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情不自禁地怀有恻隐之心,频繁而随意的交往使他们能够每天接触,一切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时,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时能够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向其同胞请求协助时,几乎很少会遭人拒绝。我曾数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自发助人的义举。

假使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人们会从四面八方赶来救助罹难者。如果某个家庭横遭大难,即使是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尽管每个人捐助得不多,但是集腋成裘,便能够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某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常常在茫茫人海中孤立无助,就好比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在美国,却并不存在这种现象。尽管美国人的态度向来冷淡,并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即使他们没有及时去帮助别人,也不意味着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与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并不矛盾。我甚至觉得它们几乎是互相协调的,而决不是对立的。

一方面,身份的平等使人们感觉到自己的独立,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软弱。他们的确获得了自由,但是却有无数的意外威胁降临到他们头上。经验使他们很快就能懂得,虽然他们并不总是需要别人帮助,但不可避免地会需要他人的帮助。

在欧洲,我们时常能够看到,具有相同职业的人会随时互助。他们遇到相同的苦难,这能够使他们向彼此寻求支持,而不管在其他方面他们是何等铁石心肠、何等自私。因此,当他们中有的人遇到困难,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者是格外努力一番就能够挽救时,其他人一定奋力支援,从来都不袖手旁观。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十分关心那个人的命运,因为一旦他们的努力被证明是无效的,他们就会立即把支援抛到九霄云外,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然而,他们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根据这种默契,每个人都需要承担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当他自己有困难时,也可以请求他人的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能够更了解我的思想。

事实上,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有一种契约与我刚刚提到的默契类似。他们认为人们之间存在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以及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时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份越是平等,人们就越发理解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的重要性。

在民主国家,会广为施舍的人并不存在,但人们能够常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每个人都是乐于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