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迩宫明月丢了面子,心中很是恼火,过了半晌,怒气渐渐消了下来,说道:“实话实说,满清龙脉宝藏,我毫无兴趣,我久迩宫家族本是大富之家,家产多得我一亿年也花不完。你以为满清龙脉宝藏那么好拿嘛?就算我发现了,也根本无法从中国偷运出去。我是受某个女人之托,才来寻找满清龙脉的。”

我一呆,仔细一想,确实有理。毕竟满清龙脉宝藏在中国的土地上,而且现在有国势强盛,并非弱小的旧中国。久迩宫明月就是本事再大,也无法把满清龙脉宝藏一一运出中国。若是骗我,也不必编造如此低劣的谎言,看来可能性极大,真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我放你们和胡发一走,而你,则把黑色笔记本交出来。即使不交出来也可以,只要能够和我一起打开皇姑坟陵墓!”

我暗自思量片刻,盘算着这个交易面前算是核算,至少能够保证林白水和胡发一的性命安危,而黑色笔记本,则是万万不会交出去,里面还有极多机密,事关重大。但是皇姑坟就难说了,就算里面的物件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谁知道过了几百年,烂成什么德行了!

当下我点点头,说道:“好,成交,不过你先得放了胡发一,并且把我身边的人撤离。”

久迩宫明月当下允诺,说道:“好,我知道朱恒淮言之必行,我信了你。”

说着把捆得像是粽子一样的胡发一踢了过来,我用力扯断绳子,落下胡发一口中的布团,后者顿时跳了起来,大吼道:“郭小驷,你不得好死!”

郭小驷满面惭愧,躲在久迩宫明月后面不敢显身,胡发一一直骂骂咧咧,发泄怒气,这番绑架,可把老胡折腾得够苦,偏偏又是当作兄弟的好伙计背叛,恼火地不得了。

我们一行走向皇姑坟,我见久迩宫明月满面春风,得意之极,不禁让我心里暗怒,少得意了,爬的越高,跌的越惨,老子会把你拉下来的。到了皇姑坟那边,早有一批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把野地化作工地,已经在皇姑坟山顶上头挖开了一个大洞了。须知,皇姑坟是开山凿陵修筑,四周都是坚固的岩石,根本无法开通,唯一的入口就是当年开山时候修建的通道。只是山顶面积也极大,找一个小小的通道入口也不是容易的。久迩宫明月不通地势堪舆,只好乱打野猫子井,到处挖掘。我存心看他做无用功,冷眼旁观之。

这般挖掘,甚是好功夫,从白天感到傍晚,一直没有动静,久迩宫明月焦急不安,因为这般大动作极为明显,一旦被乡民看到,报告给政府,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了。我却安闲地紧,找了几张报纸铺在地上,一屁股坐下,身边有美人相伴,好不快哉。突然我肩头一沉,扭头看过去,原来是林白水靠在我的肩头,双目合上,发出轻微的鼾声。这些年来林白水生活安逸,体力远远不如年轻时候那么充沛,一天折腾下来,疲惫不堪,甫一落脚,就开始打瞌睡。我笑笑,把林白水安置在报纸上,然后脱下外衣,卷了一个枕头放在她脑袋下。林白水身子侧躺,露出优美的曲线,背脊后面的女式衬衫撩了起来,露出血眼眸,只见越发鲜艳,似乎林白水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里面,我不免更加忧郁。

见日头落下,肚子都饿得呱呱乱叫,今天一天下来,除了早上一顿,基本没有落肚,而久迩宫明月给我们的东西,万万不能吃,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呢?我于是用树枝,裤带做了一把简易的弹弓。这是当年南疆大战,闲极无聊时候向其他战友学来的。久迩宫明月冷眼看着我走开去打鸟,却并没有阻止,因为林白水和胡发一还留下来做质,又知我不是轻易抛弃伙伴的那种人,可以放心。

我在树林里打了几十只麻雀回来,掏出匕首,开膛剖肚,洗涤干净,放在火上炙烤,烧得喷香喷香,叫人馋涎欲滴。胡发一大叫道:“先来尝尝味道!”说着抢了几只烤麻雀,一边吃一边大叫美味。

我摇摇头,推推林白水,叫道:“白水,白水,吃烤麻雀了,很香!”

林白水翻了一个身,正面朝向我。我看她云鬓散乱,黏着汗水,湿嗒嗒地粘在额头上,面颊绯红,小嘴微微张开,慢慢地睁开眼眶,欣喜地叫道:“好香啊!难怪我做梦的时候,梦见在吃炸鸡腿。嗯,这是什么肉?”

“烤麻雀!”

林白水脸上稍微露出了腻心的表情,支支吾吾说道:“这,这,跳来跳去,整天吃虫子的毛茸茸东西,居然也能吃?”

我哈哈大笑:“当然能吃了,而且肉质鲜嫩,不比烤乳猪差。要是你不想吃,我就把你的那一份也吃掉算了。”

林白水犹犹豫豫一下,终于抵挡不住叽哩咕噜乱叫的肚子,拎起一只烤麻雀,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眉开眼笑,说道:“嗯,味道真不错!”

林白水高高兴兴地吃了一串,白嫩的小手毫不客气地再次伸过来,强行夺走了一串,放到嘴巴里,边吃边说:“这烤麻雀是你烤的?”

“嗯!”嘴巴忙着。

林白水说道:“想不到你这个男人打架可以,下厨房居然也有一手。以后嫁给你,就不必担心舌头了。”

“嗯……”初始我没有反应,呆了片刻,突然醒悟,欣喜地叫道:“你,你说要嫁给我……”

林白水低下头,一朵红晕飞上脸颊,低低地说道:“我不像玟琳那么聪明美丽,温柔体贴,脾气又有点坏。要是你不嫌弃的话……”

我手足无措,活了二十几年,并没有什么和女**往的经验,我唯一的熟悉的女子,就是相处时间并不久的王玟琳,那也是给我最快乐,最痛苦的一段短暂时间,之后就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眼下有一个女子突然说肯嫁给我,我上下打量林白水,她身材高挑苗条,肌肤雪白,虽不是绝色美女,亦是一位可人的女子。我嘿嘿傻笑,伸手过去,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后者害羞的要命,不敢说话。倒是久迩宫明月察言观色,笑道:“恭喜两位!呵呵!”

话说间,久迩宫明月的手下大声欢呼,原来是他们终于找到了皇姑坟入口。久迩宫明月大喜,急忙赶了过去,我好奇之极,也跟了过去查看。其时明明是黑夜,却明亮如白昼,几台探照灯照在一个大洞上,但见洞里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久迩宫明月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清两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制作,极其坚硬,几个久迩宫的手下在上面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久迩宫明月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便逐一引爆,说时迟,那时快,大地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喷出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探照灯的光柱存在。

久迩宫明月礼貌的一挥手,说道:“朱先生、林女士,是否有兴趣,随本人前去探索和珅墓的秘密?”

我哼的一下,虽是如此,但是心底好奇之极,想看看,究竟这个世界第一大贪官的坟墓里面,埋着什么东西呢?我瞟了旁边的林白水一眼,她亦是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瞅着前面。由此我一拱手,说道:“恭敬不如从命,既然久迩宫先生如此热情邀请,我也不能不去。是吗?白水。”

我们一起走上前,但见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和孝公主入葬时候的入口吧!几个久迩宫家臣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爆炸形成的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久迩宫大人,棺材就在下面五米的地方。”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谁呢?嗯!呵呵,郭小驷郭先生,听说你号称盗圣,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吧!事成之后,必然重重有赏。哈哈!”

一直跟在久迩宫明月后面的郭小驷面色陡然大变,因古书上记载,许多古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郭小驷这个盗圣,完全是吹牛吹出来的,哪有真本事呢?他尴尬地笑笑:“这个,久迩宫先生……”

“还不快去!”

久迩宫暴喝道。

郭小驷吓得忙不迭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坟墓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郭小驷落在坟墓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郭小驷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启用手电筒,但见一条光柱乱舞,突然前面一声咚的沉闷巨响,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其他人顿时大骇,急忙拉动绳子,拉得太急了,突然这几个一起仰天翻倒,拖上来一样事物。林白水眼尖,一见之下,发出尖利的叫声,趴倒我肩上不敢回头。

我盯着绳子尽头,不禁汗水涔涔,原本绳子绑在郭小驷的腰间,如今郭小驷整个瘦小的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段腰部以下的半个下身,肠子、肾脏统统流了出来,鲜血淋漓。

久迩宫明月面色惨白,过了半晌才说道:“这……幸好,事先派了一个人先去,不然大家都完蛋了。”他瞟了我一眼,说道:“叛徒是不需要同情的。”

郭小驷虽然背叛了我,但是好歹一起同甘共苦了两年多,没感情也有人情,如今见他只剩下一个腰部,心里升起了一股可怜感,暗暗默念,小驷啊,你死了。即使你对我不义,我也不会不仁。等老朱我回去之后,就好好将你安葬。

我陡觉得肩头一痛,低下头,林白水依靠在我肩头,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肩头,想不到这只纤弱的小手,居然有这般力气,抓得我肩膀生疼。我惊讶地到林白水抬起头,披头散发,一双眼睛瞪地大大的,布满血丝,尤为恐怖,口中嘶叫道:“纳命来!”

不好!血眼眸终于开始发作!和孝公主的怨灵来杀人了!

林白水死死抓住我的肩膀,力气之大,根本不像是一个女人。我大骇,抓住她的胳膊,毕竟我是一个大力士,硬生生地扯开林白水。她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我转身逃开,久迩宫明月躲避不及,顿时被林白水推进洞口,惨叫一声,掉了下去。

“可恶的女人!”久迩宫家臣逐一扑上来,其中一个立时被林白水卡住的脖子,挣扎几下,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但是久迩宫家臣毕竟人多势众,一个个扑上来,林白水纵然再是疯狂,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她脚下一个趔趄,终于掉了下去。

“白水!”

我大叫一声,想也不想,飞身扑上去,抓住了林白水的一只手,旋即我手心一滑,终于没有能抓住,让林白水掉了下去。我心如刀割,迄今为止,我都是孤身一人,唯有林白水表示愿意和我长相厮守,所以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是中邪了还是妖怪,我都不管,我要救她!

我毫不犹豫地抓住原本吊着郭小驷的绳子,放到盗洞里,一跳一跳地钻进洞里。那久迩宫的家臣看到我如此做,纷纷效仿着下来,去救他们的主子了。

我方降落到地面上,四下里环视,在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掉下来的久迩宫明月和林白水。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我焦急地大叫林白水的名字,到处寻找。旁边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亦是如此。我们目标相似,不约而同地配合了一下,但是找遍整个墓室,也未见任何人的身影。我心里暗暗纳闷,他们两人跑哪里去了?总不会是被坟墓吃掉了吧!

我咽了一口唾沫,渐渐地把目光移向那口棺材,只有这里没有搜索过,而周围的地面上血迹斑斑,不禁让我心底一沉。

“把棺材盖撬开。”我说道,几个久迩宫家臣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我大怒,叫道:“混蛋,你们的主人可能也在里面!”

久迩宫家臣顿时醒悟,于是有了取来了撬棍,我拿起一根,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毕竟有所风化。我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撬棍放进去,突然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小手,众人大骇,以为是僵尸作怪,却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响声:“救救我,恒淮救救我!”

是林白水!我狂喜之极,丢下撬棍就扑到棺材上,往里面一瞧,看到林白水正躺在棺材里,脸色煞白,面目扭曲,看似极为痛苦。我慌忙伸出胳膊,把林白水纤瘦的身子捞起来,问道:“白水,你怎么了……”

林白水微微张开的眼眸迷离,似乎处在梦游状态一样,口中只是喃喃叫道:“恒淮救救我,恒淮救救我……不要……”

林白水蓦然瞪大眼眶,眼珠凸凸,相貌立时变得非常可憎,口中狂吼道:“受死吧!打搅我安宁的人都不得好死!”

她的身子倏然挺立起来,伸出一双犹如老鹰爪子一样的双手扑上来。我大骇,脑子还来不及反应,身体已经本能地躲开。我背后的一个久迩宫家臣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叫林白水抓住脖子,呵呵怪叫一声,顿时被扭断脖子。

林白水好像中了邪一样,发疯地捉人,墓室里本来就空间狭小,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为了救人而来,没有带什么趁手武器,顿时像是小鸡一样被赶来赶去,捉住之后会扭断脖子,或开膛剖肚。看得我胆战心惊,老子可不想死在自己女人手里,突然灵机一动,索性掉到棺材里,避开林白水。

我躲进棺材之后,因为棺材内空间狭小,我只能躺着。方才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我仰天躺着,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顿时吃了一惊!我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不,确切地说是半具。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离奇的是,他的腰部以下整个不见了,好像被人施展五鬼搬运大法一样挪开!里面乱七八糟的内脏,肠子之类都流了出来,甚是恶心。

我大骇,虽然他的面目已经被摧毁,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郭小驷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哪敢再躲藏,慌忙钻出棺材,迎面就是林白水狰狞的笑容,呼啦伸出双手就掐过来,卡住我的脖子。我本能地抓住林白水的手腕,想不到这双纤纤小手力气如此之大,任我怎么拉,都扳不开。我顿时觉得呼吸困难,意识渐渐模糊,忽然叮叮当当一声响,原本藏在我身上的坤金瓶落了下来,滚在地上,里面藏着的干枯眼珠也滚了出来,滴溜溜地转动,仿佛活了一样,看着林白水。

林白水身子倏然一怔,掐住我脖子的手慢慢松开,愣愣地盯着地上的眼球,慢慢弯腰捡了起来。机不可失,我哪能放过,纵身一跃,顿时将林白水扑倒。林白水陡然受袭,但是身子又被我压住,挣扎不已,我不会让她再伤人,于是掏出匕首,先是割破她的衬衫,一把撩下来,撂到胳膊上,反转一下,就是现成的套索,把林白水的双手捆在背后。我又割断林白水的皮带,拿了下来,三下五下,绑住她的双腿,如此一来,林白水动弹不得,只是嘴里发出嘶嘶的叫声。我嫌讨厌,又脱下她的鞋子,拉下一条袜子,塞进嘴里。对不住了,白水,幸好女人爱干净,她自己的袜子也不是太臭。

我松了一口气,打量林白水,她就如是另外一个人一样,迷茫之极,又看看地上干枯的眼珠,如我推测无误,一定与林白水被附身有关。为什么原本林白水并没有发作,但是甫一到皇姑坟内,就顿时变成恶鬼呢?

为了林白水的安全,我把她丢尽棺材里,反正没有死人,当然,死人在棺材盖上。但是想着那背后的尸骸,不禁冷汗涔涔。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据我所知,和孝公主的冤鬼是靠附在人身上作祟,那群倒霉的盗墓贼,多半也是被附身之后,才自相残杀。但是她还没有本事穿墙入壁。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郭小驷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好奇地过来,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查看棺材四壁,果真看到每一面都装有一个铜扣环,设有机关,可以随时放下。而棺材盖亦是如此。之前我听郭小驷讲过那个故事,说为了怕和孝公主的坟墓被盗,嘉庆皇帝采用了一种奇特的手法,用四条铁链把棺材吊到半空中。

我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四条粗大铁链,再上去又是四条稍细的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和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唯独奇怪的是,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在哪里呢?并没有在棺材里发现啊!嗯,似乎有什么人形物体在上面?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久迩宫明月。顿时哈哈一笑,这个家伙,进来的时候恐怕也和林白水一样中了机关,但是幸运的是之前郭小驷已经替他们身受过了,所以林白水被推进棺材里,而久迩宫明月估计身形灵活,躲开了机关,却昏了过去,吊在上面。

久迩宫明月这个家伙,虽然做事有点不择手段,但是毕竟不算太坏的人,不然大不了可以乘我被围困的时候将我杀掉,也不会如此鄙视郭小驷。既然连一个日本人都能成这幅德行,我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连一日本人都不如?于是我向上一跃,爬上铁链,将昏迷中的久迩宫明月救下。然后噼噼啪啪,两个巴掌将其打醒。

久迩宫明月大叫一声:“危险!”这时张开眼睛,却发觉是我的的嘲笑,不禁讪讪:“失态了。”

久迩宫明月站了起来,盯着棺材,仍旧心有余悸地说道:“刚才实在危险之极,我方掉进坟墓里,突然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有个黑影好像张开大嘴的猛兽,要将我吃掉。我心中大骇,急忙转身跳上,不知道被什么缠住,又受到重压。这时林白水也进来了,却躲避不及,顿时被那个黑影吞噬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咦,找到和孝公主的遗骸了吗?”

我摇摇头说道:“棺材里并没有什么尸骸,空的!”

久迩宫明月把目光从棺材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上面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我被久迩宫明月的怪异举动所吸引,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保留下来完整的衣物,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是一个满清女子的衣物吧了!细细察看这具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表情保留下来,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

久迩宫明月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整个尸骸终于露出庐山真面,我和久迩宫明月不约而同地啊地叫了一声。

因为我们看到,这具尸骸的腹部,竟然开了一个大洞,从大洞里看进去,里面空空荡荡,什么内脏也没有留下,就只剩下一层皮了。

久迩宫明月叹道:“如我猜测无误的话,这具尸骸就是和孝公主的真身了。传说和孝公主与当时的嘉庆皇帝之间,有着说不清的孽缘。在和孝公主时候,为了防止她的冤鬼作祟,就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和内脏五官挖出,以坤金瓶封印,安葬在皇姑坟四周。按照萨满的风俗,人的灵魂和人的身体一样,有内脏有五官,若是在人死后将其内脏五官切除,埋在另外地方,那么人的灵魂就是一个无心无肺,看不见也听不到的不完整灵魂,这样就无法离开这里作祟。几百年来,和孝公主的冤魂就一直在此徘徊。”

我大大咧咧说道:“管她的鬼魂呢!目前我们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破解和孝公主的冤魂,不让让她再纠缠林白水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这倒是不难,我听说,既然是因为她的身体被切除了几个部分而导致灵魂不完整的话,只要把她那些缺失的部分还回来,附着在其他活人身上的冤魂就会消失。只是有一件事情我猜不透,为什么和孝公主的尸骸不在棺木里面,而是跑到这张汉白玉座椅上。怪哉!”

我一言不发,捡起地上的干枯眼球,上前来到和孝公主的尸骸面前,口中念念叨叨:“尘归尘,土归土,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因为不慎把你的眼珠子带走了,你就附在林白水身上作祟。现在我把你的身子还给你,你也不要折腾林白水了。她可是我未来的老婆!”

说完,我把和孝公主尸骸的眼皮拉开,过了几百年,尸骸完全干枯,眼皮就如皮革一样,触手非常不舒服。眼皮底下的眼窝,完全是空荡荡的一个洞,我小心翼翼地把两个眼球一一塞入眼窝内,放下眼皮,又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突然,死了几百年的尸骸眼皮居然自己张开,里面干枯的眼球竟然鲜活若真,扑闪扑闪的。假若这双眼睛是长在一个美丽的女子身上,那真是非常好看,可是这居然是一具干枯的尸骸上,着实恐怖的要命。我吓得大叫一声,顿时倒退几步!只觉得浑身汗水涔涔,呆呆地看着尸骸。

久迩宫明月也着实吓了一跳,谁能想到一具几百年前的尸骸陡然长出了一双鲜活的眼睛,若她只是干枯的尸骸,我们反倒不怕了。大不了当作妖怪干掉。而眼前的景象,却比见到了妖怪还惊悚。

只见干尸居然动了起来,她的双手渐渐离开汉白玉座椅的扶手,向前伸出,然后腿也抬了起来,整个身子慢慢从地上起来。干尸的动作极为缓慢,只要我们任何一人上前挥动钢铁撬棍,即可将其砸成碎片,但是不知道怎么了,我们一动也动不了。眼睁睁地看着干尸慢慢走上来,突然掐住离得最近的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终于从惊呆中回过神来,眼看一具干尸瞪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珠掐住自己,当真是魂飞天外,忽然抡起手里的撬棍,一把将干尸推开,大叫一声,转身就逃之夭夭。我哪敢留下,手里又空无一物,当下毫不犹豫地跟着久迩宫明月一起跑出去,飞快奔到盗洞口,沿着那条绳子哧溜哧溜蹿上去,一直出来盗洞口出松了一口气。

久迩宫明月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喃喃自语说道:“一具死了几百年的干尸居然复活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又不是电影《木乃伊》……”

我哈哈大笑,正欲讥讽他,突然想到一个事情,顿时脸色大变,喊道:“哎呀不好!我把林白水丢在皇姑坟里了!”

我转身就想翻身再进去,久迩宫明月一把抱住我的腰,叫道:“你疯了,谁知道那个复活的怪物会什么妖术,贸然进去,只会送死!”

我心底焦急不安,说道:“老子才不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我只要救出林白水!”

我这时完全被林白水的安危急坏了,倒是久迩宫明月冷静下来,说道:“不急,我的手下带了不少武器,反正我也没有拿到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索性准备一下,我们一起进去。”

说完,久迩宫明月招呼来留在外面看守的家臣们,一一把带来的武器搬了出去,由于中国枪械管制极其严格,他们一时弄不到枪械,大部分都是冷兵器,只有少数几把土制猎枪。我嫌土猎枪不够厉害,于是捡了一把倭刀,拿在手里,一马当下爬了下去。久迩宫明月带着几个手下一一下来。

我一手拿着倭刀防身,一手拿着手电筒到处照耀,奇怪,坟墓里空空荡荡,不仅那具干尸消失地无影无踪,甚至连方才那几个被林白水弄死的人,他们的尸体也不见了。

久迩宫明月凑在我身边,说道:“刚才提出了一个疑问,你还记得吗?”

“是说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不在棺材里?”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嗯,我仔细想了想,不禁得出了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结论!”

“什么结论!”

久迩宫明月瞪大眼睛说道:“那就是,和孝公主死后,自己从棺材里爬了出去!”

我听得哑然失声,说道:“你说什么,死了之后,自己从棺材里爬出来?”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错!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即使和孝公主死了几百年了,她的尸骸还是能够复活,更不用说当初刚刚死的时候。因此我猜测,当年嘉庆皇帝为什么要对和孝公主采取坤金瓶的邪术,就是怕和孝公主的尸骸回来报仇。至于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会复活,这个我猜不透了,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因为所有的内脏五官都被切除了,她看不见也听不到,只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却无法离开坟墓。但是当年把眼珠还给她的时候,和孝公主获得了视力,就开始作祟!”

我倒吸一口冷气,进一步猜想下去,是不是和孝公主因为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能够保持肉身不死,嘉庆皇帝极为忌惮,索性把和孝公主活活地开膛剖肚,挖眼割舌,再封入棺材里,埋在坚固的山陵中。这实在是太可怕了。我缩缩脖子,仿佛感觉有一股无数水滴落在里面,凉飕飕的,极为不舒服。

我好奇地把手电筒晚上一指,顿时哈大嘴巴,合不来,我看到在我们头顶,原本吊棺材的几条铁链上,竟然挂满了血淋淋的尸骸,每一具尸骸或是被开膛剖肚,或是挖眼割耳,甚至剥皮切肉,死状非常惨烈。而在这些尸骸之上,则趴着一具血淋淋的妖怪,浑身都是由一块块肌肉和皮肤拼起来,甚是可怕。

妈呀!和孝公主的尸骸,因为其他部分的内脏五官还在外面的坤金瓶里,竟然用留在这里的死人肉身来补偿缺憾。我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心里担心林白水是不是也是如此下场,幸好没有看到白色衬衫。

我好歹刚才有过类似的经验,不至于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但是久迩宫家臣可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骇人的景象,那鲜血滴溜溜地落下来,滴在脸上,而这些血正是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同伴。眼见他们这般下场,久迩宫家臣们又惊又怒,几个家伙竟然拿枪对准上面就开火。

“嗵!嗵!”

土制猎枪发出骇人的枪响,无数砂子飞上去,顿时击中了和孝公主的尸骸。可是土制猎枪的威力实在太小,平常只能打打兔子,哪能伤害到一具百年邪尸?那血淋淋的尸骸一下子被激怒,轰地一下扑下来,顿时将一个人扑到,张开大嘴,一口咬住喉咙,鲜血如高压水龙头一样飚出来。

“快杀!快杀!”

久迩宫明月大叫道,他手中还拿着那条撬棍,此刻毫不客气地抡起来,对准妖物就砸了下去。我也不甘示弱,一刀劈下去。

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原本动作是慢吞吞的,但是食用了新鲜人肉之后,得了精力,行动异常敏捷,在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围攻之下,竟然纵身一跃,轻轻地弹开,顿时

“包围她,千万别让她跑了。”

我对久迩宫明月说道,于是后者命令他的手下呈半圆形,慢慢把棺材上的妖物包围,若是她稍有异动,先是猎枪轰将上去,再是几十把刀子和撬棍砸下来,纵然是天王老子,也逃不了命。

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和孝公主的干尸并没逃离,而是停在棺材盖上,狐疑地往里面眺望,然后伸手进去,把一个白色衣服的女人拎了起来。不好,林白水被发现了,我心头一紧,当下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对准干尸狠狠的一刀,只听咔嚓一下,干尸的一条胳膊顿时被我切了下来,落在地上,居然还会蠕蠕而动。

失去了胳膊的干尸立时把林白水丢下,张牙舞爪向我扑过来,我挥舞倭刀,猛烈进攻。这倭刀甚是锋利,一刀斩下去,顿时割去一块鲜肉。眼看我压制住了干尸,久迩宫明月急忙带着他的部下赶过来,或是大刀砍下,或是撬棍砸下,看似威猛的干尸刹那间被我们打成一堆烂泥。

我许久许久才吐出一口气,看看久迩宫明月,也是满头大汗。我丢下倭刀,说道:“这个干尸看起来很厉害,不过还是轻易的消灭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也不一定,这是我们运气好,没有让干尸把她所有的遗失部分集中,她只能用其他死人的来补充,所以能力大大打了一个折扣。

我也懒得理会,转身来到棺材边,往下探望,林白水依旧昏迷不醒,沉睡如睡美人一样。我把她抱了起来,解开缚在手上的衣服,发现她背脊上的血眼睛已经消失,不禁松了一口气,林白水的诅咒终于被解除了。

“恒淮……”林白水醒来,张开眼睛瞧着我,“我好怕,我刚才过了一个梦,梦到我杀了很多人,又出来一具干尸。”

林白水扑在我怀里呜呜大哭,我心底宽慰,我的小白兔子又回来了。

我笑笑说道:“既然是梦,何必当真呢?”

我把林白水放在地上,让她好好休息一下,等会儿就背出皇姑坟。

“这是什么?”

久迩宫明月突然说道,我扭过头看去,掩藏在尸骸一堆烂泥里面的东西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小小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久迩宫明月小心翼翼地从尸骸肉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碧绿色的扳指。

“这,这……”久迩宫明月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扳指!”

“小心!”

只见久迩宫明月背后那团原本已经被打烂的肉泥,突然之间涌了起来,好像海浪一样,正要凶猛地扑向久迩宫明月。他的手下老早吓住了,我看情况不对,飞身上去,一把拎起久迩宫明月,扔下远处,再捡起扳指,抬头看了一眼那肉泥浪,上面镶嵌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珠,我心头一凛,当下就叫道:“眼睛,眼睛,她的弱点是眼睛!”

说完我一个筋斗滚开,久迩宫明月放声怒吼,他的手下才回过神来,轰轰几枪,这时土制猎枪的好处才显现出来,顿时将两只眼珠打爆。缺了眼珠的肉泥,哗啦啦倒下,散发阵阵浓重的臭味。

久迩宫明月松了一口气,说道:“果然,那些被割走的器官是她力量的源泉,失去了眼球,和孝公主的尸骸就死掉了。”

我拿起了扳指,稍微比划一下,这个扳指大的出奇,几乎有一只打火机那么粗细,只能套在大拇指上。这让我暗暗纳闷,莫非这个扳指的主人身材特别巨大,他的其他手指由常人拇指那么粗细?

林白水瞅着扳指说道:“这是扳指,一般戴在大拇指上,射箭的时候保护拇指。后来逐渐成为了一种装饰品。我看这个套环的色泽,约莫有个几百年历史了。向来是皇家饰品,后来乾隆皇帝将其赐予和珅。再交给和孝公主,她死也不肯放弃,想来一定是非常重要的物品。”

我也一时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猫腻,和满清龙脉宝藏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总归是重要的饰品,回转头问道:“久迩宫,你说你要这个东西干吗?”

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也不清楚。我之前就说过,我是受人之托,将其找到,然后赠送于他。”

我把扳指仍给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们算是两迄了,今后你再也不要来打搅我!”

说着我抱起林白水,头也不回地循着盗洞的绳子先行上去,再把林白水吊上来。然后我把绳子扔进洞里,至于久迩宫明月他们,那不管我的事情了。反正黑色笔记本那半本还在我手里,满清龙脉宝藏,久迩宫一伙可是难以寻找哦!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以结局而言,我勉强获胜,救出了胡发一,而且抱得美人归,唯独郭小驷的背叛叫我耿耿于怀,连胡发一都长叹一声,说道:“想不到小驷居然是这种人,见利忘义。老朱也不必太难受。反正他也死了,人死则安,我们也不必太计较他了。赶明儿,我们好好把他安葬了!”

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瞅了林白水一眼,顿时笑容可掬:“恭喜恭喜,老朱好福气啊!讨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

我反倒一怔,说道:“老胡,怪了,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和白水凑到一起。你怎么知道的呢?”

胡发一凑近我耳边暧昧的说道:“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处子女人还看不出嘛?嘿嘿,老弟,要负责啊!哈哈!”

我闹了个大脸红,摸摸脑袋,甚是不好意思。那林白水更是害羞,急忙跑开。胡发一大笑一声,便转身离去,看着他的背影,我竟然觉得很是寂寞孤单。我想到,我们几个伙计,花二、郭小驷相继身故,而我有了家室,也不能如之前了无牵挂,所以就只剩下胡发一一个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蛮幸福快乐的,因为我终于不是孤单一人。我和林白水一起在天津的西洋别墅里过着双栖双飞的日子,吃着有毒的食物——老实说,林白水烹调的手艺实在糟糕,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下厨。

胡发一放弃了老行当,不知道在哪里晃荡,但是时常过来噌饭,当然前提是我做的饭。虽说林白水不够温柔体贴,但毕竟是个好女人,见我们男人聚会,也不打搅。几杯老酒下肚,胡发一红着脸叹道:“老朱啊,我真是羡慕你,终于讨了一个好老婆,能够成家立业,过着安稳的日子。可是我呢?说实话,哥哥我年纪不小了,今年四十有五,还是过着这种浪荡生活!”

我说道:“老胡,我听说你不是有个相好的吗?为什么不娶进门,安家算了?”

胡发一长叹一声:“你有所不知啊,人家是愿意嫁给我,但是我不敢娶。”

我一呆,问道:“为什么?”

胡发一说道:“我是干的不发勾当,除了这个盗墓,我还会什么呢?把人家好女人娶进来,能让她过上安稳日子吗?你不同,你年轻,又有技术,不愁找不到好活计。我年纪大了,怕不能养活老婆孩子啊!”

我心念一动,联想到自己,目前我全是靠林白水在供养,没有工作,这一个大男人靠女人养活,好不尴尬。我突然说道:“老胡,不如我们干一票大的,捞足就收手,再也不做了!”

胡发一心动,问道:“什么大活?你快说!”

我四下里一瞥,见林白水不在,才低声对胡发一说起来。原来,我说的事情,就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那半本黑色笔记本目前落在我手里,我请林白水花了两天时间,全部把上面的日文翻译成中文。上面说道,满清龙脉宝藏,和关外沈阳天柱山一个叫皇陵村的地方有关。那满清龙脉宝藏价值亿万,我们只要拿万分之一,下辈子就不必担忧了。

胡发一听了大喜,和我商议起来,初步预定了计划。这事却不能让林白水知道,她一旦知道了,一定非常恼火。自从上次惊险的事件后,林白水宁可自己养活我,也严禁我再去掏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