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侧头想了一下,回忆着往事,慢慢说道,“我还很哥哥就经常和别人打架了,不过都是被别人打,每次打完架都要在**躺好几天,我那时候还不懂事,后来才知道,别人都笑我们没有父母,说我哥长得像女孩子,想要欺负我哥。”

“他们都成群结队的一起打我哥,我哥他不服软,每次都反击,他们便打得更加起劲,好像以欺负我们为乐,每次伤好之后都要来撩拨。后来越打越激烈,还有人拿棍子刀子来打,我哥便开始受更重的伤了,经常会被打断手脚,要在**躺一个多星期才能恢复。那个时候真的很害怕,好像一走出门都要被别人打,我也不敢上学,整天就在家里守着哥哥,希望他早点好过来。当时我哥也还没到十岁。”

小柔回忆着,有些忧伤,这个可以说是充满血与泪的童年,带给她的记忆还是很深刻的,不过血是她哥哥的血,泪,却是她流的。

“每次我都想劝哥哥不要跟别人斗气,不要理会别人说什么,但是哥哥都不听,他经常对我说,‘我不想欺负别人,但也绝不容许被别人欺负’。所以,别人的嘲笑,挑衅,撩拨,他都会以最激烈的方式还击,从来不妥协,直到被完全击倒。”

谢仲点点头,以他对方晓的了解,确实是这样,他那温和美丽的外表真的具有极大的欺骗,他地反击手段几乎可以用血腥来形容。他曾说过,“我的报复基本上只有一个结果,对手被我杀死,或者我被对手杀死。无论如何。就是以一方的死亡为终结。”

在学校的时候,他也把多名异能者打废过。后来就没有什么人敢惹他了,他那种不要命地残忍反击方式。让所有人都感到心寒,曾经有个高年级地异能者因为看不过眼,出手教训方晓,连续十三次把方晓打趴下,送进了医务室,不过后来方晓反击,连续击杀十八次,把那高年级学长完全废掉。那是谢仲离开学校的前一年,从那个时候起,他们便获得了一个疯子地称号。

“看来你哥的童年,完全是在打架及**度过地,怪不得他打架技巧那么纯熟,特别是群殴的时候,人越多他便越强。不过我听说他杀过不少人,为什么他还能那么逍遥?难道警察都怕他吗?特别组的人也不管吗?”谢仲感慨道,童年的经历,他可比方晓要幸福得多了。起码有父母撑着,虽然也闹过不少的事,但总算平稳度过。

方柔倒是疑惑了,“我哥杀过人?我不知道啊,我没听别人提过,倒是后来确实有很多跟我哥打架的人都莫名其妙的被同伙失手打死,有一次,十六七个青年一伙要教训我哥,都拿着刀子和棍子,但后来打着打着,他们就乱了,刀棍都打到自己人身上,打不着我哥,结果,他们把自己人捅死了不少。这个是我知道最清楚的一件事,还上过电视,那场打架死了九个人,但都不是我哥出手杀地。”

“之后我哥还不时和别人打过几次,但听说都有人伤亡,然后慢慢的就少人敢惹我们了,再后来别人就开始怕我们,去到哪里都要避开我们,连去买东西都不敢走近来收钱,他们说我哥是恶魔,是杀人狂魔,但警察都说人不是我哥杀的,他们有监控录像为证。”

谢仲失笑道,“监控录像并不是完全可信的,那些人其实是你哥杀的,只是他做得很聪明,让那些人看起来像是自己人误杀同伙的。”

对于这个,他是有深刻体会的,方晓正是利用他的异能力,移动固体物质,在打架的时候,在每个适合的时机,突然使用异能,把对方武器地方向移偏,使其目标突然改变,而武器使用者本人却来不及收手,于是朝着已经偏移的目标杀去,这样就经常把武器招呼到同伴身上,如果同伴那时没有防备,就中着了。

利用这一点,方晓在多人斗殴时可真是如鱼入水,挥洒如意,把敌人耍得手心脚乱,晕头转向,人越多这种情形就越明显。

没想到原来这一招,方晓在进学院就已经使用得如此纯熟了。

方柔睁大眼睛,不相信的问道,“真的吗?我哥真的那么厉害?但那时才十一岁,我才八岁。”

十一岁就能纯熟运用异能,并且还能

不让别人知道,方晓的隐藏功夫可真不简单,也许异之也说不定,毕竟那个时候,方天正是为异能组做事,他们应该会暗中有些照顾才对,这也是方晓能一直平安的原因之一吧。

小柔突然笑问道,“知道我哥为什么一直留着长发吗?”

“因为他不相信别人,怕在剪发时被人暗算了。”艾莉婕插口说道。

“当然不是,是因为理发的都怕他,每次见到他都跑掉,没有人愿意帮他剪,开始的时候我还帮哥哥剪过几次,不过剪得很难看,后来他就不理发了。”

谢仲很无语,名声达到这种程度,确实是很少见,让人害怕到这个地步,也可见方晓的血腥手段,确实在当地是深入人心了。

“对了,谢仲哥哥你是怎么和我哥成为朋友的?难道你不觉得我哥很难相处吗?你不觉得我哥令人害怕吗?”小柔对这个问题很执着,在她眼里,无论是她哥哥,还是谢仲,都相当的另类,也相当的强大。

谢仲摸摸鼻子,苦笑一下,一瞬间又回想起在学校里的旧事,那壮烈的一幕幕,那并肩作战的点点滴滴,让他有些感慨,如果当时有现在的水平,那又会是怎样的情景?那又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另一种人生轨迹,他也可能永远达不到现在的人生高度吧。

“我碰巧跟你哥被分在同一个寝室,所以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朋友了吧,再说你哥也并没有别人想的那么难相处,他对人很和气,也不会对人发脾气,自律性很强,更不会取笑别人,而且对人都很有礼貌。唯一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太有主见,对他认为错误的观点或事物,都很执着,不会顺从别人意思。”

谢仲回想起来,确实是有些惊讶,性格很鲜明的方晓,其实在不发火的时候,真的是一点个性都没有,温和得像草食动物,安静的时候也像个女孩子,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特点,不时会有不熟悉的人来挑逗,这就让他经常有发飚的机会。

一句话,他还是相当具有骗人的潜质。

“开始的时候,我们也都只是普通的室友关系,由于我们同室的几个,都是比较爽直,没有什么机心的人,有什么问题都会直接提出来解决,所以不会有什么不快留在心底,大家都很容易相处,渐渐的便相熟起来,有了些感情,彼此信任,至于最后成为诚挚的朋友,那是因为一次次的战斗经历。”

谢仲回想起学院里的战斗,体内又热血喷涌了,虽然他每次都是被打的份,但每次几乎都不落伍,从来不退缩,不进医务室绝不停手。年级之间,班级之间,寝室之间,小团队之间,几乎每天都发生着或大或小的战斗,那里的人都是傲气十足,谁也不服谁,于是全是角斗场上见分晓,谁能站到最后,谁就有理。

由于谢仲他们几个是一室的,一开始的时候当然是在一起,组成攻防小队,在各种战斗场合共同进退,彼此信任,逐渐感情深厚。

当然一开始还是有些故事的,不过谢仲似乎不想提,可能对他来说,有点尴尬,所以他轻轻的一笔带过,只是说混得多了,便成为朋友了。

其实能够成为生死之交般的朋友,并不是混得多就可以成的,有些人彼此混了一辈子,到最后关头却舍朋友不顾,他们只能说是彼此相识,也算是一般朋友,一些小事相互帮忙还行,但在重大事情面前,就经不起考验了。

谢仲能给他三个朋友绝对信任的托付亲人照看,而不是交托别人,并且在危难关头,谢仲又舍身前往相救,这也不是混得多了就能达到的程度。

他们说到底,是经过多次生死交关的考验,才能有今天的友谊。

小柔显然对谢仲的答案不满意,她对哥哥还是很了解的,“我哥不会轻易信任别人,但他说你是值得信赖的,所以谢仲哥哥你一定是做了什么事,感动了我哥,快说说嘛,你们以前都发生了什么事?”

“好吧,我说,你哥救过我。”谢仲无奈,只好叙说道,思绪一下子又回到了学校年代,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