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章 过去的过去

“是曾伯还是何伯,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只要你们安然退去,这次的事件我们洪兴社绝对既往不咎,更不会追查此事。”

洪天平知道这些人肯定不会答应,他所这话一方面是为了探听这些人到底是谁派来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争取有利的形势。

“洪秃子,既然你都猜出来了,我也让你死的明白,我们正是曾伯的手下,这一次我们来了足足有一百人之多,光凭你们十几个人是绝对不可能挡得住我们,更何况你们在与圣灵运动组织交手的时候也损失不小吧,只要你们投降,并把货物交给我们,我可以在曾伯面前为你们美言几句,让你们都加入青帮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这个条件怎么样?”

洪天平认得这个声音,这个家伙是曾伯的左右手,上一次会谈虽然没有前来,但洪天平对这个家伙的印象却非常的深刻,因为他曾经是自己的手下败将,而且还是从洪兴社叛逃出去的家伙。

“方兴,居然是你,想要我投降,休想,对于你这种不知廉耻的叛徒,只有诛杀你一条路可以走,虽然我们这边人数不是很多,但是你们只是一群酒囊饭蛋而已,根本不会是我们的对手,本来我还打算放你们一条生路,不过现在看来不必了,今天我只有将你手刃在此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洪天平对准了对方的车头,狠狠地扣动了几次扳机,顿时两声惨呼,已有两人丧命在他的枪下。

“哼,牛皮也不怕吹大了,既然你如此不识好歹,我也只好违背曾伯的命令,将你击毙在此了。”

方兴阴暗的面孔上露出了一丝狞笑,在黑暗之中,显得是那么的狰狞。

林慕现在却是起不了任何的作用,他拿着枪一阵乱打,不过一个人却都没有打着,而自己还差一点受了枪伤,不过幸好在关键的时刻被卢汉拉了一把,这才躲过一劫。

“不会开枪就往后退,接下来有你表现的时候。”

卢汉对着林慕就是一阵数落。林慕无奈,只好听大叔的话做一个看客了。林慕刚往后退,卢汉就迅速补上了因林慕撤出而产生的空档。卢汉的枪法非常之准,只要对方有人露出一点点马脚他马上就能抓住机会置对方于死地,毕竟是特种兵出身,对付一些小毛贼还是绰绰有余的。整个枪战持续的十几分钟时间里,死在他枪下的人数足足有二十余人之多。而洪天平也不差,十几个性命也丧生在了他的枪下。可是整个的形势却不是很乐观,洪天平他们的人数本来就不是很多,只有十几个人,枪战过后,只有五六个人还能站立起来,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丧失了战斗力,而洪天平和卢汉两人身上也有了四五处枪伤,只不过两人都是化劲境界的高手,这种程度的枪伤尽管会给他们的行动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但却不是什么致命性的伤害。几人之中唯一一个没有受伤的就是林慕,他一直躲在众人中间,再加上卢汉有意无意的保护,竟然连一点轻伤都没有留下。

“哈哈,你们的子弹快用光了吧,我看你们还怎么负隅顽抗。”

对方的车里发出了方兴阵阵奸笑。

“小人得志!”

洪天平啐了一口,自己手上的枪支已经没有子弹了,身上的存余也用光了,不过有些死去的兄弟还有不少的弹药,还够他们坚持一会儿的。卢汉的情况也差不多,他现在手中拿的是林慕的枪。

“啪啪”“啪啪”……

又是一阵枪战,对方那边至少还有五六十个火力点,而洪天平这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五六个火力点,已经完全的被压制住了。

“啊!”

随着一声惨叫,又有一人脑袋直接被打爆了,脑浆崩了林慕一脸。林慕用袖口将自己脸上的脑浆擦拭掉,他的心里却是异常的平静,眼看同伴一个个的倒下,他嗜血的欲 望更加的强烈,此时的他仿佛犹如一个快要爆炸的炸弹一样。

“还有五个人,该死!”

枪战到现在,只剩下洪天平、卢汉、吴云、大眼和林慕五个人还有一战之力,而反观对方尽管损失了一半多的人数,可总的人手上却是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豆大的汗珠从洪天平的脸颊滑落,他担心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这笔交易若是失败了,那对本就捉襟见拙的洪兴社可谓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甚至从最严重的层面上说都有可能引起帮派的全面崩溃,毕竟一个帮派能够维持运营财政是最为重要的方面。

几人团团地围在了一起,在这个时刻只有抱团才有生存的希望。面对生离死别,一直很沉闷的吴云和大眼两个人也变得十分的豁达,下一刻还不知道是生是死,能多说两句就多说两句吧!

“小林子,你可真厉害,没想到几个月不见武术上的修为竟然都超越了我,我可是练功夫练了好几年,你这小子…”

吴云笑骂道,也许下一刻就要死了,对于林慕的嫉妒他丝毫都没有保留地流露了出来。

“那是我根骨奇特,是一个练武的奇才,呵呵!”

林慕自夸自地说道,至于其中的原因他倒不好做过多的解释,所以这话说起来倒是有些自大了。

“不过,吴云兄弟,你和小张到底有什么仇恨,非要杀他不可!”

林慕终于将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小张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死人,所以对此他一定要搞个清楚。

“那个畜生,我们原本是一对很好的兄弟,后来这个家伙却看上了我唯一的妹妹,我的妹妹为他付出了一切,可到头来这个畜生却抛弃了我的妹妹,妹妹因忍受不了分手的痛苦,就在家里自杀了。我当时就在妹妹的尸首面前发誓一定要将他亲手杀掉。后来我隐藏了妹妹的死讯,并且揣度着他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再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我亲手杀了那个千刀万剐的,无论他怎么求饶都没有让我有一分的心动。洪哥见我杀人事出有因,也没有做过多的追究,反而收留了我,可以说洪哥就是我的亲人。”

吴云涨红了脸,若是在平常,他根本不会说这么多。

“大眼,你原来叫什么名字?怎么也进了洪兴社?”

吴云却是转过头来跟他这个脾气一直很相近的家伙说道。

“我…我原来的名字…”

大眼仿佛是陷入了某种沉思当中。

“我的名字叫做钱进,因为杀了一个仇人,这才无奈逃到了金三角地区,后来就加入了洪兴社,就这么简单。”

大眼仿佛还有什么难言之隐,只是他不想说众人也不好问。

林慕听着几人叙说,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与不幸,幸运的是自己根本没有经历如此悲惨的事情,不幸的却只是跟家人闹了矛盾却倔强地离家出走。

“哈哈,你感受到了危险吗?赶紧将你的身体交给我,这样你才会有生存的希望。”

黑袍林慕出现在了林慕的脑海之中,林慕只觉得眼前一黑,就又来到了这个黑袍家伙的幽暗空间,无尽的黑暗…

“哼,你不要挑唆我,我相信这点困难还是能克服的了,你想要身体的控制权,休想,你只是一块玉佩诞生的灵智而已,你根本没有资格拥有我的身体。”

林慕冷言拒绝道,他根本不相信面前这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会救自己,他所要的只是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你已经没有信心了,现在的你只不过比行尸走肉强上那么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