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越是上升得高,在不解飞翔的人的眼中我们便越显渺小。——尼采

晓川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他印象中的若初应该还是那个会腻在他怀里撒娇,会用小手摩挲他下巴上的胡茬,然后再咯咯地笑的小女孩,即便是上一次见到的时候,距离现在也不过一年,那个时候的若初还会用手搂着他的脖子,骄傲地向若祺宣布她认识爹地比他时间要长。

也设想过这次相见的情景,也知道这是她成年的日子,但是没想到的是,眼前的若初似乎是一夜之间长大,先别说竟然背着父母跑到美国去找他,就是现在站在他面前,也跟他印象中大相径庭。

容貌倒是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前脸上多少带着一些的婴儿肥已经完全褪净,面庞清瘦了一些,更加精致,眼睛也显得更大,和秦南相比,目光更有灵性,更透着一股自信和一种类似执拗的东西,让晓川一时也形容不上那是什么,不过那抹纯净和天真却是与生俱来,和她妈妈一样,不管经历了多少事,秦南就是有本事将那抹纯净始终保持在眼底,任再艰难的岁月也无法改变了去,相信若若也会做到吧。

忍不住冲若初伸出了双臂,若初笑着上前轻轻地和晓川拥抱了一下,随即离开,晓川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丫头,什么时候学会害羞了?突然很怀念她小时候和他没大没小的日子,虽然看到她的成长让他欣喜,但内心还是隐隐有种失落,人还真的是奇怪,何时何地都处于矛盾之中,就如现在的晓川。

“对不起,都是爹地的错,没能参加你的成人礼,还害你白跑了一趟。”晓川诚挚的道歉,事实上这几天他也一直在后悔。

“啊,没关系,也不是白跑,我还回了一趟波士顿。”若初骄傲地说,要知道那种自己决定去哪里、满世界跑的感觉真的是很好。

“什么?姐,你还去了别的地方啊?”若祺眼睛瞪得大大的,突然插了进来,一脸的崇拜,以前一直觉得姐姐和他一样都是孩子,现在他不得不将她和爸爸妈妈当成一个级别的看待了。

“波士顿?”晓川还没等表示惊讶,秦北先叫了出来,他和秦南一前一后下了楼梯。

“你去波士顿做什么?”秦北紧走几步到若初身前,昨天她都没告诉他。

“她是去看我的导师和师母,她的詹森爷爷和莲恩奶奶。”秦南边下楼边轻描淡写地说,可内心充满了骄傲。

晓川不可置信地边摇头边赞叹,这孩子不仅有情有义,还聪明绝顶,六岁时离开,现在依然能找到。

“可怜我连美国在东南西北都不知道。”若祺突然撇着小嘴故作委屈地说,还夸张地做出一幅泫然欲泣的样子,惹得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现在属于寒假期间,秦北带着两个孩子整天在家里,而秦南需要每天去秦氏上班,今天晓川来了,女儿也回来了,秦南提议,她也不去公司了,索性将晓晴、乔浅夫妇全叫来大家热闹一下,得到了其他人的热烈响应。

“若若,你是不是该毕业了?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哦,对了,你的礼物我那天交给你妈妈了,管你妈妈要。”晓川又被若祺拉回到棋盘旁边,趁着若祺摆棋子的功夫对若初问道。

“她呀,和她妈一样,学校保送不上,非得要自己考,说是要证明自己,还说不能坏了我名声,事先声明,学校要保送她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我也不会为了避嫌就要求她放弃。”秦北抢在若初前面回答。

“是吗?”晓川看了眼若初,“北你真幸福,你们家这两个女人,连考虑前途命运的时候都要站在你的角度出发。”

“唉,要说是我连累的她们还差不多。”秦北赶忙摆手。

若初则在一旁低下了头,当时确实是想着要证明自己来着,可是后来她想通了,既然根本不想走这条路的话,那这证明根本就是无谓的。只是她还没有勇气告诉父母,她害怕让他们失望。

“哦,若若,你爹地不提,我倒忘了问你考的怎么样了,不过离发榜也快了。”秦北将一条长腿搭在了另一条之上,难得他关心起若初的学业,平时不是他不关心,是她实在是让人省心。

小学上了四年,初中两年,高中两年,不断的跳级还始终名列前茅,各种课外活动一样没落下,论资质连他和秦南都自愧不如。本来想让她去美国继续完成学业,可能是因为若初六岁前都没能留在身边的缘故,秦北有点舍不得,倒乐得女儿陪在自己左右。

“啊,还行,行吧……爸,爹地,你们先聊,我上去看会书……”若初被秦北突然这么一问,瞪大眼睛呆呆地看了秦北两秒钟,顺口撒了个谎,因为长这么大还没说过谎,所以心虚导致了结巴,脸又开始发热,忙告了个假离开,要是秦北再往深了问,比如哪道题怎么答的,她就真的要露馅了。

一口气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心扑通扑通地跳,一屁股坐在电脑前,现在要抓紧了。

之前也投了一些简历,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觉得不合适没有去面试,拖到现在,时间已经不多了。她需要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公布之前找到一份工作,最好能干出点成绩来说服父母,让他们相信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若初的做法很傻,但是聪明如她却宁愿挑一条最难的路来走。她和秦南不同,秦南读那么多的书是因为喜爱,而若初是因为不想和父母有太大的距离,事实上,她并不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也许,在秦北看来,她能成为一个很有潜质的学者,只要肯脚踏实地,将来成绩不会在他之下。

而秦南也觉得女儿是经商的材料,聪明,有悟性,又好学,又懂得处理人际关系,如果让她来接手秦氏,她还真能放心。

但若初只想做她自己,她想体验一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打拼带来的成就感,和所有其他人一样,去社会上摸爬滚打,从底层做起,这样的成功也许多绕一些路,但是她会觉得踏实,有存在感。

哪怕会一事无成,至少她试过,她需要证明自己对社会的价值,而这价值要完完全全是自己价值的体现,绝对不能和父母沾一点关系。

可书读得再多再好,不去社会上历练,即使她是块玉,也是璞玉,不出去闯,就永远打磨不出来,去秦氏的话,她将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人们对她的尊重是出于她的身份还是对她能力的肯定。

在上大四之前,她没有想过这么多,只是一心一意的读书,参加社团活动,后来身边的人纷纷为了前途做打算,她才不得不思考自己的未来。这个时候系里保送她读研,她本能地拒绝,可是下一步怎么办还没想好,就按照父母的意愿填报了报考志愿,她当时只是不想让他们失望,于是她也和别人一样积极备考。

可是,在考前,她放弃了,如果自己真的不想走这条路的话,考上了不去比不考要麻烦得多,只是为了形式上的证明自己,和自己想要的未来相比,她最终选择了后者。

成绩公布之日,就是自己向父母坦白之时,如果找不到工作,秦南会顺理成章要求她去秦氏,而她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对她来说,现在不管是什么工作,必须先找到一个,至于自己的理想,可以慢慢实现,况且,她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适合做什么。

……

郑芳和乔浅因为儿子有点低烧,没有过来,秦南有点担心,准备第二天过去看看。

晓晴一过来,就打趣他哥整天来这里混饭,连家都不回了,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秦南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害得她一到这来就没法节食,平时吃不下东西的时候还会想念这里,殊不知秦南现在是将下厨当成一项最重要的爱好来研究的。

晓晴一身枚红色的大衣,里面是贴身连衣裙,因为和秦北同岁,早已过了不惑之年,这么穿是需要勇气的,但人家偏偏穿出了韵味。

可能是因为常年不间断的形体训练,晓晴的身材并没有走形,依旧凸凹有致,她和秦南一样从不化浓妆,所以也没被化妆品荼毒,面容依旧清丽,气质上有点接近苏菲玛索。

不过不同的男人在她身上依然可以找到不同的感觉,或沉静、或高雅、或妖冶,只是当年女强人似的霸气已经退散了许多,这也很好理解,已经功成名就的女人,不需要再为事业去进取拼搏,现在最重要的是怎样将美丽延续得更长久一些。

已经超越了年龄和岁月考验洗礼的女人,离青春永驻就差不远了。当然留住青春的方法并不一定要像血腥玛丽那么极端,但在60岁时依然有男人肯为了她的美貌决斗,也不是不可能的,这就说明了一个道理,时间并不一定是女人的敌人,它在瓦解美貌的同时一样可以塑造,聪明的女人要懂得化敌为友,在时间里借助它不断的沉淀,不断的修炼,修炼优雅,修炼从容,因为美是由内而外焕发的,就像陈年的酒。

显然晓晴和秦南都是懂得利用时间的聪明女人,所不同的是秦南内敛,而晓晴更懂得张扬,年过半百仍能引导时尚,这还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不然也不可能让一个伯爵能几十年如一的对她热情不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