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飞飞以前只在电视电影和小说中看到过功夫高深的影卫,没想到穿到了古代就让她见到了真人真事。

不过,她很好地将眼中的好奇与兴奋压了下去,趴在石桌上,拿起银筷夹了一块红烧鹿肉就塞进了嘴里,边吃还边说:

“你不是要我听你发牢骚的吗?现在可以说了,我洗耳恭听,绝对当个最佳的听众,任你将心中的负能量垃圾通通倒出来。”

南夜千浔轻轻咳嗽了两声,板起脸故作严肃地批评:

“咳咳,我什么时候说要你听我发牢骚了?小姑娘的学是在哪儿上的?这谴词用句极不准确,当年没好好听先生上课吧?我不过是睡不着,闲得无聊想找个人打发这漫漫彻夜而已。”

歌飞飞又夹起一片醋拌白肉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挑起眼角反驳:

“我今年十八岁半了,再过几个月就要满十九岁,早就不是小姑娘了,倒是你,看着年纪不大,顶多也就二十吧?怎么在我面前像个小老头似的,一口一个小姑娘,你是觉得扮老倍儿有面子还是怎么滴?”

话说完,白肉检验程序也走完,可以放心吃,应该是她合她口味的菜,于是,手一扬,那片肉又准确地送进了嘴里。

南夜千浔倒是没想到她快十九岁了,看她乖巧起来的模样,有时甚至让人误会她只有十五六岁呢。

不过,这个妮子一旦转着眼珠挑着眼角坏笑的时候,那样子确实又显得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的妩媚,是那种“坏”得让人着迷的风韵。

真正与她的实际年龄更不相称的,大概就是她严肃认真办事的时候吧?比如今天傍晚在镇长府上给大潘催眠套话之时,就显得干练精明果断。

这样一个有着多面性的姑娘,确实少见。

南夜千浔收回打量的目光,转过头来发现,桌上托盘里的四碟荤菜已经被她吃了一多半了,而另外两碟凉拌时蔬却分毫未动。

拿起银筷夹了粒花生米到嘴里,又执起银质小酒壶喝了一小口酒,他既好笑又带着挖苦的语气说道:

“我说飞飞,你怎么吃起来像头猪,却长得比豆芽菜还瘦?怪不得你心窍玲珑,聪明伶俐,原来吃的东西都去长心了。”

歌飞飞这姑娘有一点好,被人挖苦讽刺她从不脸红也不觉得难为情,反而将最后一小碟樟木烤鸭霸占到自己面前,毫不客气地说道:

“看来你是不爱吃这些肉食了,那两碟青菜留给你,这剩下的就归我包圆了,反正我不是你的菜,你也不是我的菜,长不长身材都与你无关。”

“说起来也确实是与我无关,不过我们南夜国流行的是丰满妖娆的女人,胸大屁股大,这样的女人好生养,不愁嫁不到好婆家,你如果想找个满意夫婿将来在婆家受重视,以你现在这副身材可是万万不行的。”

南夜千浔又喝了口酒,趁着酒兴,索性“好心”地给她指点一条婚嫁的明路。

歌飞飞才不领他的这个“情”,撇了撇嘴,媚眼斜横,高傲地说道:

“嗤,本姑娘才不要做生育机器,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对我挑三拣四,只有优秀的男人让我来挑的理,哪有我被别人挑?!即便尊贵如你,也入不了本姑娘的眼。”

“那怎样的男人才算是入得了你眼的优秀?”南夜千浔忽然好奇起来。

“这个嘛,首先这个男人

得帅,本姑娘是颜控,不帅的坚决不要,其次,得有能力,我认可的能力就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进得卧房,外斗得了豺狼,内摆平得了丈母娘,最后,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得爱我!是无条件地爱我哦,必须忠诚,不能三心二意脚踏几条船!”

歌飞飞掰着手指点了几条,然后很肯定地点点头,“差不多就这三点,归纳起来就是,在外是杀伐果断的英雄,回家是疼爱老婆的高富帅!当然,你肯定不够资格了。”

伴随最后这句话的,是她一个俏皮的飞眼和高高翘起的嘴角,似乎为自己在口头上战胜了他而洋洋得意。

南夜千浔忽然觉得,在这样一个夜晚,和歌飞飞这样可爱的姑娘斗嘴,实在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他的心情无端端地就好了起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两个人就这么你来我往,你踢一下皮球,我给你拍回去,你再弹回来我再大力扣杀,聊得蛮欢乐。

最后,歌飞飞菜吃饱睡瘾上来,实在扛不住趴在石桌上睡着了,这片客栈里的小花园才安静下来。

南夜千浔抱起她将她送回了房,然后又从后窗沿原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次他躺在**,终于安然进入了梦乡。

在睡着前,他甚至还在想:嗯,有些烦恼有的时候是自欺欺人的,干脆将它放到一边,不去想就好了,等睡一觉后,总会想到办法解决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辰正一刻,歌飞飞精神抖擞地醒来,吃过早饭,便结了账离开了凤仪镇。

她没想要去告别,一想到昨晚自己有可能是被某个王爷抱回屋的,她就觉得别扭。

可段墨荷却存着不同的心思。

趁着阿豹去驾马车的时候,段墨荷给歌飞飞打了声招呼,然后欢天喜地地往天字号去了。

没过多久,她就怏怏地走了回来。

橘子问她原因,段家小妞噘着嘴说道:

“浔王殿下还没起,房门紧闭,我本想敲门,叫他早点起来,突然从天上,掉下一个人来,将我挡住了,哼,浔王殿下的侍卫,没我家阿豹好,太霸道了,哪像个下人啊?!”

歌飞飞和橘子被她逗笑了,一左一右挽着她,上了马车,向着京城而去。

六七十里山路走完,再走个三四十里,他们的马车终于在未时末刻(大约是现代的下午二点四十五分左右)来到了南夜京城的东大门。

不同于天旭帝都的庄严巍峨,南夜京城建在一片盆地里,花团锦簇,色彩缤纷,彰显出一份富饶美丽的从容。

哪怕是在城外,也到处鸟语花香,人民脸上喜乐自足,就连守城的兵卫们也是乐呵呵的,与别处板着一张扑克脸的官兵们有明显的不同,让人看着就觉得亲切。

歌飞飞弯起嘴角,轻轻说道:

“这个地方让人看上一眼就会喜欢上它。”

段墨荷在一旁猛点头,“对呀对呀,我也好喜欢。”

橘子捂着嘴打趣她们俩:

“既然两位小姐都喜欢,不如嫁到这儿好了,听说南夜国的男人对自己的夫人都很疼爱哦,而且,女人在这里的地位也很高,还能做官呢。”

“橘子姐姐,你怎么知道的?你来过?”段墨荷好奇。

“没来过就不能知道啊?不是还有‘听说’这个渠道么?咦,守城的士兵向我们走过来了,不会是要

检查吧?”

马车里的人顺着橘子的话向车窗外看去,果然有两个举着长枪的士兵走到了他们的马车面前,其中一人恭敬地问道:

“请问马车里面坐的是千影郡主吗?”

“不是千影郡主,我们是外地来京城游玩的。”阿豹和对方解释。

“哦,我们看马车这般豪华精致,还以为是千影郡主回来了,对不住了,你们过去吧。”

两个侍卫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让开道示意阿豹进城,等马车过去后,一个侍卫向同伴说道:

“唉,还以为千影郡主今天回京城呢,说起来,郡主离开京城也有三年了,不知道如今的她是一副怎样的模样了。”

“肯定比三年前更好看啦,当年千影郡主就是南夜国第一美人、第一才女,外出游学三年,如今的郡主只怕会风采更胜当年了。”

“话说千影郡主也不小了,这回回京应该要和太子完婚了吧?”

“应该是,千影郡主本来就是皇后的命呢。”

两个侍卫说话的声音并不小,歌飞飞她们在马车内也听到了,段墨荷听得好奇,扭头去问橘子:

“喂,万事通姐姐,千影郡主是谁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们说的千影郡主应该是被称为天下第一美才女的柳千影,据说她是南夜国皇后的侄女,长得倾国倾城,其他三国的女子没一个比得上她的,加上人又特别聪明,很得天下男人的仰慕,不过,听说她是内定的南夜国太子妃呢,也不知道这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段墨荷“哦”了一声,歪着头想了一会,忽然高兴地说道:

“咦,南夜太子妃,那她岂不是,那个浔王的嫂子了?真好!”

橘子似乎不理解她这么高兴是为哪般,歌飞飞倒是猜到了一点点,故意虎着脸说道:

“墨荷,你若要心想事成,不努力减肥可是不行,不说和第一美女比脸蛋,但总归身材要向别人看齐吧?”

段墨荷难得配合地点头,“嗯,飞飞姐,你说得对,从今天开始,我要节食!”

马车里三个姑娘有说有笑进了城,让阿豹找了一处离闹市不远既方便又安静的大客栈住下了。

在凤仪镇,歌飞飞他们的马车离开没多久,南夜千浔就起来了,他在吃过早饭后不知不觉又踱到了歌飞飞所住房间的楼下,打算找她聊天打发时间。

走到房间前看到门上一把大锁,才意识到她可能已经离开凤仪镇了,一个人又踱回了天字一号房。

也许是一个人在小镇,他觉得等人的时光真的是很难熬,便不断地派身边的手下一拨一拨去前面打探消息,看看人到哪里了。

以至于前面一拨人派出去还没回,他又派了第二拨、第三拨人去,跟在他身边的都是他的亲信,理解他的心情,即便才回来汇报又被这位主子派出去走得更远点打探,他们也毫无怨言。

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有了消息,一个亲信屁颠屁颠地跑进来兴奋地叫道:

“殿下殿下,千影郡主的马车已到前方凤凰坡,离凤仪镇只有不到十来里地了。”

南夜千浔“刷”地一下从塌上跳起来,报信的手下只觉得眼前一花,殿下的人就不见了,空中远远传来他的一句话:

“笨蛋!这么迟才来汇报!罚你抄剑谱一千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