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阅血肉腐烂,魂轮持续消散,恶毒之眼的腐毒不断侵蚀着他的血肉、五脏六腑和魂魄。他的皮肤暗淡灰黑,蝇虫蛆蚁在腐肉上叮咬攀爬,即使远离十丈,也能远远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那令人眩晕作呕的剧恶腐臭。

金城唯一的炼丹师陶药大人早已断定,沈阅只有三天可活。而如今,他只剩下三个时辰的性命!

嘭!

一根粗壮木柱凭空袭来,重重撞击在沈阅的胸口,浑浑噩噩的他直接被撞出三丈远,狂喷鲜血跌落在街角的一滩污水中。沈阅挣扎着望去,浑沌的眼中终于恢复些许神采。

“咳咳……”沈阅咳出几口鲜血,缓缓闭上眼睛,将满目悲怒尽数遮掩,喃喃道:“虎落平阳被犬欺……咳咳!”

“哈哈哈……”金城三大家族之一的朱家大少朱子贵骑在高大的独角马上张狂大笑,刚才那根木柱,就是他在远隔十丈外的距离掷出。朱子贵四级魂侍,拥有四牛之力,臂力惊人。这一击虽然远隔十丈,但仍使得沈阅胸前肋骨断裂数根,死亡的倒计时再度提前。

朱子贵身后一帮贵族子弟拍掌叫好,看向那污水中挣扎爬起的狼狈身影,表情都是不加掩饰的鄙夷和不屑。

“贱种,你也有今天!”朱子贵表情狰狞,眼神霸道嚣张。“我早就说过,本少爷迟早要打得你跟死狗一样!天才?我呸!沈阅,你骨子里就是下贱胚子,狗屎运帮得了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现在怎样?哈哈,原形毕露!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丧家之犬!”

“不错!”一个锦衣胖子跨步而出,得意叫道:“曾经的天才又怎样?哈哈,现在我们杀他简直就跟碾死一只蚂蚁没什么两样!”

“方少,说蚂蚁都是侮辱了蚂蚁这种东西,他根本就是一只蛆虫!”

“哈哈哈……”

众人的嘲笑声中,朱子贵舒爽无比,得意尖笑着:“你们谁去结果了这只蛆虫啊?唔,胡风,你也算是他的兄弟,干脆你仁慈一点,去了结他这低贱无趣的一生吧。”

青衫少年胡风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干笑道:“朱大少,我怎么能是这种人的兄弟呢?以前我不过是利用他。再说,杀他……他现在臭得

像一坨屎,谁敢走到他跟前去?”

胖乎乎的方少嘿嘿笑道:“没错,朱大少,让这只蛆虫自生自灭算了。杀他?呵呵,太脏了!”

朱子贵厌恶地看着远处那个倚在墙角的身影,大声叫道:“沈阅,你做人这么失败,下辈子干脆做猪好了!哈哈哈……走,弟兄们,去喝酒!”

一帮人哄笑着走了,围观的人或怜悯,或叹息,对那个倚在墙角如同行尸走肉的身影指指点点。

“曾经的天之骄子,落得现在如此下场,真是世事无常啊……”

“谁说不是呢?八岁修炼,七天内就能感悟到魂力,九岁成为一级魂侍,之后一年升一级,十五岁就成为七级魂侍。三大家族的钟家直接将他尊为供奉,弃剑魂府更是主动破格录取。正是少年得意,谁知道一夜之间,便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啊……”

“唉,听说恶毒之眼这种东西早已灭绝,偏偏他这么倒霉会遇到……”

“为了一个女人葬送大好前程,甚至丢了性命,值得吗?”

……

“值得吗?”倚在墙角的沈阅喃喃自问,他突然无声地笑了起来,笑得浑身颤抖,笑得满口鲜血溢出,笑得断裂的肋骨插入血肉之中,钻心般的疼痛,笑得眼中,留下两行血泪!

他在嘲笑自己,嘲笑这个世界。

那个朱子贵,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曾经被沈阅打得像死狗一样跪在地上讨饶,要朱家家主好话说尽,才留下了他一条狗命。

那个方胖子,连沈阅的面都不敢见。曾经听闻沈阅要教训他,硬是吓得整整一年都不敢迈出家门一步!

那个胡风,沈阅从强盗刀口下救下他,给他吃,给他住,帮他修炼。胡风也对沈阅百般感激,将沈阅视为再生父母,甚至跪求沈阅收他当干儿子!

就是这些沈阅平日里连正眼都不瞧的人,如今却让沈阅受尽屈辱!

“呵呵……”沈阅挣扎着站起来,脑海中走马观花般浮现过这些日子发生的场景。

从皇城而来的平原君侯之子李士子,看上了和沈阅青梅竹马的城主之女金风玉,因此和沈阅结仇。李士子虽然是八级巅峰魂侍,但沈阅以七级初期的

实力,却能越级和他硬撼不败。李士子百般骚扰金风玉,沈阅一怒为红颜,发起挑战,

三天前的上午,决战在即,之前一直跟沈阅海誓山盟的金风玉,却和李士子并肩而立,谈笑风生,并告诉沈阅:“你给不了我想要的,我想要更好的生活。”

沈阅深受打击下,又被最信任的兄弟孔一鸣一刀捅入后心,李士子趁机发起攻击。

重伤下的沈阅悲怒出手,依然强悍,以三式追风剑将李士子打得狼狈不堪。恼羞成怒的李士子将原本要敬献给皇帝的千古毒灵——恶毒之眼用在了沈阅身上,沈阅当场毒发倒地。在刀锋落下那一刻,金风玉突然心生怜悯,饶过沈阅一命。但经过炼丹师陶药的断定,沈阅却只剩下三天时间的性命。

这就是天才陨落的过程,很俗套,也很可悲。

这三天来,沈阅的魂力和修为每时每刻都在迅速滑落,短短三天时间,他七年来辛辛苦苦修炼的境界,从七级初期,一直滑落到如今一级中期。

这三天来,沈阅浑浑噩噩游荡,他不断自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以真心待人,却换来如此结局?到底是他眼瞎了,还是这世界本就如此冷漠残酷?

为了一个把自身利益看得比爱情还重要的女人,葬送前程和往昔荣誉,落得垂死下场,值得吗?

值得!

为什么不值得?

沈阅挣扎着站起来,擦去血泪。

“最起码,让我在临死前,不再像以前那么一直天真下去……咳咳……”沈阅咳出几口鲜血,浑浑噩噩向钟府的方向走去。他的时间不多了,他想在临死之前,再见一面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钟家大供奉甄多宝长老,告诉他,养育之恩,唯有来生再报了……

路上,见到沈阅的人都纷纷皱眉掩鼻,厌恶地避开,甚至连乞丐、野狗也躲着他。

“哟,这不是绝世天才沈阅吗?”突然,一个刺耳的嘲笑声,从一边的酒楼二楼传了下来。原本浑浑噩噩的沈阅突然身体一僵,眼中射出仇恨的光芒!

“李士子!”沈阅咬牙一字一字道,缓缓抬头,就看到一男一女站在楼上,正朝下看来。

李士子,金风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