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几号来着?”

这几天事情发生了太多事,以至于有些时空错乱,歌飞飞一时间想不起日子了。

汤金福看了一眼南夜千浔,见他似乎也忘了,便称职地回道:

“回王妃,今儿是四月二十八。”

歌飞飞释然一笑,“瞧我这记性,过得糊里糊涂了,这都快四月底了。对了,金福,你这两天不用随侍在我身边,你是本地人,各方面都比我们要熟悉,你多在镇上和周边转转,打探打探那俩个孩子和绑匪的消息,这算是我们交给你的第一个任务吧。”

“好的,王妃和主子还有其他吩咐吗?没有的话,金福就下去执行命令去了。”

“没了,你先下去吧,有事我们会再另行通知你的。”

歌飞飞朝南夜千浔看了看,便挥手让汤金福退下,等人走远后,她沉吟着说道:

“千浔,有件事我觉得很奇怪,如果汤金福说的有关狐尾荡的事是真实的话,那绑匪们又如何渡河到桃源镇来?毕竟今天才二十八号,难道我们要等到初一才会有他们的消息?”

“汤金福这人虽然可疑,但有关狐尾荡的事,我想他应该不会说谎,因为没必要,到于你的疑问,同样也是我的疑问。”

南夜千浔曲指敲着桌面,发出轻微的“笃笃”声,缓慢而有节奏,似乎在垂眉思考着什么。

良久,他忽地站起身,牵起歌飞飞,笑着道:

“算了,先不想这些伤脑筋的事情了,我和你去镇上逛逛吧,顺便去那个无名坟场探探路。”

桃源镇不大,整个镇就只有一条贯穿南北的主道,而这条主道也是一条必经的官道,从南夜国东边或者东南边过来的人,可以从这里穿过,再往前走上三日的车程,便是边境重镇澧兰镇了。

三日的车程放在现代并不算远,即便是在古代,如果是骑马急行的话,也就一个晚上就能抵达的距离。

在桃源镇与澧兰镇之间,还隔着几座小小的村镇,规模更小,仅供行旅们打尖住宿之用,并不能提供更多的充足的物资,所以在抵达澧兰镇之前,桃源镇就是行旅们最后的补充物资之处。

毕竟这儿人口相对而言要多一些,又加上有芷水河经过,夹在群山之间,地势开阔有如盆地,资源丰富,非常适宜于在这里做短暂停留,买齐大部分所需日常物资。

桃源镇也因为地理和地势关系,成为这条线上一个小小的较为繁华的小镇,但也因为较为偏远,这条线并非去边境重镇澧兰镇的唯一一条官道,所以,相比于其它热闹繁华的大镇,它又保留有一种纯朴的民风。

歌飞飞和南夜千浔只花了半个时辰,便将整个桃源镇里里外外、犄角旮旯都逛遍了。

如果不是因为心里牵挂着夜小武和小阿花,她倒是很喜欢这样既安静又不失热闹与繁华的小镇。

这里的居民,包括行旅,不算很多,但也不是少到荒凉无人

,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和善友爱,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格外冷淡,人们的脸上总能看见一种平静与恬淡。

“千浔,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与你相遇又去了京城,曾经的我有想过,要找一个像桃源镇这样的地方终老此生呢,我喜欢这里的氛围,正是我想要的‘择一小城快乐而居’的感觉。”

这是她第一次向南夜千浔说起她的居住观,这也是她在现代的时候很向往的生活方式。

如果不是意外穿越来到这个架空的古代,如果不是遇到了他,如果不是想要拿回月光宝盒重回现代的话,她在大学毕业后是要按照这种理想去实践她的种种设想的。

只是可惜,她来到了这个变化莫测的时空,被卷入了种种事件中,让她必须一个一个去努力解决,而现在,她又与身边这个男人慢慢生发起了一种叫做“爱情”的感情,有关她的种种理想,也许真的就只能是理想了吧。

南夜千浔停下脚步,转过身,扳过歌飞飞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飞儿,你是什么意思?你不想与我呆在京城,想要逃离开一个人独自在此安居吗?”

他问得很认真,表情平静,但声音却有些严肃,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质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受伤!

歌飞飞知道这个傲娇的男人无法理解她此刻的感受,如今的她也算是摸透了他的脾气了,和他硬杠不明智,便略带羞涩,温柔地回道:

“傻瓜,是我的意思没有表达明白,其实我想说的是,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对了,千浔,如果有一天,我想去实现我这样简单的理想生活,你会愿意陪着我吗?”

“这有何难?我自然愿意。”南夜千浔答得很快。

“你要想清楚哦,我说的择一城不是选择像京城或帝都那样的繁华大都市,而是像桃源镇这样宁静祥和偏远的小地方,我们没有豪华的王府住,没有成百上千的佣人侍候,没有奢华的器皿,没有富饶的物资,甚至我也没有精致的妆容。

“我们要自己建一座普通的宅子,不需要很大,两人住的就足矣,养几只小猫小狗和鸡鸭,屋前种上鲜花,屋后辟一片菜园,种上时令蔬菜和瓜果,我在家里看书、侍弄花草,顺便替周围的人催眠治疗,你呢,每天练练拳种种菜打打猎,偶尔接待来访的远客,一起围炉喝茶饮酒,笑谈天下事,这样的生活,你愿意过吗?”

南夜千浔定定地看着仰起脸忡憬地说着梦想的歌飞飞,他的眼眸更幽深漆黑了,良久才徐徐道:

“飞儿,如果这就是你有关生活的理想的话,我很愿意帮你达到。”

歌飞飞不知道他这话的真假,她猜是因为不忍拂了她的美梦,所以他才轻描淡写地说“愿意帮你达到”,而不是说“我愿意陪着你过这样的生活”。

不过,他能这样回答,也很不错了。

毕竟,他是一个王爷啊,南夜国最尊贵最有钱最有势力

的浔王爷啊!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滔天荣华富贵无比的南夜千浔啊,要他抛弃高高在上的生活不过,去与她过简居的平民生活,实在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好在,此时的她也并没有那么迫切的想要他必须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未来会如何,谁也不知道。

她和他,才刚开始恋爱,而她还想着要回现代,一切都是未知数,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吧,先过好当下再说。

歌飞飞也说不上心里此刻是什么样的心情,她莞尔一笑,“千浔,谢谢你的回答,理想什么的太遥远,目前我们最关心的,是要找出孩子们的下落将他们救出来。”

刚才他们俩一路行来,将小镇逛了个遍,又去茶楼坐了一会,喝了茶,转了市集,东拉西扯问了些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可半个多时辰下来,却是收获不大。

从小镇上人们口中所了解到的,与汤金福所说的无二致,狐尾荡的确只有初一和十五两天可以驶船横渡,其它时间没有办法渡河。

所以,他们难道就真的只有再等两天,到了五月初一那天才能等来绑匪们的消息吗?

可是,另外的问题又来了:昨天是二十七,土匪们又是如何将孩子们给掳到对岸去的?难道他们之中有像南夜千浔这样的高手?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存在,那是不是说明,也不用等那么久,但为何直到现在,午时已过,还没有任何绑匪们向他们提条件呢?

一系列的问题萦绕在南夜千浔和歌飞飞的心头,没有一个答案,两人便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在镇上简单吃了点午饭,问了问路,便去了镇外的无名坟场。

歌飞飞原来以为这个无名坟场是没有名字的,葬的都是贫民或者不知来历的无名人士,相当于通用的乱葬岗。

等询问了镇民之后才知道,坟场并不是乱葬岗,这儿葬的可都是镇上的大家族,甚至据说,这片坟场原来是某个从朝廷上退下的高官钦定的风水宝地。

这儿离桃源镇不过七八里地,在它的西北面,背山依水,虽远离官道,但却是个风光优美环境幽静之所在。

之所以叫“无名坟场”,是因为那个几百年前的那个高官自号“无名老人”,他建的宅子也叫“无名居”,甚至将死后葬身之所也称为“无名冢”,随着他的家族的人陆续被葬在他的周围,几百年下来,家族兴衰,早已败落,其它的家族继续将这儿做为他们的死后之所。

于是,这儿便被镇上的人们统称为“无名坟场”。

这片坟场依山面水,背枕着郁郁葱葱的青山,面对着浩浩荡荡的芷水河,风光秀丽,清风徐徐,在白日看来,倒是不觉得阴森恐怖,倒有几分不理世事的淡然。

南夜千浔和歌飞飞手挽着手,在这儿徘徊溜达了一阵,除了将地势打探清楚,一无所获。

两人便又一路边走边看,回了客栈,只等晚上来临,再去无名坟场会会那个留信之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