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谁也抢不走你

公主府。

夏木犀清醒过来之时,低眸这么一瞧,竟然发现,差不多有两日未曾见的于得水,此刻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不过他应该是累极了,所以陪着她的时候,他就这么趴在床边给睡着了。

虽然房里还是挺暖和的,但他这么坐在地上,万一着了风寒怎么办?

夏木犀坐起身来,正想下床,于得水却是先醒了过来。

下瞬,便握住了她的双手,“公主你醒了?可还有哪里觉得难受?渴不渴?哦,你是不是饿了?我这边让人准备膳食去……”

夏木犀还是第一次瞧见,于得水一次性说这么多的话,而且他的神经还是处在紧绷的状态的。

在他想要起身的时候,夏木犀却是又将他拽了回来,“我没有不舒服,也不觉得口渴,更加不饿。”

说着,她的双手便缓缓地抚上了他的面容,“这怎么才两日的功夫,你的胡渣就开始刺手了?果然没有我在你身边,你就又变得邋遢了。”

于得水以前可是个工作狂,一扎进工作堆里,几天几夜不合眼,浑身上下邋遢地不行。

这样的他,她也是见过好几次的。

有时候连夏木犀自己都不敢相信,她会喜欢上于得水这样的男人。

小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要嫁的人,至少是个盖世英雄,总之就是完美地不得了。

但其实,于得水并不是那个完美的人,甚至说,她在一眼瞧见他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古板顽固的男人。

真是浪费了他这一张俊脸,因为他一开口说话,就喜欢怼她。

夏木犀作为天家公主,从小到大便被放在掌心里宠爱,哪儿有像于得水这样,丝毫不畏惧她,明目张胆地就敢和她唱反调的?

有时候吧,喜欢这种东西,就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一开始看他非常地讨厌,可后来看着看着,又觉得这个男人还是挺不错的。

再后来,她就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就算是那时候,夏瑾言和她的母妃都反对,她也义无反顾。

她觉得,她这辈子,就要嫁给这个男人。

听了夏木犀的话,于得水不由摸了下自己的脸,“那我……我去梳洗一下。”

可夏木犀根本就不放他走,在下一瞬,便伸手圈固住了他的腰,将脑袋埋入他的怀中。

侧脸靠在他宽厚的胸膛之上,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对不起,今日我不该逞能的,让你担心了,灾区那边,情况是不是还很遭?你这么急急地赶过来,没事儿吗?”

“我和月大人说过了,今晚我不过去,就在这儿陪着你。”

夏木犀笑出了声来,“于木头,你以前可真是块十足十的木头,可我发现,自从与你成亲之后,你这撩人的技术可谓是与时俱进,说,你以前是不是都藏着,现在的你,才是真正人面兽心的你?”

人面兽心?

也亏得她能想出这样的形容词来。

于得水低笑着,却是应道:“是啊,我那么人面兽心,公主是不是后悔,嫁给我了?”

忽然,她抬起首来,飞快地在他的下巴上啄了一下。

“你的身上,已经烙下我夏木犀的印记了,谁也抢不走你。”

不论从前还是现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有多少缺点,又有多少优点,在她的眼里心里,都是极好的。

像这样一心一意待她的男人,打着灯笼还难找呢。

——

武陵王府。

一大早地,连璟浔去找朝歌的时候,却发现她正在往自个儿的破袋子里塞东西。

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自然要属吃的东西最多。

连璟浔一直觉得她戴在身上的这个破袋子很是神奇,分明这么小,但却像是无底洞一般,什么东西都能塞得下去。

这也就算了,她这袋子还能冒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甚至还能直接将妖怪给收进去。

有时候连璟浔都怕,她这么冒冒失失,万一哪天睡糊涂了,将袋子里的妖怪都给放出来了,那可怎么办。

他心中正这般嘀咕着,朝歌已然发现了他,朝他招了招手,“小浔儿,过来。”

连璟浔立时便凑了过去,“朝歌你往袋子里塞那么多的东西,是要出去吗?”

通常而言,朝歌若是往袋子里塞大量的时候,就说明她将会出去溜达一圈。

因为她可是个十足十的吃货,没事儿干的时候,一定要在嘴巴里嚼什么东西,否则她会觉得浑身都难受。

对于她这点特性,连璟浔可谓是已经摸得恨透了。

“你娘亲不是很早就出去布粥了么,我们也出去帮帮忙。”

闻言,连璟浔不由眨了下眸子,“这样不好吧,娘亲说外面的世道比较乱,让我最好不要出门的。”

“小浔儿,你可是我的徒弟,怎么能一直做一朵温室里的小花朵呢,一定的修炼,还是必要的。”

不过显然,连璟浔却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前半句话上,“温室里的……小花朵?这是什么意思啊?”

“哎哟你管他什么意思呢,我要出去给人看病了,你和我一块儿去不?”

看病?连璟浔表示深深的怀疑,“你会看病吗?你的职业不是捉妖吗?”

“不会捉妖的驱魔师不是好大夫,明白吗?”

啊……

连璟浔顿时觉得自个儿的脑袋打结了。

这捉妖……和大夫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吗?

搂住连璟浔的脖颈,顺手捏了捏他光滑的脸蛋,“就算是我不行,这不是还有你吗?小浔儿你可是孤尽欢的嫡传弟子,看病什么的,自也是不在话下吧?”

其实连璟浔这入门还没多久呢,通常而言,学医要满个五六年的,才能出去给人看病。

而且大夫的医术,其实是在给人看病的过程中,逐渐增长知识,逐渐提高医术的。

只是连璟浔这才学了一年不到,就被朝歌领出去给人治病去了,若是让孤尽欢知晓,怕是要直接拿着刀来跟她拼命吧?

美色当前,连璟浔早就将孤尽欢对他说医术不精,不能轻易出诊给抛在了脑后。

屁颠屁颠地跟在朝歌的身边,仰着小脑袋,看着她,“那我们现下是要去哪儿给人看病啊?”

朝歌摸着下巴,盯着连璟浔看了好一会儿,总觉得他的身上少了点儿什么东西。

忽然灵光一现,就在自个儿的破袋子里一顿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