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大**,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黄色炸药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布满奇怪的**,岂不是很符合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白水你离开她!”

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互动时间:

学过功夫的,也是要找地方借力的,平地不可能。只用助跑可以跳三米的话,应该可以破世界纪录,男子跳高的好像只有两米多,而且都知道是背越式。要么改矮一点,要么给主角学点什么玄幻点的神功,或者加撑竿什么的。point119

一跳几米大概是笔误,也可以解释为公子的‘想象力丰富‘,挑刺儿不妨找些学……kitinsect

两个问题一起回答: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因为写作匆匆,又要数量又要质量,有时难以保证平衡了。写作的时候,就不免出现很多硬伤,比如主角最初设定为工兵,但是后来为了需要,改成战斗工兵了。虽然只有一个词的差别,但是概念很不一样。工兵只是负责工程项目,但是战斗工兵往往战斗在第一线,能力超出一般步兵很多,精挑细选,仅次于侦察兵和特种部队。二战诺曼底登陆,全靠战斗工兵玩命的开路,打破德军堡垒。又,至于那个一跳两三米,不如改成这样,主角助跑跳了一米高,他的身高加上臂长以及手中的鹤嘴锄,大约全部有三米左右,用鹤嘴锄勾住昆虫,顺势跳了上去,这样就完美了

“牛马粗细的玩意”,寒一个。狂吻一只猪

回答:讽刺关塔那摩的美军虐囚事件。至于受刑者本拉登,反正也不是一个好东西,大概除了基地以外,没有人会来刺杀我吧。

公子是文学系还是历史系的,估计看的书不少,内容挺新鲜的,想象力也够丰富……轻风逐月

回答:统统猜错,嘿嘿!不妨让你们猜一下,知道的人不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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