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接触篮球

1989年9月24日农历就是8月25啦,在某个农村里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一个婴儿来到了这个世上。因为他老爸希望儿子以后能飞黄腾达,单名一个飞字姓洪,所以叫洪飞。

小时侯,他和一般孩子一样,整天就知道玩。因为在农村,所以整天在地里打泥战,去山上摘野果。整天无忧无虑,啊啊,小孩子就是好,那么天真,那么单纯,从不会去想除了玩之外的事。

1996年,他开始了小学读书生活,因为学校离家比较远,每天都要走3公里多的路,练成了农村人特有的好身体,2001年到他五年级毕业的时候,在他脑海里小学生活一点也不快乐,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无聊。他的性格也慢慢的开始内向起来,不喜欢和别人说话。在他看来人生就像一张白纸,无聊。

2000年,即小学生活结束后,又开始了初中的读书生活,学校离家比较近,但因为在农村的原因,学校很差,只有一百多人,大多是来自农村的学生,但也有几个来自城市,说什么城市空气不好,来农村空气好点,其实不然,那些小孩在城市天天做坏事,所以拉到农村来读,就算做了坏事,给农村一点钱就可以了。在这所学校奇迹发生了,居然有一台电脑,那也是洪飞无意中路过校长室看到的,对当时的他来说,一点也不知道,这个用电的脑,为什么会比人脑聪明,或许就是这个脑用电,而人脑不用电。而电比人的血液的还要快的原因吧。这学校最大的特色就是隔着一条河,每当升国旗的时候,隔着河就有人敢面对正在严肃升旗的学生,拉下裤裆撒尿,那人完全不把国旗当一会事,因为这河有十几米长,所以学生们也看不见那么怎么撒尿的。而他那泡尿也做了应有的贡献,就算没毒死鱼,也淹死了不少花花草草。

哦,对了,这学校还有一对不对称的篮球架,有一边的篮球架高,有一边的篮球架低。篮球在洪飞眼里,只是几个白痴拿着那个圆圆的,外面粗糙的,被称为篮球的东西,在操场上跑来跑去。更让他想不通的是那跑个半死的人就为了把篮球扔进那个圆圆的被称为篮筐的圆形圈里。

但事事难料,洪飞怎么也没有想到,篮球将陪伴他一生。是在有一天放学洪飞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无聊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就当他路过一家平时不常光顾的小卖店时,他随便看了一眼小卖店,无意中他看到了小卖店的电视里正放一个黑人拿着篮球在球场上誓虐。他又认真的看了一眼,看到频目上写着2000年nBA扣篮大赛冠军,文斯-卡特,以几个非常、非常、非常漂亮的扣篮拿到了冠军。

这时洪飞好像傻了一样站在那里,在他脑海里不知道nBA,不知道扣篮大赛,他唯一知道的是那个叫文斯-卡特的人在篮筐上飞来飞去,世界上竟有这样的人,真是非(飞)人啊?洪飞口中念道。他第一次感觉到篮球是这样的有魅力,文斯-卡特是吧,好,我一定会超越你的,洪飞心里暗暗的发誓着。

自从这以后,平时上课很少能看见洪飞,就算有见到他,他也趴在桌上睡觉,他整天就知道打篮球,把皮肤晒的很黑,全身的肌肉很结实。因为常常旷课,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大骂一顿。可以他总是用他的那无神的眼睛看着老师,虽然老师在骂他,但是他好像一点都没听见,因为他脑里都是怎样逃课去打球。

也被家长说,就说他老爸吧,原本希望儿子飞黄腾达,而现在,儿子现在整天不去上课。被他老爸也揍过,可是他全身结实的肌肉,被他老爸揍几下,一点事都没有。

他每天还在做同样的事,打篮球,去小店看nBA比赛学技术。对于这样的学生,学校也爱理不理了,随他自生自灭。初一读完的时候,他的技术在学校已经无人可敌。也就在这时他脑里出现一个想法,去离家较远的藤桥中学读书,去那里挑战更强的对手,他把想法告诉了他老爸,当然是为了篮球没说。他老爸想,儿子或许去了藤桥中学,学习成绩会好起来,因为藤桥中学比较严,所以他老爸也同意他去藤桥中学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