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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建元十四年,我十四岁,穿越的第十一年。

在外人的眼里,我的生活很安逸很美好。我的弟弟,那十岁的李篁,总是吸着鼻涕跟在我后面,用炽热的羡慕眼神看着我。不用读书,不用习武,整日只要看看金鱼绣绣花,爱看诗词就看诗词,爱学画画就学画画,生活如此轻松写意。

但是外人不知道,我总觉得自己被闷在一个炽热的火炉里,周围的一切,都让我不能呼吸。是的,不能呼吸。穿越为一个贵族女子,这一生的生活,就被禁锢在深宅大院里了。

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就像一条被抛在岸上的干渴的鱼。

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一条鱼。我需要呼吸,我需要自由的生活,我是来穿越,不是来坐牢的。

我脱下衣服,一件一件,好像是春天的时候剥笋一样,一层一层的剥下去,对着铜镜,我终于看见了自己的身子。

很单薄很瘦弱,那是一个完全还没发育的少女的身体。腋毛还没有冒出来,前胸的小核桃也只有一点隐约的印迹。这样的身体……距离结婚,还很遥远啊,我郁闷的想。其实即使结婚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从一个牢笼搬家搬到另一个牢笼里罢了。

巨大的穿衣铜镜是我穿越以来的第一件作品,花光了我三个月的零花钱。只能对着巴掌大的模模糊糊的铜镜查看自己打扮,对于任何爱美的女性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所以,我不顾母亲的诧异,一定要做这面铜镜!

当然,我还打算,等我有钱了,一定要弄个玻璃作坊造几面镜子来玩玩。即使不能挣钱,放一面大镜子在自己房子里也是享受。

《霉女穿越俱乐部宝典》第一条:我们穿越是为了享受生活,不是为了忍受生活。

对着铜镜,对自己笑。哼哼,我是霉女,我穿越是为了享受生活来的,不是忍受生活来的。生活不美好,我就自己去发现美好去!

顺手扯过挂在衣架上的男装,对呆在一边的丫鬟香墨呵斥:“傻看什么?来帮小姐换男装!”

香墨讷讷的笑了笑,这小丫头,就这么傻头傻脑!教了十年,还是这么一副模样!她傻傻的笑:“小姐,你的身子……真好看。”

真好看?干瘪的芦柴棒也好看?真怀疑古人的审美观。算起来,这个时代时间,应该相当于唐朝啊,怎么审美观却差异这么大?

这里的历史,三国之前,与我原来所知的完全相同,连文字也相同。三国末年的历史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分叉:蜀国皇帝刘禅,就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他雄才大略,先灭吴,再灭晋,天下竟然一统。蜀国国祚三百年,北方突厥入侵,中原大乱。北方的大族东方氏趁机而起,取刘家而代之,建立的大兴皇朝。估算起来,这个时代相当于原来历史上的隋唐年间。历史虽然分叉,但是民俗风情,与隋唐并无区别,就是士族庶族的等级划分,也基本相同。只是以胖为美的观念,却是天差地别。

香墨服侍我穿上男装,我对着铜镜又审视了一圈,嗯,很好,风度翩翩的一个美少年。自恋的看了一阵,我吩咐香墨:“去,你也换上男装,咱们去看灯!顺路去我们的小店查查帐!”

香墨急忙答应了,穿上男装,又吩咐了丫鬟映雪一声,我们就悄悄下了楼,从后花园的小门钻了出去。香墨熟门熟路的找来了一辆马车,我们坐上就往前大街赶。

今天是正月十五,最热闹的灯会。

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曾告诉学生:正月半可以算是古代的情人节。在这一天,有情人都约会的约会,聊天的聊天,欧阳修还写过一首《生查子》呢: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不正是证据么。

这么好的情人节,我怎么能窝在家里不出去?出去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奇遇呢。

无聊的宅女生活久了,我总要找点东西调剂调剂。

我居住的地方,叫延州。这是一个靠近边塞的小城市。

虽然是小城市,但是今天晚上却是不同寻常。走在街市上,只见熙熙攘攘,红灯翠袖,官人士子,全是看灯的人呢。不过那些官儿的内眷,规矩就严格了,虽然说是看灯,却是前面有仆人护着,边上用锦帐围着,只能在锦帐里顺着人流移动,哪里及得上我与香墨两人,看见缝隙就钻,自由自在?

香墨早已香汗淋漓,低声说道:“公子……要不,我们早些回去?这样被人冲来撞去的……吃了亏呢。”

我翻白眼:“吃亏?哼哼,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他们撞我们,我们撞他们,谁吃了亏还说不定呢。”

香墨目瞪口呆。我笑嘻嘻:“喏,放心,跟着本公子,吃不了亏的……”

说着闲话,香墨蓦然发出一声欢呼:“到绸缎庄门口了!”

我抬起头,这才发现“李记绸缎庄”已经到了。

这绸缎庄是我的产业。去年溜出来,正巧看见绸缎庄失火,老板在绸缎庄门口哭天抢地。因为想要试试在古代做生意的滋味,我就出钱将铺子盘下来了,顺便将原来的老板聘做管家,让他们管事,我隔段时间溜出来看一趟。倒是挣了不少钱。也是,如果不挣钱,那岂不是丢了穿越霉女们的脸?

今天绸缎庄也装饰一新,非常喜庆。外面一盏大彩灯,高三丈有余,用极白极细的白绢扎成,透光程度极好,初初看去,我都怀疑是一盏玻璃灯呢。白绢上面又绘着很多人物故事。一群淘气孩子,正围着这盏大灯观看,非常热闹。

香墨笑着对我说道:“公子,你看,那边有个呆孩子呢。”

我这才注意到,灯的这一边,居然蹲着一个孩子。大约十三四岁吧,衣着异常寒酸,是最粗劣麻布做成的短褐。衣着寒酸也就罢了,这个孩子,居然在这样的灯下看书!一边阅读,神色却是喜笑颜开。我不由笑了起来:“不过是一个书呆子罢了!要知道在闹市中看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得要有定力才行……”不过离绸缎庄门口有好长一段路,我们随着人流,缓缓挪动。不过因为前生是教师,我对好学的孩子总是有些好感,因此眼睛总不由落在他身上。

却见另外一边两个孩子挤过来,其中一个绸衫孩子就对那补丁孩子大叫:“林三儿,你装什么样!穷鬼还装出一副读书样……”伸手就将那补丁孩子手中的书抢了过来,扔进了人流之中。香墨大怒,说道:“那小子可恶,公子,我去揍他一顿!”

我还没有答话,就听见另一个孩子大叫:“谢登高,不要扔,那是林三儿的性命……”却听见那林三儿大声叫道:“哎呀,我的书!”抢出去捡拾。一慌张,脚步不稳,竟然被大彩灯绊着了。只听“扑啦”一声,那彩灯摔倒了!

无数人惊呼躲闪,林三儿目瞪口呆。还是边上另一个孩子反应快,急忙将林三儿拉在一边。彩灯一倒,立马燃烧起来,火焰猎猎,煞是吓人。路上的赏灯之人,纷纷躲闪。

见一个孩子躲闪不及,眼见就要被灯顶上的火焰带着了,我伸手过去,将孩子一把拉过来。一时之间,摔倒的,被踩着的,叫痛的,找孩子的,却是乱成了一片。

正在这时,绸缎庄的伙计跑了出来,三下五除二,将火给扑灭了。那谢登高见情况不妙要溜,我吩咐香墨:“追上那小子,除下他裤子,给他打十下屁屁,让他长点教训!”香墨跟着我学武,也小有成就,打几个孩子的屁屁,那是小意思。香墨当下咯咯笑着去了。

绸缎庄的管事已经出来,没有注意到我,径直将林三儿和另外一个孩子带进去了。

我当做看绸缎的样子,慢慢踱步进去,钻到后面。果然,林管家在这里教训那俩小子呢。

也是,正月十五挂彩灯,那是图吉利的,却被这群混小子砸了,林管家能不生气?不过想着那个看书的孩子,却不自觉有点爱才的心思,我于是开口笑道:“管家,是好学的孩子,别难为了。”

管家见是我,急忙行礼道:“正是。本来也不准备难为的,毕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是外面那受伤的人还需要安置。”

我笑道:“每人送十个钱,让他们自己去看伤罢。至于这个孩子么?”眼睛在林三儿面上扫过,我这才看清楚了这小正太的模样,果然是唇红齿白,用古代的一句话来说,那是面如冠玉。至于五官,有点像陆毅,将来定然是个美男子——心中评价着,嘴上问道:“你是在我家灯下看书么?为什么不在家里看?大街上吵吵闹闹,哪里是看书的地方?”

林三儿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倒是边上那个孩子名叫小五子的,反应过来,帮着说道:“回少爷。林三儿家中拮据,寻常晚上都是不点灯的。这书是最近李秀才借给他的,他看疯了,看绸缎庄外灯亮,就蹲在这里看了。”

那林三儿的脸已经涨红了,就像一只煮熟的虾子。真想在那张脸上掐上一把,看看里面是不是水嫩水嫩的……

竭力压住流口水的冲动,我拿出老师教训学生的风度来:“既然如此,我就来考考你。你已经将《孟子》读熟了?”

小五子抢先说道:“不但《孟子》,就是四书,哪本不是张口成诵!他还将《吴子兵法》《韩非子》都看熟了呢……”

我眼睛一亮,笑道:“你居然读了这么多书?”当老师的,看见好学的孩子,总是眼睛发光的,这与小正太的长相无关。

林三儿有些害羞的点了点头。我微笑道:“我来问你,为啥要看《吴子兵法》?为啥要看《韩非子》?这些,不是考试的篇目啊,看了不是白看?”那姿态,是很和蔼可亲呢,那是老师与学生对话的标准姿态。

林三儿听出了我话里隐隐约约的嘲笑,抬起眼睛,说道:“公子当然知道,自从前蜀皇帝刘禅,雄图大略,一统三国,天下承平三百年。此后又是群雄并起,天下纷争,我朝皇上,十年征战,终于拯万民于水火之中,然而国力已经凋敝,只能任凭北方突厥西边吐蕃坐大。然而卧榻之侧岂容群狼环伺,等我大兴民力恢复,定然要与吐蕃突厥一决雌雄。我等热血男儿,学习兵法,正可报国,怎么说无用呢?”

我咯咯笑起来,说道:“韩非子之学,有什么用处?你看法家名士,一个个都是身败名裂的下场。又何必读他的书?难道你不怕自己也与他们一样?”

“只有通百家才能成一家之学。”林三儿亢声道:“人都以成败论英雄,却不知法家虽败,但是法家弟子所辅佐之国,却是因此强盛。如果对国家有用,我又怕什么身败名裂不身败名裂?”

这个小小的孩子,竟然能说出这番道理来!我不由惊讶了。睁大眼睛看了面前的孩子,不由想起自己的上辈子,同样的年纪,可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忍不住点头道:“果然是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你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的志向,当然很好!”学生有优点要及时表扬及时强化,那是当老师时候养成的好习惯。

听我表扬,那孩子的脸更红了。不过那眼睛里却放射出异常欢喜的神色,显然,被我表扬,他也激动呢!

他激动我也高兴。说不定我这一表扬就能帮大兴皇朝培养出一个人才呢,是也不是?

却听那小五子插口说道:“回公子,林三儿父亲,曾被吐蕃人俘虏,前些年凑了钱去赎,却没有想到,他的父亲已经没了……”

林三儿听小五子说起自己家事,不由泫然。随即倔强的抬起头,说道:“父亲的事情,我这辈子不能忘!”

我看着林三儿那倔强的眼神,情不自禁伸手去抚了一下林三儿的脑袋,这回……倒不是我想吃小正太的豆腐,是真个想安慰安慰这个小帅哥。片刻才说道:“英雄不怕出身低,你是个好学的孩子。”顺手除下自己胸前的金铃子,道:“你拿去换点钱,去买几本书罢。剩下的钱么……《孟子》既然已经学罢,可以去寻个好先生,学点其他的,早日考个秀才出来,也好帮衬家里。”顺手又摘下了腰间一块玉佩,说道:“我有一个忘年之交,就是龙川书院的杨凌杨先生。你却拿着这个玉佩做信物去找他,就说是我介绍来的,他定然会收你做学生。”

培养小正太要不遗余力,顺带给他介绍一个好先生吧。这小正太天赋不知怎样,但是这样好学的性子,杨先生必定是喜欢的。我这些年时不时偷出去玩,与龙川书院的学生们打了两场架。不打不相识,我收了一群小弟,结识了杨先生。杨先生可不是拘谨严格的人,我也经常拿点现代观念来与他辩论,我们倒成了忘年交。现在介绍一个学生给他,他一定给我这个面子。

看两个孩子目瞪口呆的神情,我不由有些得意。

杨凌何许人也?二十四年前蜀朝的状元,人品学问,俱是当时翘楚,前蜀亡国之后,杨凌避而不仕,只以教书授徒为乐。他择徒极严,但是教出来的人,却全都是人中俊杰。去年更是教出了一个探花学生,更是延州美谈。

如果能入杨先生门下,那这个小正太,算是一步登天了。

林三儿倒是呆住了,半日才说道:“公子如此,只是小人不能接受。”

我眉毛挑了一挑,道:“为何?”

林三儿道:“有道是君子不受嗟来之食……”声音却是结结巴巴。

我笑了,说道:“曾子闻之日:‘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曾子尚且如此教导,何况我今日以朋友之礼赠送,岂能用‘嗟来之食’囊括?”对管家道:“这个孩子家在哪里,给他送过去吧。”伸手握住林三儿冰冰凉凉的小手指,很轻很温柔的说道:“记住,我们是朋友。这不是赏赐,这是朋友的赠送,送你赡养母亲,送你读书用的。如果不好意思,等你长大了,出息了,再赠送给我吧。”

我说得很恳切,也很煽情。哼哼,要当老师,就得学会在学生面前演戏的本事,这句“朋友”一甩下,我就知道,我收服了面前这个小正太了。虽然我也没有多少奢望将来能在这个小正太身上收获什么,但是我多播种总没错是不是?

施恩给人家,这可是最简单的办法,特别是在这样的人情纯朴的古代。

林三儿的眼眶子就红了。使劲吸了吸鼻子,说道:“我记住了,我们是朋友。”

管家躬身答应了,说道:“公子善心。只是这个金铃子到底巨大,不好使用。他们必定要去当铺替换,又难免被当铺盘剥了。不如让小人送十吊钱过去,又节省,又省力。”

我笑道:“你想得周到。”

两个小正太走了,香墨也回来了,汗津津的脸上全是兴奋的笑意。

人都是好斗的,如果能打赢人家,女孩子也会爱上打架。

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