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得病

刘叔声音中有些急促,他可不想在这里出了人命,而且还是中国同胞。

不知过了多久,林慕才有了点知觉,他努力地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看到卢汉守在自己的窗前,一股暖意立时就涌上了他的心头。

“大叔,我…”

林慕坚持着刚想起来,就被卢汉给按住了。

“好好休息,这段时间扎马步就不用练了,以后注意着点,乌干达的疟疾病可是很厉害的,当地黑人得了疟疾这种病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都治不好的,不过他们关键是没有药,对了,你带药了没有?”

卢汉摸着林慕还有些发烫的额头,十分关心地问道。

“药?”

林慕这个时候才想起洪哥在临行之前对他说过的话,他当时没有在意,身上根本没有带什么药品,这下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唉,我这里带了点,你好好把药吃了,我估计这种疟疾不可能只有你一个人得,过不了多长时间肯定也会有人生病的,看来是要想办法弄些药品了。”

卢汉见到林慕黯然的神色,就知道他没有带药,估计那几个青年也不一定会有药,当务之急还是找老刘搞些药来,卢汉在心中打定了主意。

“儿子,你终于回来了,想死妈了…”

“还回来干什么,你知不知道高考已经过去了,考不上大学有什么前途…”

林慕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自己回家之后发生的一切,慈母严父,他都觉得是那么的亲切。

三天之后,在卢汉的精心照料下,林慕的高烧终于褪去,身体也渐渐好转起来,最起码可以下床活动了,甚至扎马步也能坚持一小段时间。

“你的病总算快好了,这几天不止我在担心你,大家其实都很担心你啊!”

卢汉摸了摸满嘴的胡须,从来乌干达开始他就没有刮过胡子,现在长势已经非常旺盛了。

“那些家伙,是不是怕我死了之后变成厉鬼找他们索命啊!”

林慕笑骂了一句。

“瞧你这话说的,我们是那种人么,再说又不是我们害的你,你要是真变成厉鬼了一定要把那些印度阿三的命给收了,也不枉我们兄弟一场!”

胖子挺着大肚子来到林慕的床前打趣道,一副贼笑的表情。

“去你的…”

有人关心,真好!林慕此时心中充满了温暖。

五天之后,林慕的病情完全康复,又开始了正常的工作。

“蛋蛋,你怎么了…”

蛋蛋是第二个得疟疾的病人,他是在贴商标的时候突然晕倒的。

蛋蛋的这次晕倒给房间里的蚊子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众人把罪魁祸首第一个锁定在了蚊子身上,大家寻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都是怒气冲冲,恨不得把所有的蚊子都斩尽杀绝。

蛋蛋的身体比较弱,十天之后他的病情才有了些起色,这还是在大量用药的前提下。

“看来我们是要赶紧搞点药了。”

刘叔与卢汉两人会意了一眼,林慕和蛋蛋肯定不会是最后两个,剩下的人当中也必然会有人得病,如果缺乏药品的话还真有可能死人,这是他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刘叔,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去那些药店去买药呢,离我们店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那里应该有卖治疗疟疾的药物吧?毕竟这个国家得这种病的人那么多!”

林慕有些不解地问道,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在两人的口中听起来是那么的复杂。

“那些药店?看来你还是不太了解乌干达的情况,大多数药店里面的药根本不能吃,甚至有些药吃了不仅没有治好病反而会让病情更加严重,乌干达疟疾病死亡率超过四分之一,最关键的还是没有好药啊,所以一定要搞到那种政府特供药,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你们的生命安全,要知道你们如果有一个人死了的话我的责任是很大的。”

刘叔眼色有些发红,看来这疟疾曾经害死过店里的人。

林慕听了刘叔的话之后默然不语,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像他的亲人一般,他不希望任何一个人出事,可是又能从哪里搞到安全的药品呢!

蛋蛋的病情终于好了,不过人却清瘦了很多,这让胖子十分的嫉妒,他恨不得马上就得病让自己瘦下来,林慕对于胖子的这种想法只是一笑而过,他也知道胖子不是真心想得病,疟疾在这个国家太可怕了。

接连两个人得了疟疾这种病已经让众人谈“疟”色变了,接下来又遇到了更让大家坐立不安的事情。一直在店里上班的小桑请了一天假,说是自己的哥哥得疟疾死掉了,她要回家参加葬礼,对于这种事情刘叔没有任何阻拦就准了假,并且还拿出一百元人民币递给了小桑,看得小云和小玲眼中一阵艳羡。

“这是老规矩,在店里干活的黑人谁家死了亲人我都会给一百元的丧葬费,这丧葬费几乎每年都会拿那么几次,见惯不惯了,你们也不要有任何的悲伤或者其他情绪,你们没看见那两个黑女娃一点都不伤心,反而露出很羡慕的样子,她们都已经习惯了,乌干达家里的子女数是很庞大的,偶尔死几个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实话跟你们说吧,那个小桑伤心的样子也是装出来的,为的就是能拿到我给的一百人民币,说句不客气的话,如果每死一个亲人她都会拿到钱的话估计全家死光她都愿意。”

刘叔瞪了一眼小云和小玲两个黑女人,让她们继续干活。

“人命真贱啊…”

林慕苦笑地摇了摇头,自己都顾不得了,哪还管这些黑人。

又轮到林慕的休息日,距他来乌干达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六个小时,我终于能够坚持六个时辰了!”

林慕收腰挺腹,时针从六走到了十二,一个多月来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达到了大叔当初设定的最低目标。

饭菜刘叔在去菜市场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都是一些家乡菜,林慕大口将剩余的饭菜全部消灭掉,因为在这个点大家早已吃过,估计就剩他最后一个了。

林慕没有急着去店里,来坎帕拉也这么长时间了,整天呆在一个地方怪闷的,他想在周围走走熟悉一下环境。

“这里开店的中国人和印度人还真是不少。”

街道很长,林慕走了半个小时还没有把这条街走完,据林慕的观察这条街道大致分成三大势力。第一大势力就是本地黑人,他们开的店在整条街道占了一半,第二大势力是印度人,他们的店铺占了四分之一,第三大势力是华人,店面占整条街道的四分之一少一点,还有两家林慕无法判断他们是来自哪里的,泛黄且发黑的皮肤,看样子应该是中东人开的。

正在林慕仔细观察这些店铺之际,突然看到几个穿着军装的黑人在一个角落悄悄议论着什么,他们说的是英语,所以林慕还能听懂一些,本来他对坎帕拉当地的警察一向是敬而远之,但是在听到“drug”这个词语的时候他马上就提起了精神,躲到暗处开始偷听起来。

这三个黑人谈话的内容林慕有了大致的了解,最左边的那个黑人家人得了病,所以想通过特别的渠道拿些特供的药品治病,最右边的那个黑人好像是管药品的,刚开始不怎么情愿,估计是想多拿些好处,中间的一个黑人应该是两方的调解人。几个黑人争执了半天最后好像达成了什么协议,这三个黑人向左右扫了几眼,看到没人后便各自分散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