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名叫《约柜》,主人公印第安纳-琼斯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斯皮尔伯格的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件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

说了这么多废话,我还没有介绍自己。

我叫朱恒淮,正式身份是北京某大学的锅炉工,业余身份是考古队的向导兼地质文化历史学教授。或许你们会很奇怪我的这层身份,真的,不假,绝对没有骗你们。我就是锅炉工兼地质文化历史教授!

我读书不多,只读过小学两年级,之后就去参军。退伍之后,凭借部队里战斗工兵的身份,加入了一只考古队,外出内蒙古探险。在那里,我遇到了改变我一身命运的人——她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当年考古队实习研究生林白水。

那次考古活动,由于受到意外地质灾害,损失惨重,我们两人历经磨难,才活着从草原上回到首都。由此我们两人相知相爱,她并没有嫌弃我半文盲的身份,于是我们在她那个狭小的研究生宿舍里结婚,我也谋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就在她的大学里做锅炉工,暑假寒假的业余时间,还是外出参加各个考古队的考古冒险,除了赚取外快之外,也学习考古知识。凭着我的聪明好学,加上又随时可以向大学里的老师们请教,我的学识日渐增长,在林白水的鼓励下,把自己的考古所得写成文集出版,在海内外考古学界影响颇大。一九九零年,香港文理大学授予我地质文化历史学荣誉教授称号。但是,我正式的身份还是锅炉工,官僚主义害死人啊!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敦煌——西夏藏经洞故址。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专门考察西夏历史。西夏是存在于我国两宋时期西部重要的边境政权,蒙古兴起后成吉思汗发兵攻打灵州。后病死在征途中,临死之前下令,屠尽夏人。自此除少数夏人融入汉人之中,存在了数百年的党项族西夏竟然一夜之间从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却留下了数量不菲的西夏文字书籍。

西夏文是一种模仿汉字创造的方块字,酷似汉字却又不是汉字。史学界一直有西夏在中国,研究在俄国的说法。其时,俄罗斯的“绅士们”趁中国衰弱之际,一干干打着学者旗号的骗子恶棍,掠走了大量西夏文献,以至于我国本土不如外国多,文献不足,巧媳妇难做无米炊,才有这般说法。

对此我一直愤愤不平,横看竖看那帮俄国佬不顺眼,若不是这个任务乃是原本上级交代下来,老早趁机在沙漠里丢掉。平常还是耍一下小手腕,满足一下小小的报复心理。比如在他们夜晚上厕所时候,猛然扑上去套上麻袋,一顿痛打。那俄国佬们还以为是自己内部有人对自己不满,个个见面就怒目而视,让我暗暗好笑。

话说这天我和若干俄国佬加翻译一起来到西夏藏经洞,当地土人说这里保存了不少西夏古国的历史典籍,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在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里别说壁画,就连一个佛像雕塑也没有,甚至一点痕迹也没有,显然不是被人故意铲除,而是天生就没有。加上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黑,我们上了那些土人的大当,不仅白白走了二十几里路,还花了十多块钱呢!

这洞窟与其他高大开朗的石窟不同,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俄国佬嘀嘀咕咕,和他们相处几个月,俄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至于日常会话也无碍。

那两个俄国佬之一说道:“莫洛托夫,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伊万诺夫,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中国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俄国佬头头脸色大变,他是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名叫朱罗诺夫,一般我故意发音不准,叫他猪猡懦夫,翻译也狡猾地装作不知。他不仅身材肥胖,智商更是可怕——当然是指负方面的,此刻颤抖地叫道:“僵尸……”

洞窟入口毫无痕迹,显然数百年来根本没有人、也没有动物来过,不可能事先在前面埋伏,若是埋伏,何必闹这么大动静呢?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俄国佬胃口,顿时除了猪猡懦夫,一干俄国佬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鹤嘴锄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俄国佬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只是这种状况下,谁也不敢先跳出去,枪打出头鸟,绝对是真理,俄国佬们也深谙这点,个个滑头地盯着我。我暴跳如雷,老子才不去送死!

我们内部正僵持中,一个东西咕噜咕噜沿着沙地滚过来,大家都没头没脑地看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跳出去!

妈的,这是一颗手雷!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众俄国佬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唯独我冷静下来瞟了一眼,大声叫道:“等等!”

因为我在剑拔弩张的人群中,居然看到了林白水的身影。

等等,她不是在北京一边教书一边照顾小孩,怎么千里迢迢跑到宁夏来了呢?总不至于我撞到鬼吧!

于是我挤开人群,快步跑上前,对着林白水上上下下打量,她仍旧像是以前那般,高挑的身材挺立,即使一身难看的专业沙漠服装亦是非常得体,腰肢纤细柔软,不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妈,养长的头发简简单单帮做一个马尾辫,唯独眼睛读书越多,越发近视,幸亏在这女人好赶时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副漂亮的金丝边眼镜。此刻透过镜片颇是欣喜地看着我,我高兴地问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林白水四下里瞟了一眼,说道:“眼下这些美国人似乎和你的朋友们有点小冲突,待到暂时平静下来再说吧!”

我回头吼道:“不要打,谁打谁就是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我在这帮俄国佬里面算是有点威信,这个威信,可是用拳头打出来的,用拳头说话,毕竟肯听的人多。

眼下美俄两国的考察队汇集在一起,若是打起来,当真是两犬相争必有一伤,弄得外交部不好收拾。我知这些人既然来到中国,或多或少懂得一些中文,在了解了状况之后,双方一言不发地收起家么。

我高兴地抱起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偏瘦,属于那种最近从港澳传过来的模特身材,份量并不是很重,加之我力大无比,一下子就抬起来。

林白水哭笑不得,连忙阻止:“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等等,我让你惊喜一下?”

“你就是最大的惊喜!”

林白水这女人,居然还卖关子,我暗暗期待。

“这次你怎么过来了?”

“嗯,我带着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相关人员过来,考察丝绸之路,探求奥秘。”

因这个藏经洞经过美俄两国考察队并进搜索过后,连根毛也没有发现,天色不晚,索性沿美国佬来的方向出去。外头美国佬已经打了营寨,派专人看守。我方步入营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亮起来:“爸爸!”

我睁眼看去,大喜过望,却是文清飞快地奔过来,

我哈哈大笑,忍不住亲亲文清,那小女孩拼命推开我的脸,叫道:“不要不要,爸爸的胡子像板刷,扎死人了!”

我一愣,因我毛发浓密,三十不到就满面大胡子,平常可以刮干净,唯独在野外不太方面,索性懒得理会。再说本次考察大部都在回民地区,大胡子男人比较容易取得乡民的信任。

我把文清抱起来问道:“你怎么过来了?我想想看,你妈妈你绝对不会让你跟来的。”

文清说道:“妈妈也要外出考古,我听说就在爸爸活动的一带,就偷偷钻进袋子里,等妈妈发现了,我们已经在银川,她再也不能把我赶走!”

我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只见她哼地一下:“这死小鬼我再也管不了了,她是你们朱家的人,就让你自己搞定!”

林白水看似对女儿恨恨不得了,其实她宠爱女儿,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方法有异。我把文清当作小大人一般照看,爱而不宠,林白水则是对自己的女儿疼得要命,犹如养了个小皇帝一般。一旦文清撒泼,顿时束手无策。反不及有时我与之平等相处,凡事是商议而非顺从。

夜幕降临,我和俄国佬头头猪猡懦夫商议之后,便在此安营扎寨。这美俄两国人员泾渭分明,各自占据东西一边,互不相干。倒是两边的国人高高兴兴聚在一起,便在中间做了中立国,大家相互交换食物吃喝,其乐融融。不过我却看着两边的美俄毫无动静,叹道:“感觉我们是做了他们的狗腿子一样。”

我们一家三口倒是其乐融融,聚在火堆边吃喝玩闹,不知哪里来了一个不知趣的美国佬,笑嘻嘻地凑近我,口操不纯正的汉语说道:“你好,你是林女士的先生?”

屁话!

我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狠狠瞪了他一眼,咆哮道:“滚开,阻碍别人夫妻团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该下地狱煮油锅!”

那美国佬吓了一跳,林白水狠狠白了我一眼,撇嘴骂道:“没礼貌!”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一段洋鬼子鸟文,听地我直瞪眼。

哪知文清这小鬼,天赋异禀,和这些美国佬不过呆了短短一个月,鸟语就非常利索,径自给我口译:“妈妈说爸爸你和俄国佬呆久了,性格脾气不免像俄国佬,所以请道格拉斯原谅爸爸的粗鲁!”

我哭笑不得,反问林白水:“我什么时候变成俄国佬了?”

林白水叹道:“你一直以来就非常像!譬如,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极为精细。脾气暴躁,动辄喜欢以拳头讲道理,喝白酒如饮开水,加上今天我看到你这脸大胡子,说什么我都觉得你是俄国佬了!”

我张口结舌,于是转过头对道格拉斯叫道:“喂,狗拉屎,你来干嘛?”

道格拉斯说道:“我叫道格拉斯,不是狗拉屎!”

“屁!别欺我不懂鸟文。道格,在鸟语里就是狗,拉斯,明显是拉屎。老子不说你是狗吃屎,算是便宜你了!”

此刻轮到林白水哭笑不得了,轻轻打了我一下,无奈地摇头:“你这人啊!”

倒是文清一骨碌钻到道格拉斯怀里,抱其脖子说道:“道格拉斯叔叔人不错,说话风趣,我的英文就是他教的。还有,他没有爸爸的板刷胡子。”

原来是个没胡子的太监。

文清拉住道格拉斯的鼻子说道:“走,我们去玩吧。对了,叔叔那个手雷打火机呢?”

道格拉斯说道:“因为今天吓唬那些俄国佬,丢到洞里去了。”

“正好,今天妈妈不许我进去,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说着,一大一小便牵着手离开,我勃然大怒,正要起身,林白水压住我,说道:“放心,道格拉斯是一个可以托付重任的男人!再说,有些事情小孩子在中不好……”

林白水倏然面颊扬起一层红晕,眼波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是啊,有些事情是需要避开小孩子。

毕竟我和林白水都是年轻人,我三十不到,林白水比我还年轻几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何况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直到道格拉斯面色惨白的闯过来,我脸色大变,暴怒地扯起道格拉斯大叫:“文清呢?”

“她……”

那道格拉斯块头看似极大,个子超出我一个头,其实就若发酵过的面包,大而无力,被我一拎,一把就提起来。我凶狠地揪着道格拉斯的衣襟,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吓坏了,结结巴巴说道:“文清、文清没事,只是我们有了惊人的发现!”

林白水这时匆匆赶过来,提着一盏汽油灯,喝道:“还废话什么,赶快过去才是!让文清那一个小孩子在洞里,你说我放心吗?”

林白水毕竟爱女心切,三人大快步地赶过去,一边走一边道格拉斯指手画脚,以其美国佬特有的夸张叙述着事情的经过: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里,寻找刚才丢掉的手雷打火机,文清突然站住,指着洞窟头顶一角问道:‘这里有好多虫子啊!’我举起手电筒一看,哇!那个角落里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蚂蚁。这是当地特有的蚂蚁,块头个个有苍蝇那么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奇妙的东西在吸引它们!文清建议我找来了探棒一捅,噗通,你们猜,找到了什么?”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经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个人形东西旁边,带到汽油灯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现。那旁边的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

我看文清呆在腊尸边满不在乎的模样,联想到她妈当年十几岁了,见到骷髅都魂飞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腊尸了,于是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僵尸前来,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倒是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还不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吗?”

说着,这女人教训完老公,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林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林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林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蝎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林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林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林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林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林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林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林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俄国佬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林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林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林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俄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林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林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林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林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林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非常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则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道:“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的老婆果然非常聪明!”

林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道:“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一个作为西夏的西大门和与西域联系的关口,还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毫不稀奇,只是经过一千多年的时间冲刷,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也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起来。”

林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林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林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林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林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迭迭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东西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夏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宋、辽、金、吐蕃、西域等,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也不过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林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林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迭迭,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林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林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林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林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林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林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林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林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林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林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林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林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林白水,你发了!”

林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林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林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林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林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