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胖婶便和橘子抱着一大堆食材回了翼飞苑,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歌飞飞挽起袖子准备动手。

结果被胖婶给急急忙忙地拦了下来:

“唉哟,使不得!王妃您快回屋子坐着喝茶去,要不看看书也好,等粗活还是让我们这些下人做吧。”

“没事的,我嫁给千浔之前,也是普通老百姓,这些活虽然不常做,但偶尔有空了也做的。”

歌飞飞不以为意,奈何胖婶死活不干,还说:

“王妃你这是看不起我的手艺还是咋的?洗个菜摘个菜切好摆盘,我还是会的。如果您实在不放心,不如坐在回廊上,以便随时指点我们好了。”

段墨荷也是个爱凑热闹的,她蹦跳着跑过来,一把搂住胖婶,娇声道:

“胖婶这话说得对极了,飞飞姐你现在金贵着呢,这些粗活哪能还像以前一样让你动手,不如我来帮胖婶打下手。飞飞姐你快去看看小武和阿花去吧,这俩孩子自打从外面回来,就跑不见影了,我们可没那个能力劝得动他们回来。”

歌飞飞听段墨荷的话,以为两个小孩子出了什么状况,想着他们只是在打下手摘菜洗菜洗锅,她不如趁着这点时间去寻寻孩子们也好。

“好吧,你们先准备着,至于这些菜怎么做等我回来再说好了,我先去找找那两个小鬼头。”

歌飞飞离开小厨房,旋身便走出了翼飞苑,在路上的时候,她抓住一个府里的侍卫,吩咐道:

“麻烦你跑一趟皇宫,找到浔王殿下,就说我有事要找他,让他回来一趟,嗯,最好是在戌时左右回来,不要太晚了。”

侍卫挠了挠头,小心地问道:“王妃,事情很急么?主子这些天心力交瘁,忙得团团转,只怕没法这么早回来呢。”

戌时,不过是相当于现代的晚上七点到九点,这段日子以来,不但连南夜千浔,就连她自己,也很少在这个时间段回府。

这两天没去大理寺,不过是南夜千浔怜她坐了几天牢,累了,便给她向大理寺寺卿请了假,明天,她便要恢复以前的习惯,去上班了。

所以,侍卫说的也确实是真话,他们——尤其是南夜千浔确实没有过在这个时候回来的先例,他每回回来的时候,最起码都是后半夜了。

以前,回府晚了,他会不惊动她,直接睡到听云轩,但为了不让人讲闲话,怀疑两人感情不和,他也会偶尔睡在翼飞苑她的卧室——的锦塌上。

昨晚他依旧晚归,不过由于两人表明了各自的心意,感情定下了,所以他才会悄悄抱着她睡了一晚,在她未醒前,又起床去上朝了。

一想起进府后,看到的南夜千浔像个拼命三郎或者说像个日理万机的总理的模样,歌飞飞从这一刻起,便不由心疼起来。

以前她对他没感情,一直当成是合作伙伴关系,所以她还不觉得。

随着对他的越来越了解,她的感情天平开始倾斜,她的一颗芳心也开始“怦怦怦”直跳。

直到他们俩说开了,互相明了了对方的心意,她便自觉地认为,自己有义务要照顾好他的起居,要关心他的身体健康。

想到这里,歌飞飞对侍卫点点头,非常认真地说道:

“唔!我确实是有非常非常紧急的事情要找你们主子,至于是什么事,我不方便告诉你,你现在只需将我的话带到就行了,千浔他会回来的。”

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笃定了南夜千浔一定就会放下手头繁的工作,甚至置地牢里的苏子高不管,一定会回来的。

其实与其说是她自信,不如说是她需要这种自信去命令侍卫跑这一趟而已。

要知道,南夜千浔的侍卫只听他一人的,除了他们的主子,谁吩咐他们,他们也不会听,哪怕是柳千影,也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南夜千浔喜欢柳千影,是属于暗恋的形式,但跟在他身边的一帮亲信却是替主子不平的,总认为主子被柳千影耽误了,祸害了。

在他们眼里,凡是让他们的主子黯然神伤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不喜欢,打心眼里不喜欢。

只是碍于主子的面子,不想让主子生气,他们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歌飞飞的观察力是相当敏锐的,所以她早就发现了侍卫们的这一个特点。

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法命令这些侍卫,她只好使了个法子,以有要事要找南夜千浔的口气让侍卫们跑一趟。

果然,那个侍卫一听她极其严肃地说是要事,又想起她在胡公公被害案上给舍身坐牢,帮了主子一个大忙,所以侍卫不敢怠慢,赶紧答应一声,一溜烟地跑得不见踪影了。

等侍卫走后,歌飞飞便去寻夜小武和小阿花,在王府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那俩孩子。

她又去问了守门的下人,都说没见两位小主子溜出去。

她的心里有数了,这俩孩子说不定去了听云轩后面的那幢院子,据说是柳千影曾经住过的地方。

如今整个王府,就只有听云軒和这幢院子没有找过了,听云轩他们不敢去也进不去,那里有暗卫守着。

想来想去,孩子们最有可能去的,便是那幢种满各色名贵兰花的院子了。

果然,当歌飞飞跨进院子,一扭头,便看见了蹲在院子墙角的两个孩子。

两孩子也不说话,就连夜小武的多动症也似乎好了,他们俩一齐蹲在一株兰花前,也不知道在看什么,连她进来了,他们也没发现。

悄悄走到孩子们的身后,好奇的歌飞飞探过脑袋去看。

由于她的姿势和角度问题,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除了兰花还是兰花,这个时节正是兰花盛开的季节,几株罕见的名贵品种正开得花姿绰约,一股幽香扑鼻,仿佛能洗涤人体内的污秽一般,特别舒服。

“你们在看什么?”歌飞飞怕耽误时间,便直接了当地问道。

小阿花反正是天打雷在脚边或泰山崩于前,她也是木无反应的一个小姑娘,倒是夜小武,被她突然而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蹦起来退到一边,回头一看,这才粗声粗气地回答:

“王妃姐姐,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你怎么也变得这么鬼鬼祟祟的了?刚才差点吓死我!”

似乎为了印证他说的话不假,他还一个劲地拿一只蒲扇般的大掌拍打着胸脯。

歌飞飞在他的头上敲了个栗拐,好笑地说道:

“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臭小子,还会被我说话给吓到了么?少来骗我!我现在怀疑你们看的定是不好的东西,否则你为什么这般心虚?”

夜小武被歌飞飞点穿,他难为情地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指着地上,神秘兮兮地小声说道:

“王妃姐姐,你快看,那儿,诶,你看错地方了,不是

那儿,是那儿!对对!就是那儿,你看到没有?”

歌飞飞站在夜小武之前呆的位置,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只见在一株妖娆的四、五尺高的兰花下,在它的根部靠近泥土的地方,有一只浑身肉乎乎的小东西趴在它的根茎上。

这只小东西只有女人的小拇指甲盖一半宽,大约半寸左右长,颜色呈淡淡的丁香色,又偏杏色,总之与这株兰花的根茎颜色差不多。

别看它小,长得浑身可滚圆了。

它牢牢地吸附在根茎上,与兰花的根茎浑身一体,若是不仔细观察,或者不是由夜小武指给她看,她是绝不会注意到这只小虫的。

不但她,她相信其他的人也难以发现这只躲在这里乘凉栖息的小虫。

夜小武没这个能力,想必是小阿花发现的,然后觉得奇怪,便拉着夜小武在这里专心致志地研究。

歌飞飞不认识这种虫,在现代的时候,她也没有见过,当然她那个时候对这些生物本身就不感兴趣。

不喜欢这种肉乎乎的像蚕蛹一样的小生物,她拉起小阿花,说道:

“你们也真会找地方,居然跑到这里看虫的来了,这有什么好看的?走,跟我回翼飞苑,今天我要给你们一展厨艺,让你们尝尝我的拿手菜。”

夜小武一听有好吃的,脸上立即露出兴奋之色,他围过来抱着歌飞飞的胳膊大声说道:

“好啊好啊!王妃姐姐最好了,我还没吃过你的拿手菜呢!快快,快走,我等不及要吃了,我好饿!”

“你这孩子,真是说什么就来什么,我刚才要是不叫你们,你还不是蹲在这里看个小虫子也看得起劲?不过,你居然难得地蹲在这里看了半天,也是奇迹,唔,看来你的多动症也好了许多嘛。”

夜小武被歌飞飞嗔怪也不以为意,只是一个劲傻笑,也不辩解,倒是小阿花,她忽然甩开抓着她的歌飞飞的手,又奔回到那株兰花前,指着那条肉/虫,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道:

“我、要、带、它、走!”

带它走?带回翼飞苑?

歌飞飞好奇地问道:“小阿花,你的意思是要将它当宠物养起来吗?”

“嗯,是,养、它。”

小阿花重重地点点脑袋,一双大眼睛朝歌飞飞看着,眼里满是期盼,仿佛在恳求这位王妃姐姐,允许她养这只难看的肉/虫。

歌飞飞有些头疼,她想不通小阿花为什么会对一只奇怪的小肉/虫感兴趣,居然和它看对眼了,坚决要带回去养起来。

小姑娘的癖好,还真是奇怪。

不过,她还是立即答应了小姑娘的要求:

“好,既然你喜欢它,说明你们俩有缘,你想养它就养着吧。”

得到歌飞飞允许的小阿花立即眨巴了几下大眼睛,算是对她的感谢,然后她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小的琉璃瓶,打开瓶塞,又从地上捡起一片枯叶,小心翼翼地将那只肉/虫挑进了琉璃瓶里。

歌飞飞刚要提醒她,如果将瓶塞塞上的话,这只小肉/虫会因为缺氧而死翘翘的。

不料,聪明的小阿花早想到了这一点,只见她掰下一片名贵的兰花叶,将叶子盖在瓶口上,又从身上扯出一根线来将兰叶在瓶口扎紧,然后找歌飞飞借了她头上的簪子,拿簪子在瓶口的兰叶上扎了无数个小孔,做完这一切,她才仰起脸说道:

“走、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