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不速之客 第三章?? 四大怪人

香草溪有四大怪人,邓百顺是其中之一。

香草溪寨子里有一首歌谣是这样唱的:

盖草的墨水当街卖,

丁乙的茶油不煮菜;

卢娘娘的口水治百病,

瘸腿的百顺走世界。

这四大怪人是吴盖草、奉丁乙、卢花根、邓百顺。

先说吴盖草。吴盖草是香草溪第一才子,他身无一文只要有一瓶墨水就衣食不愁,据说他的字画上了武汉黄鹤楼。他本名吴天福,原来是乡中学的老师,喜欢写写画画,他自恃才高,自然心高气傲,他见不得一些不合胃口的人和事,见了就不免要评点几句,发几句牢骚,在学校里难免招些口舌是非;他从19岁开始相亲,见过面的女子少说也有几十,但他一个都没看上。那些女子模样都一律的好,但经不住吴老师满嘴文才的盘问,他念《诗经》上面的句子,没人答得上来;他说《红楼梦》里的故事,也没人能接得上来;他让她们写几笔字,要她们弹唱一支曲子,她们都没有办法。吴老师只有叹息,一样都合不了胃口,怎么在一张**睡觉,在一张桌上吃饭,在一个屋子里生活?他不说那些女子不好,只怪自己没有天福,因为他的名字好,姓不好,吴天福,就是“无”——“天福”啊!四十岁那年,他把名字改了,借牛得草、于得水、马占山之取名要义,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吴盖草,他原本想取名盖瓦的,一想屋子盖瓦倒是常理,还是清寒一点,盖草吧!

再说奉丁乙。奉丁乙是香草溪方圆数十里有名的道士,他佛道双修,每年几十斤茶油炒饭做菜舍不得放一滴,全用在菩萨面前太上老君面前点的长明灯上了。

而邓百顺就是把被狗咬了的那人背回家的人,他的家就在邓家寨子后头,他一个人住,屋子却很宽敞。一间三间堂的瓦屋,两边还有围场院的木楼,后院连着一片竹林,家门口是一口方塘。邓百顺浑名叫邓瘸子,其实腿并不很瘸,孩童时上树摘桃子摔下来落下一点残疾,平时走路腿不快,只在转风落雨时跛得厉害。年轻时教唆吴盖草放下书不教,两人走南闯北,半个中国跑遍了。他什么活都干过,行医教书,写字卖画,算命打卦,也卖过老鼠药。前几年跟几个江湖上的朋友在广州讨生活,据说他的地盘在越秀公园门口,每天他骑单车到这里,在树旁边把脚一掰,左下肢就变了样子,脚掌朝后撘拉着。他拄一根单拐,支楞在那里,脚下是一个装钱的盘子。据他说,那段日子有味得很,吃喝痛快,玩得也痛快,全广州的酒店哪都去了。他是整个香草溪少有的“文化人”,在家时,他喜欢在竹林里练毛笔字,几乎每一棵竹子都被他用毛笔写的墨黑,用寨子里的人说的话,“那些字鬼都不认得”。他门口的鱼塘里什么都养,只要是能在水里活的。他没事的时候,喜欢跟了寨子里的傻宝在溪边摸鱼。傻宝在溪里摸鱼,邓百顺就给他提鱼篓。傻宝摸到鱼卖鱼,摸到蛇卖蛇,摸到虾米螃蟹就让给邓百顺。邓百顺就把傻宝不要的虾米和螃蟹带回家,多了就煮汤吃,少了就放进门口的鱼塘。有一回,傻宝在溪边的岩石下摸到一只长长的、软软的东西,模样鱼不像鱼蛇不像蛇,出了水还晃着脑壳哇哇地叫,傻宝以为摸到了“私伢崽”(男女偷情生下的私生子),把它抛上岸,吓得脚在筛糠。邓百顺是见过世面的,知晓那是娃娃鱼,就把鱼篓丢给傻宝,抱起娃娃鱼就回了家。傻宝的老子后来听人说起,娃娃鱼可是珍稀东西,卖到城里是天大的价钱。他怪邓百顺藏私,不地道,就不许傻宝跟邓百顺玩。而邓百顺说,他根本没有卖。有时他对别人说他杀了娃娃鱼熬汤吃,有时又说把娃娃鱼放进了门口的鱼塘。搞不清!

他说娃娃鱼的汤是天下最美味的汤,跟生下来的毛毛崽做成的汤差不多。听的人都倒胃口,呕得稀里哗啦的,骂他:“毛毛崽哪有做汤吃的,除非吃人的妖怪!”一旁的卢阿婆却撇嘴,说众人是小人没见大人卵,她说,原来后山里守湘妃庙的花娘娘,也就是她的师傅,就专门拣别人丢下的毛崽崽做汤,活了120岁。她的头发直拖到脚后跟,白得雪一样,但脸蛋皮肤却红红嫩嫩的,像十八九岁的姑娘。

有的人就笑卢阿婆,莫非你也吃了毛毛崽汤,六七十岁了还像十八九岁的姑娘?卢阿婆顿时就黑了脸,双手合一,闭上眼直祷告:“罪过罪过,阿弥陀佛!”卢阿婆没有责怪别人说她年轻,只是说她从没有做过吃毛毛崽之类的事,而是一辈子只做修路架桥、治病救人的善事。也的确,在香草溪一带,人们都把卢阿婆成为修行最好的“圣人”,她会接生、懂草药,百样病都会医,“卢娘娘的口水治百病”说的就是她,她大名叫花根,湘妃庙里花娘娘的本事都传了给她。她还会上天问仙问玉皇,下阴间给别人问祖先,做了很多很多让乡里受益无穷的好事。

卢阿婆黑了脸,所有的人都噤了声。得罪卢阿婆可不行,万一她生气起来,念一通咒语,施一点法术,让你中了邪魔之类的蛊毒,踩了癫狂如花痴的“禁坛”,那你一辈子莫想安身。

卢阿婆与邓百顺两家最亲,邓百顺叫卢阿婆“大娘”,卢阿婆的孙女灵芝叫邓百顺阿舅,搞不清中间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