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对萝卜丝说道:“罗伯特先生,请你把雷文定先生请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萝卜丝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飞行太保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考古队队员们,雷文定笑嘻嘻说道:“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什么好东西!”

那雷文定带来的几个手下都是美国佬,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白水轻装上阵,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但是我看过史书,这里并没有古墓。但是那些盗墓贼又过来了,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塔里木盆地地质构造不稳定,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成了城堡的塌陷,现在犹如土包一样了。”

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南北沙漠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沟通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域诸国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辽、金、吐蕃、西辽等,真正给西域带来严重威胁的则是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白水,你发了!”

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匕首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刀尖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我顺着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域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西域联接内地,或许是从那边传过来的。”

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支持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胖乎乎的盗墓贼头子等等一干摸金校尉,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汉人兄弟们!”胖盗墓贼头子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民族兄弟之间友谊,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这些准同行们哪有这么好心,八成贪图里面的财宝,进来了。萝卜丝怎么把关的?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胖盗墓贼头子兴奋地只搓手,笑道:“兄弟,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罗布泊遗址!本着民族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盗墓贼尝到厉害。盗墓,打搅死者的亡灵,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老盗墓贼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盗墓贼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盗墓贼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盗墓贼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盗墓贼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身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盗墓贼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盗墓贼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盗墓贼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盗墓贼吞噬。盗墓贼下半身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胖盗墓贼头子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胖盗墓贼头子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头子一发命令,其他盗墓贼如梦初醒,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我以为他们根本没有武器,其实我错了!这些盗墓贼拿起一把把土制的火箭射向那里。

“砰砰!”

火箭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燃烧的火箭,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盗墓贼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盗墓贼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身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盗墓贼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胖盗墓贼头子也在火箭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盗墓贼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匕首,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匕首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胖盗墓贼头子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胖盗墓贼头子已经抓住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胖盗墓贼头子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胖盗墓贼头子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盗墓贼,立刻就拉着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