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梅沉默,忽地醒悟:莫非那药方是墨染写的?他常年带兵打仗,这点治马的常识应该也有。

“什么药方?”李煜宸还在追问。

“没什么~”姜梅含糊地道:“就上次商队的马拉稀,有人在我的书里放了张方子,我以为是你。对了,你说这破匕首是干嘛用的?”

定情?这玩意会不会太不吉利了?

李煜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特地来赶纡兰节,不知纡兰节的重头大戏吗?”

“说来听听?”姜梅饶有兴致地追问。

“赛马,叼羊,纡兰相会。”李煜宸淡淡地笑:“不问即知,纡兰相会才是重中之重呢!”

要知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四季都在流浪,几乎没有固定的居所,也就没有机会去结识异性。纡兰节把各部落的人集中在一起,其实也就是给了大家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结识,相互流动的机会。

在纡兰节上,青年男女若是看中了对方,男的赠匕首,女的送鞭子,如果相互交换那就算达成共识,可以相携回家,喜结连理了。

“不过,用刀子来表达爱意,好象有点……”姜梅想起自己的误会,不觉哑然。

不过细想一下,相比现代的玫瑰,这种方式的确够粗犷放达,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也十分的符合民情。

“嘿嘿~”李煜宸上下打量她一遍,冲姜梅吹了个响亮的口哨:“看不出来,咱们的梅子到了这蛮荒之地还挺受欢迎。”

“去你的!”姜梅一拳击过去。

敢拐着弯嘲笑她是个下堂妇,在中原无人问津,只能到这蛮荒之地来骗骗无知的游牧民族?

“梅子~”李煜宸没有闪避,兜住她的拳头包在掌心轻轻地摩挲:“能再次看到你的笑容,真好!”

姜梅呆住,红晕漫上脖颈,正欲挣脱,李煜宸已牵了她往城外走:“到了日格桑,成天呆在城里哪能看到塞外风光?走,咱们去看赛马和叼羊大会去!”

在游牧民族里流传着一句俗话“摔跤见力气,叼羊见勇气!”

剽悍的游牧民族们最爱叼羊的活动,因为他们常年在草原上驰骋,经常要同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禽兽们搏斗。 这种娱乐即能增加生活的情趣,更能锻炼骑手的本领。

赛场设在城外不到五里的一片开阔的坡地上。此时已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大家笑着闹着,议论纷纷,对参赛的队伍评头论足,看哪个小伙子长得最帅,哪匹马儿最雄壮,哪个人最勇敢……

参赛的两支队伍,各选出十名选手,分别着红色和蓝色的袍子,头戴鲜艳的花帽,一个个显得精神抖搂,生气勃勃。

随着领队一声令下,二十匹骏马向场中急驰而去,一名蓝衣青年一马当先,冲到了场地中间,弯腰抄起羊就要往马鞍上放。

“伊力亚!伊力亚!”人群里不断地响起欢呼。

这时,斜刺里杀出一匹黄马,马上青年一身红色袍子,英姿飒爽,一个蹬里藏身,人已翻到了马肚下,冷不防拖住了羊的后腿,将羊拽到了自己的怀中,再猛一个翻身跃上了马背。

人群里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格桑!好样的!”

格桑打马疾行,百忙中还不忘回过头来冲大伙抱拳一笑。

姜梅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却听不懂他们在叫嚷着什么,远远望去,只觉那人的笑容有些眼熟,一时不知在哪里见过。

李煜宸与她并肩而立,这时忍不住出言调侃:“哟,梅子你运气真好,随手就挑了个维族第一勇士呢!”

姜梅这才省起,那人只怕是刚才在大街上向自己递短刀的青年。

“胡说什么呢?”她俏眼一瞪,抬腿轻踹了他一脚:“不说话没人当

你是哑巴!”

“呵呵~”李煜宸微微一笑,再把目光投向赛场,已然悄然发生了变化。

伊力亚失了羊,伙伴们纷涌而至,将格桑团团围住。格桑的同伴也不示弱,冲上来,有的前拽马疆,有的后推马背,配合得妙到毫巅,护卫着格桑冲出重围,向终点进发。

眼看格桑就要冲到终点,伊力亚忽地大喝一声,身子离开马鞍,腾空跃起如一只巨大的苍鹰盘旋着落向了格桑的马背,顺手将羊抢在了手中。

这一下异军突起,格桑回身一手夺羊,一掌击向他的胸膛;伊力亚长笑一声,一个后翻,成功地跃回自己的马背。

格桑哪里肯放?轻夹马腹,驱赶着跨下骏马在马队里左穿右插,急速前进,很快地逼近了伊力亚的马儿:“把羊留下!”

场上数十匹骏马一忽儿往东,一忽儿往西,追逐着,奔驰着,卷起阵阵黄尘,伴随着人群里不时暴发的阵阵喝彩声浪,气氛热烈到不得了。

姜梅哪里见过这种场景?把巴掌拍得通红,嗓子也快喊嘶,一会儿嚷“伊力亚加油!”一会儿又叫“格桑快跑,他要追上来了。”

李煜宸听了不觉好笑:“喂,你到底帮谁?”

“不管,两个都帮,只要精彩就好!”姜梅头也不回,看得目不转睛,忽地失声惊呼:“哎呀,不好!”

李煜宸抬眼望去,伊力亚的马儿忽地前蹄高竖人立而起,他侧身抢羊,一个重心不稳,竟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这个时候,场上二十匹骏马都以最快的速度奔驰着,全都冲着羊而来,拥挤在一块,冷不防他一落马避之不及,眼见他就要丧生在群马的乱蹄之下。

“快去救人!”姜梅情急之下大声催促,不见人回答,扭头一看,身旁哪里还有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