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奇怪的规定只有一个目的:让士兵明白,寻欢作乐是可以的,但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一招果然收到奇效,一旦快乐需要付钱,士兵狂热的大脑迅速冷却下来,所以除了那些未婚有钱的小伙子,多年的老光棍,很少有人去凑这个热闹了。那些有家有老婆孩子的,老家生活困难需寄钱回家的,都赶紧死死捂住自己的钱包,生怕被人骗了去。面对土人部落feng骚少女的媚眼,因为这一事件迅速衍生的当地皮条客的花言巧语,他们都勾着头如老僧入定,超然**之外,如果纠缠过分,他们还会掂刀作势砍你呢。“快滚蛋,不要引诱我们**,我们可是金牙部下最恪守纪律的士兵!”

离开部落时,弗朗西斯-德雷克留下几十个与当地女子热恋到谈婚论嫁的士兵,有他们在,这个部落将成为弗朗西斯-德雷克远征大军的一个补给点。弗朗西斯-德雷克给他们定下严格的规矩:轮流站岗,轮流谈恋爱,身处异族部落如果自己不知警觉,脑袋掉了可别怪谁!这些士兵可以不事生产,日常所需由这个土人部落供给,完全成为老爷兵;多余的物资就储存在仓库里,以备军需;士兵日常的任务就是警戒道路,监督土人工作并按时索贡,但不得胡作非为骚扰土人日常生活,要尊重他们的信仰,并为土人提供保护,有外地入侵要和土人并肩作战,保护这个部落…一句话,尝试和土人交朋友!不打不相识嘛。

弗朗西斯-德雷克的计划是以点穿线,以线连面,通过连续不断向前推进的同时征服小的土人部落,使他们臣服,然后依托这些原有的部落聚居地建立自己的山地营,如一个个点缀在山区的小星星,相隔不远互通信息,从而编织出一张能够有效控制阿特拉斯山脉的军事大网。

弗朗西斯-德雷克成功了。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加里.费夏带领他的千人霰枪队翻越山脉,即将向撒哈拉大沙漠挑战的时候,弗朗西斯-德雷克已经有效控制了30个土人小部落,从阿耳及尔到高耸入云的阿特拉斯山脉的另一侧,与沙漠相接的山区,全都在他的有效控制之下。而且弗朗西斯-德雷克还有进一步扩大他所控制势力范围的想法。

加里却等不及了。他还肩负金牙交给他的艰巨任务:打通阿尔及耳——撒哈拉沙漠——廷巴克图一线的非洲陆地通道。于是在阿特拉斯山脉南麓草木稀疏的地区,他和弗朗西斯-德雷克分手了,相约定期保持联系。弗朗西斯-德雷克说:“加里,努力!太热就回来!”

加里一笑:“谢谢你送我的骆驼,有它带路,我更有信心走出这沙漠!”

原来临行前弗朗西斯-德雷克专门袭击了一个沙漠边缘的摩尔人部落,从他们营地里抢来二百多头骆驼,为加里组织了一个庞大的驮队,水粮都带足到一人来回沙漠十倍份。有“沙漠之舟”美誉的骆驼负重代步,无疑使加里他们信心大增。这家伙真正的吃苦耐劳,可以任意在沙漠里行走,耐渴能力极强,遇到水源有能一下子补充八十公斤水。实在没有水喝,驼峰里贮藏的脂肪还可以用来支撑一段时间,这也可以抵挡夜晚的严寒和突如其来的沙暴。半个月不吃不喝也没关系,是沙漠里生命力最强的怪物。

说到加里远行,便有一个加里不得不说的故事。出发前加里抱走的那个土人部落最漂亮的妹妹,反过来抱他,死活不放自己的男人走。这怎么可以呢?加里肩负军国重任,怎可因儿女情长荒废大事?好说歹说那女孩子就是不放加里走,加里又不敢抛弃她以免触犯军规,无奈鼻涕一把泪一把,将身上所有值钱的,除了一个脏裤头外都送给那个女孩,其中还包括加里的妈妈送他的传家宝祖母绿戒指,加里心痛的都哭了。那女孩以为加里也为分离痛哭,心里一软这才放了他。加里得脱生天,只穿一个小裤头跑掉,还快乐的哈哈大笑,庆幸道:“离婚真可怕!幸好我终于解脱!”

一开始没钱玩女人的马休亲眼看到加里的惨状,可乐之余不由心惊肉跳,拍胸道:“好家在!玩一次女人就要倾家荡产,这以后就不敢轻易玩火啦!”出于对男性同胞的同情,马休还送给衣不蔽体的加里一身穿过的军服,令加里视马休为再生父母,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越往南走,气候越炎热,几乎到了植物都难以忍受的状态。开始时还能见到绿色的胡杨、沙柳,再往前走这些高大乔木已经很难在沙地生存,剩下的就只有灌木类爬地类的沙棘、泡果沙、拐枣拧条、毛条、花棒,仙人掌绿色点缀漫天黄沙,偶尔见到一丛明黄花瓣的沙冬青,都让众人眼前一亮。这些植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很顽强,虽然在挣扎地活着,却生命力旺盛,只要有一点水源,便能在空旷荒凉的沙漠星火燎原。但只是仙人掌,就有红球、金虎、红牡丹等多个品种。更令人敬佩的是沙漠植物都很瘦弱,但屹立不倒,年龄**十岁的老树,细的一把就掐得过来。这是因为缺水,沙漠里的植物生长速度十分缓慢。

加里和他的探险队员并没有为困难吓倒,沿途所见沙漠植物顽强的生命力更激发了他们挑战沙漠的决心。且将这次探险当作漫步,当作一种好心情的远足旅行。途中他们和漂亮的沙漠狐交了朋友,这些小东西很馋嘴,你扔一点好吃的就可摸摸它滑稽的大耳朵。它体形不大,比大一点的家猫略大沙子的颜色布满全身,只有腹部一片雪白。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非常大,几乎等于自己面部的面积,这是用来散发体内热量,大耳朵上密部着毛细血管,所以它不用害怕被高温烤死,夜晚它会钻进自己的洞里来抵御严寒。

还有胆小的沙漠鼠。身体的前半部分与老鼠无异。可是它的两条后腿进化得非常发达,有点类似兔子的两条后腿,所以它是跳跃前进的。这是因为沙漠里空气温度就很高,地面温度会更高,于是沙漠鼠不得不尽量减少与炎热大地的接触,所以它必须采取跳跃前进的方式。它的尾巴也很长,几乎比自己的身体还长那么一点点,这是用来在高速行进中尽量保持身体的平衡,摆脱沙漠狐的袭击。一见到探险队伍,它就受到惊吓,一跳一跳逃走了。

藏在地底的沙蛇也很有趣。不很大,无毒,对人类不能造成什么威胁。沙蛇是如何减少与滚烫沙地的接触呢?很简单——它把自己埋起来。地表的确很热,但是地下仅仅几十厘米就十分凉爽了。若是它不得不到地面上去找点吃的,它的行进方式也是十分有趣的。首先它把自己弯出三个弯,先用一、三两个向身体的一侧“走一步”,再用身体的第二个弯再“走一步”,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身体和地面的接触面积,从而尽量保持体温较低的状态。

加里和他的探险队员已经在沙漠中行进一百多公里了。在这种酷热的环境中,摩尔人的威胁算不得什么,可怕的是火球般的太阳和疯狂的沙尘暴。所幸金牙曾是一个驴客,有过穿行非洲沙漠的经验,而更幸运的是,加里在这方面曾得到过金牙的指点,可算是个小驴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