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确定的调整城市工商业的方针和措施是什么?

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如何对待私营工商业,是一个极为紧要的大问题。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人民政府必须扶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其消极方面。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以后,经济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合理调整城市工商业。中央确定: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下,抓好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调整的措施包括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和代购代销,调整税收负担,加强货币投放,帮助合法的私营工商业渡过困难,得到发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