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伽参加的是一场交流比赛,全城十五所中学各选送四名参赛,岱伽不占本校名额,也不占比赛名次,换句话说她将直接和比赛的第一名进行角逐。赢了是特等奖,输了是优胜奖。

城际比赛的金座输的可能几乎没有,所以对她来说等于是场表演赛,但老头要求她胜不骄,保持谦逊,任何比赛都要认真对待。

比赛共两天,采取淘态制。最后一场是晚上八点,由岱伽与第一名的决赛。

枫林中学选送的选手是罗斯,阿水,朗文和贝克。西区男校的人中有丁哲和青剑。这次没有说明是标准格斗还是无差别格斗,所以参赛成员一般都认为是无差别格斗。所有的参赛选手中只有岱伽一名女生,每场比赛都规矩的陪在老头身边亮相赛场,自我感觉如同花瓶。

接下来的淘汰赛中,四强陆续产生:罗斯,贝克,丁哲和另一个学校的陌生男孩。

轮到四分之一决赛时,罗斯对抗那名陌生男孩,罗斯的动作很不正规,但招招打出都具有杀伤力,对方支撑了一会儿发现罗斯并不怎么遵守比赛规则,被裁判频频出示黄牌警告。

中场休息时,罗斯很不耐烦地“劝说”对手:兄弟,最后肯定是我胜,你可以选择体面的下台或是狼狈的下台,我劝你选择前者比较好。

后半场比赛更加残酷,男孩被罗斯踢中腹部后半天站不起来,罗斯蹲在他面前,颇为同情的看着他,啧啧的摇头。对手挣扎了一下,向裁判伸手认输。这一局罗斯如期胜出。

与罗斯的比赛相比,丁哲与贝克之间的较量就显得比较艰苦了。贝克技术略逊。面对丁哲却表现出越战越顽强的作风,受伤不轻的他每次倒地,总能在计数时间内顽强的站起来再上。

要是往常丁哲也很欣赏这种人,加上他并不太在意名次,让一下也无妨,但这回为了和岱伽打,他只好一次次把他打趴下。

罗斯那边结束比赛后跑过来,对中场休息的贝克说:“算了,不值当玩命,一个破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