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新中国成立后,党在进行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同时,还进行了哪些民主改革?

同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相配合,党还领导人民进行了多方面的民主改革。

首先是在国营工矿交通企业逐步开展的民主改革。1951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在民主改革中,有领导地放手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揭露和控诉存在于旧企业中、接收后还没有来得及改革的封建把头制等各种压迫工人的制度,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实现企业管理民主化。同时,通过运动在工人群众中进行自我教育,消除封建行帮、地域观念所造成的隔阂,加强工人之间的团结和工人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之间的团结。这样就在企业收归人民的国家所有的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的新型生产关系在这些企业中进一步体现出来。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党和政府为广泛宣传《婚姻法》和贯彻执行《婚姻法》进行了大量的思想和组织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我国妇女的解放。

取缔旧社会遗留的卖**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各种丑恶现象的斗争,由于与反恶霸斗争有密切联系,当时也都带有民主改革的性质。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经过两三年的努力,这些社会病害被基本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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