或不能在州里出任任何文职或军职。”(1821年宪法第七条第四项)而不是要求爱的盟友,并且会把那些全力反对它,但还在继续爱它的盟友的人斥为敌人。所以,宗教不会分担统治者所煽起的仇恨的后果,如果它不分享统治者的物质权力的话。

表面上建立得很巩固的政权,并不能保证比一个时代的利益或一代人的观点更持久,并且往往会比一个人还要短命。法制可以改变看来似乎十分稳定和十分牢固的社会情况,并且在改变社会情况的同时也可以改变其他一切。

像人生在世一样,人们在社会上建立的权力,都是转瞬即逝的,如白驹过隙。权力的迅速更替正像人生的苦乐多变。至今还没有看见一个政府一直依靠一种永不消失的利益,或者一直受到始终不变的人心的支持。

有史以来,人们的偏好、感情和激情,总是以同样的形式反复重现。一种宗教只要被它们所支持,便能在一段时间内得势,至少不会被另一种宗教消灭。然而,宗教一旦依附于现世利益,几乎又会和世上的一切权力一样脆弱无力。只有宗教能够永垂不朽,然而与那些短命的权力结盟,就是把自己拴在这个权力的命运上,并且经常是伴随着昔日支持这些权力的激情的消失而灭亡的。

所以,宗教同各种政治权力结盟时,只会让自己担起沉重的盟约义务。不需要依靠政治权力的帮助,宗教就能生存,而假如给予政治权力以帮助,就会使自己灭亡。

我刚刚指出的危险,虽然不总是表现得那么明显,但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

在某些时代,政府仿佛是永垂不朽的;然而在另外一些时代,社会的生存又好像比人的生命还要脆弱。有些政体让公民处于昏睡状态,而另一些政体则使公民保持兴奋状态。

当法制好像十分稳定,政府好像十分强大的时候,人民察觉不到政教结合可能产生的危险。

当法制显得十分不稳定,政府显得十分软弱的时候,危险是有目共睹的,却已经来不及避免了。所以,必须学会很早便预见出危险。

随着一个国家的社会本身日益走向共和,社会状况日益趋向民主,政教结合的危险性也必定渐渐增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政治理论将相继迭起,国家权力将经常易手,人事、法律和制度都将处于飘忽不定的状态,而且不是一时半会儿,而是长期这样。喜变和爱动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性,就好比昏睡和停滞是君主制度的定则一样。

既然美国人每一年改选一次地方官员,每两年改选一批新的立法者,每四年改换一次政府首脑,不让宗教沾政治的边,而把政治不断地交给新手去做试验,那么,宗教在众说纷纭和舆论常变之中能够依靠什么呢?它在党派的斗争之中能到哪里去找自己应享有的尊重呢?它在所有一切都处于毁灭状态之下时能够永垂不朽吗?

美国的神职人员,早于他人看清了这个情况,并依据这个情况采取了行动。他们已看明白,想取得政治权力,就不得不放弃宗教的影响力。结果,他们分享国家兴衰的苦乐,而宁愿不要政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