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什么?

“一五”计划的编制,由周恩来、陈云负责,从1951年开始试编,到1952年7月提出轮廓草案;8月由周恩来率代表团访苏,与苏联方面交换意见,基本确定了苏联援助我国建设的141个工业项目(1954年增加到156个)。1954年3月,中共中央成立以陈云任组长的编制五年计划纲要的8人工作小组,从4月向中央报送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先后历时4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定案。10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集中一个月时间共同审核了“一五”计划草案。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原则通过了计划草案。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主持拟定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五”计划的方针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按照上述指导方针,“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五年中将新建一批规模巨大、技术先进的新兴工业部门,同时要用现代先进技术扩大和改造原有的工业部门;要合理利用和改建东北、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区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同时要开始在内地建设一批新的工业基地。五年内国家用于经济和文化教育建设的投资总额达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多两。这样巨大的建设投资,是自孙中山提出建国方略以来,旧中国历届政府都无法企及的。

“一五”计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谨慎从事,反复论证,较好地解决了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几个重大关系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