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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家开始张罗着秋季就举办婚礼。大旭因为已经结过一次婚,没有表现出太多热情,而落莲,连魂都不知道丢到哪去了,对待这件事就像例行公事一样无奈。

听人说初恋是爱别人,再之后就是爱自己,落莲不必说别人如何不好,她发现自己也有私心了,不再像对鲸王一样,喜欢他就是喜欢他,因为喜欢他才要嫁给他。而这时却是只有当有了理由,她会要嫁给他,但喜欢或不喜欢他,天知道。落莲总是想,她若是个男人,她也不会喜欢自己这样的,过去不成熟,现在又太麻木。她也算是有经验了,现实了,实际了,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时候做投资,不会付诸于“爱”,只会计较和权衡利弊,只会算计和考虑风险。她会变得什么都不说,她心里的东西,却深深地埋着,只有自己知道。对于“爱情”,或者说伴侣关系,她越来越趋向于“不传奇”,这样“不传奇”的,反而才传奇,以前信奉的一些东西,未免显得稚嫩不可行了。

信奉的东西远去了,可是心性变不了。她依然觉得最大的幸福,是兼具一个心爱的人和一份心想的生活。

算了吧,别做梦了,这样就行了,落莲不能以为自己很悲哀,她只是平凡人罢了。

两个人去买结婚要用的东西,是落莲和大旭第一次做最接近生活的事情。大旭倒是个过日子的人,买个什么东西锱铢必较,很有繁蕾的风范,对东西很挑剔,对售货员态度很不好,好像售货员都欠着他一样。落莲在理性上觉得男人会过日子是特别好的品质,可真正感受到的却是那么别扭,也许是大旭做得过了,至少没有必要对一个做不了主的售货员瞪眼睛的。

买好了东西,大旭一个人走在前面,落莲拿着绝大多数东西跟在后面,大旭还嫌她慢,一直在前面匆匆地走,时而回头喊一句:“快点!赶时间呢!”

落莲突然间感到前面的路那么艰难、那么漫长,望着大旭的背影,却突然那么思念鲸王,不管结局怎么样,在那个过程中,鲸王从来没有一次让她心里难受过。而远处那个只给她一个背影的人,不会像鲸王一样照顾她,似乎他这个人从不懂得怜香惜玉,或者他的心也麻木了,从前的鲸王从不让她拿很重的东西,她不是真的小心眼地计较这样鸡毛蒜皮的事,可她的心真的不能幸福快乐起来。落莲在这一刻就对嫁给他踟蹰起来了,难道真的就要和这样一个人过一辈子,几十年到死吗?想到这个,她再次觉得掉进泥潭中一样。可她又往好处想,性格是性格,心毕竟是好的,人是正直的,看他这样子不也是为了那个家吗?落莲为什么要嫌弃他?为什么他做个什么都处处看不顺眼?就算她反悔了,不跟大旭了,那么她接下来又能去哪儿呢?没有希望的落莲,也就没有反抗的念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