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负责岗哨的桃花人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她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东突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以牙还牙,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没有炸掉的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山头,然后我看到就在山头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东突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可能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果真如我猜测的一样,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苏军的风格。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有什么目的呢?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勾结在一起!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八九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支持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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