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孤月鹰

就在豹族的军队攻破天门关之时,叶鹰已经离开这大陆关注的焦点,前去巴州赴已经拖延许久的约会了。

如今是难得清闲日子,他把残影卡巴斯留在了陕州,只身一人一马前去;虽然雷多特极力反对,但叶鹰却丝毫不为所动;临行之前,任命了格利西斯为外务厅厅长。

不知为何,他没有选择从秦州清江口坐船,经水路到达巴州的路线,而是选择了经贵州的陆路。这样一来,本来水路两天不到的路程,他却要至少多花五天方才能到。

经过贵州,一路上看到的都是光秃秃的树枝和已经被人剥吃了树皮的有些干枯的树干;路过村子偶尔有几个皮包骨头的老人在无精打采的蹲在屋檐下,无视于他的经过,连睁开眼皮看一眼的力气似乎都没有。叶鹰觉得他们只不过是在熬日子罢了,也许今天晚上躺下,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一路上很少看见成年人和孩子,满目的萧条让一向不怎么同情穷人的叶鹰也有些慨叹不已。到后来,很多村子已经没有人烟,里边不时的就能看见饿死在路边,被野狗饱腹过后的皑皑白骨。甚至于他在一个村子里还看到了一个走路摇摇欲坠,将要饿死的孩子和正紧跟在他身后,准备咬噬他的三只十分肥胖的野狗。叶鹰心内十分的愤怒,世道竟然到了野狗吃人的地步!光是看看这些肥膘流油的野狗就知道有多少人被饿死,然后被它们撕咬了。愤怒的他竟然手起刀落,将三条野狗当场格杀!要是叶家先人知道他们视若生命的星月宝刀,竟然被叶鹰拿来屠狗,不知会作何感想。不但如此,叶鹰好像还没有发泄完自己的怒气,又用身上一把锋利的小刀将三只野狗全部剥皮,在一家无人居住的院子里寻找到水井,将三只野狗全数掏出内脏清洗干净;到处都是的干树枝也为他解决了干材问题,最后他将烤制出来的狗肉分给了村子里仅存的四户人家,其实也只剩下两个干瘦的老头,一个中年妇女和叶鹰看到的小孩子,再加上一男一女兄妹俩个小孤儿——一个村子就剩下这6个人了!

叶鹰整整在村子里逗留了一天,第二天走的时候,因为昨晚饱餐一顿而有些力气的妇女拉扯着村子里仅有的三个孩子,给叶鹰跪下,“求求你,带他们走吧。留在这里再多的狗肉也不够他们一辈子吃的。既然你昨天救了山丫子,他就命不该绝,带他们三个娃子走吧。”

三个小孩子不说话,只一个劲的磕头。

叶鹰看着三个孩子脸上的皮就像贴在上面一样,眼窝深陷,又想起自己被父母抛弃荒野的身世,鼻子一酸,将三个孩子拉起来。“大婶,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他们三个。你放心吧。”叶鹰将三个孩子抱上马,想了想之后,又回头对妇人说,“大婶,你有那些烤干的狗肉,也能到秦州了,别在这里熬下去了。”

说完,叶鹰不待回答,就转身牵着马走了。可是他是否想过,终年都在自己村子里的人,如何能找到去秦州的路呢?

由于带了三个孩子,叶鹰只能自己步行,速度自然更慢了。穷人的孩子,大都没什么名字,他给三人分别取了名字,山丫子叫“余生”,另外兄妹俩哥哥叫“恨天”,妹妹叫“恨情”。一路上他教了三人正宗的出尘寺的心法和入门功夫,打算将两个男孩培养成护寺法老,也算对得起无水的恩情了。

余生恨透了野狗,每次休息的时候,他总会和女孩子恨情一起捕杀周围的野狗,作为食物。开始的时候,叶鹰教他们挖陷阱,设圈套;后来在叶鹰这个超级大宗师的教授下,没几天就可以用叶鹰的小刀合力击杀落单的野狗了。

开始的时候,三个小家伙不免受点外伤,自有叶鹰负责治疗,只需要用低级的魔法治疗术稍作处理就没事了。就是这时候,恨情对魔法产生了兴趣,最终成为了最优秀的魔法治疗师。看似不经意之间,三个孩子从与野狗的搏杀当中掌握了搏斗的技巧,通过血淋淋的战斗掌握了取舍之道。

离开雷多特一月之后,叶鹰方才到了巴州宋府所在的春城。见识到春城不下于秦州的繁华,叶鹰打听到宋府所在之后,就找到了宋府不远处的一家名叫“春城客栈”的店住下。让三个小家伙各自洗了个澡,换上新买的衣服后,四个人来到客栈前面的大堂吃饭。

半月多来的狗肉,让正处于发育阶段的三个孩子很快的脱离了皮包骨头的惨状,如今一个个面色红润,脸蛋上肉乎乎的,再加上并不算差的衣服,彻底的改头换面了。叶鹰看到三人的改变,也十分得开心,叫了整整一桌菜让三人好好过过瘾。

吃饱了之后,余生学着叶鹰拿根牙签剔牙,让叶鹰没来由的笑了笑。“余生,我怎么看你就跟个小猴似的,总是闲不住。”

“不想闲。闲下来想我妈,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叶鹰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会是为了排遣愁绪才会如此,劝慰他说,“你妈可能去秦州了,留下的肉应该够她吃到秦州了。”

“万一大婶碰到了野狗群怎么办?”恨天啃完了一鸡腿,突然说道。

看到余生剔牙的动作突然停了停,叶鹰有些恼怒的瞪了恨天一眼,“别胡说。吃完了喝点茶。”

恨天转而对继续剔牙的余生说,“应该没事的。我们现在也帮不上忙,别想了。”说完端起自己的茶杯喝茶。

余生没有说话。

叶鹰心里对恨天有些欣赏了,正在这时,恨天看余生还是有些不痛快,想转移他的注意力,于是小声问道,“哥哥,我们是不是要到宋府去呀?”

叶鹰一怔之后,点了点头,“不着急。”

“那个人看我们呢。”恨情吐了吐舌头说。

叶鹰回头就看见了一个醉眼朦胧的老家伙正在看着他们,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对方喝了一杯酒,走了过来,“三个小家伙跟骨不错,拜我为师如何?我保证他们三个将来名动江湖。”话是对叶鹰说的,可他的眼神一直在三个孩子身上,从未离开过。

“醉醺醺的,恐怕连只野狗都打不过。”余生的概念里,野狗占有很大一部分。

接着,恨情也撇撇嘴说,“什么名动江湖?想拐卖我们吧?”

老头睁大了眼睛,为自己被定义为人贩子而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恨天却问叶鹰,“这个老头比我们村的能喝,咱们进店他已经在喝了,现在还在喝,会不会要发酒疯了。”

“你——”老头哭笑不得。

“酒仙要是能喝醉,还能叫酒仙吗?”叶鹰看到老头出丑,眼中满是笑意的说,“快给这个老头让个座吧,免得说咱们不尊敬老人。”

老头没想到自己突然兴起的收徒念头,竟然惹得自己被奚落至此,吹着胡子坐在了恨情让开的凳子上。

“老酒仙怎么又在江湖上走动了?”叶鹰喝着茶问。

“你怎么认识我的?”老酒仙不答反问。

“像你这么能喝的,又这么老的,也就你一个了吧?”叶鹰今天心情看起来不错。

“这三个孩子是你什么人?”老头还是不忘收徒之事。

“这么老了还喜欢探人**。”叶鹰不想提三人的来历,怕触动三个孩子心中的伤。

“我只是想要收他们做徒弟。三十年前,别人求还求不来呢!”老头有点急了。

叶鹰也想将三人暂时托付给人,所以就问三个孩子,“怎么样?”

结果,三人连连摇头,余生带头反对:“我们不跟着这个酒鬼老头,我们要跟哥哥学武艺,杀野狗。”

结果,酒仙很没面子的被拒绝了。

第二天,叶鹰带着三个孩子走出客栈,酒仙竟然又跟了出来。他说:“年轻人,你带着三个娃娃也不方便,就算他们不拜师,跟我学学总没什么坏处吧?”

叶鹰莞尔一笑,“我是没意见的。问题是他们三个不同意呀。”

接着三个孩子对他就是一通奚落加反对,他不得不转变话题,“你带着他们三个去宋府干什么?宋天那小子可不好惹。”

“没事,我是来找我老婆的。”

“你老婆?”酒仙看看叶鹰一身普通打扮,弄不明白他老婆是宋府的下人还是宋府人,兴起了跟着他,怎么也要磨个徒弟的念头。就这样,一行五人到了宋府大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