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廿四,夜。

月淡云疏。

唐潜一身玄衣,负手走入小巷的阴影之中。陪在他的身边的是一个陌生人。

这个人姓叶,临安人,是临安府的捕快。

他的名字叫叶临安。

一听到这名字唐潜不禁莞尔。这世上原有不少省事的父母,这一位仁兄的双亲取名就很痛快。只是若全天下的人都这么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字,那就糟了。

唐芃告诉他,叶临安中等身材,个子很瘦,黑头黑脑,貌不惊人,是个不苟言笑的年轻人。看不出他的武功家数,不过听他走路的脚步便知他的武功绝对不弱。

个子……长相……肤色……这些描述对一个瞎子而言几乎等于零。他生下来三个月就失明了,根本不记得失明之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可是唐芃和唐浔却始终相信,即便是婴儿也该对那段时光有些印象,记忆中至少还残留着一些颜色和光线。

所以唐芃谈得津津有味,他也不愿拂了人家的好意。

他不无遗憾地在内心里叹了一口气,感到自己的世界别人无法想象。

就好像别人的世界自己无法想象一样。

——他很早就明白了这道理,很早就放弃了争论。

不过,叶临安身上总有一股小葱和黄酒的味道,让他不大喜欢。当然,也许是自己的嗅觉过于灵敏……。那其实只是一种很淡的气味,常人恐怕未必感觉得到。

相比之下他更喜欢坐在慕容无风的书房里。

那房里有一种奇妙的香味,不是花香,亦无烟气,淡雅疏致,格外宜人。

他一直以为慕容无风是个深居简出的人,并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所以住进云梦谷的第二天,接过慕容无风遣人递来的“小酌候光”的帖子,他不免有些吃惊。

席间慕容无风向他们介绍了叶临安。

“两位一直说需要一位证人,证人我给你们找来了。这位叶兄是临安府的捕快,在他那一行里,颇有名气。”慕容无风坐在饭厅里,缓缓地道。

唐芃马上接口:“陕甘一带的名捕我们认得不少,大前年一锅端了河间大盗的胡以霄胡捕头,挑了‘太行九蛟’的倪峻倪大侠都是叶兄的同行罢?”

叶临安面无表情地道:“在下这一趟原本是冲着贵府的‘唐氏双红’和这一起花盗案而来,想不到唐潜兄已然自行清理门户,省了我动手,佩服。”言下之意,对唐门颇为不屑。

唐芃正要动怒,脚却被唐潜踢了一下。

“那就多谢叶兄手下留情,赐给‘双红’两具完尸。唐某感激。”唐潜不紧不慢地回了一句,保持着客气。

叶临安审视着唐潜空洞的眼神,温文尔雅地加了一句:“在下正要报给唐兄另一个坏消息。唐灵已被捕入临安府大狱,拟定秋后处斩。”

——虽然唐十在江湖上滥用毒器,杀人无数,已是恶名远扬。他也知道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乍然听了这话,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他苦笑:“想是峨眉的贺回和沈桐给叶兄递的消息?”

叶临安道:“不错。”

贺回是出了名的高傲,手下的剑绝不杀他不耻一杀的女人。不过,能从唐十的毒药和暗器下逃生已不容易,更不要说将她擒获了。

酒宴上的菜是一流的,气氛却并不愉快。

慕容无风悠然地喝着茶,不动声色地看着面前这几个人剑拔弩张、明讥暗讽。这几日天气骤暖,他的身子也跟着好转,手上的风湿已消解不少。

饭毕大家起身告辞的时候,叶临安忽然道:“这顿饭值多少银子?”

慕容无风愣了愣,随后道:“我不清楚。”

“总管想必很清楚。”叶临安看着郭漆园。

“我想……大约十五两银子。”郭漆园张口结舌地道。

叶临安从怀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钱袋,摸出三两银子放在桌上:“我从不欠人情,吃饭一向自己付帐。只求谷主下回请我吃便宜一点的东西。我的俸银有限。”

慕容无风浅浅一笑:“叶兄太客气了。”

两个人在阴暗的小巷里等候多时,听风楼的酒宴早已散去,却并没有看见铁风的影子。

过了一会儿,仿佛没话找话,叶临安道:“我从没见过铁风,他真的是武当山上最年轻的长老?”

唐潜道:“不错。”

叶临安道:“你觉得他的武功比你如何?”

唐潜道:“我们没有交过手,暂时不清楚。”

叶临安道:“那么等会儿是我们两个同时出手,还是轮流和他单挑?”

唐潜道:“视情况而定。”

叶临安道:“我喜欢计划在先。”

唐潜道:“那就先单挑,不行再一起上。对这种人,咱们不必太客气,你说呢?”

“就这么说定了。”

唐潜在心中叹了一口气,他实在不喜欢叶临安,觉得这个人很烦,正在后悔为什么要把唐芃留在云梦谷,叶临安忽然小声道:“他来了,在屋顶上。”

唐潜道:“我已听见了。”

说罢身形一晃,一掠数丈,消失在夜色之中。

他循声追去,却发觉叶临安已不紧不慢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步履轻如飞羽,呼吸深长稳定。

他不禁略感吃惊,想不到六扇门里竟还有这样的高手。

避免被发现,他们一直和铁风保持很远的距离。

“我想……他要去的地方是妓院。”叶临安压低嗓门道。

“是么?”唐潜道。

“我调查过,他来这里的第一天晚上,就去了滴夜楼的顶楼小屋,想会一个叫做‘三更’的女人。据说那女人架子极大,十分难见。也不知他有什么地方不对头,还是哪一道手续没过关,被人家一口回绝。”

远处传来三声鼓响,他的心陡然一沉。

前面滴夜楼的灯火忽现,顶楼上的小馆内却一片漆黑。黑影穿窗而过,飘飘然如冯虚御空,一纵即逝。

漏残更尽。楼内虽还有调笑喧闹的客人,发着酒疯的客人,推着牌九喝着花酒的客人……平日红袖招摇,人来人往的院落已空无人迹。

唐潜已加快了脚步,几乎是紧接着那黑影跃入了窗子。

这只是他们布下的一个圈套,最关键的两步便是时间和跟踪的技巧。

屋内一片宁静,芸香环绕。

他什么也看不见,只觉身后隐隐传来一股黄酒的味道,叶临安悄无声息地跟了进来,在他的右臂上轻轻地拍了一下,算是打个招呼。

他忽然觉得有些庆幸。

这一路的跟踪已让他明白,如果陪着他的人是唐芃,两人联手也未必是铁风的对手。潜入屋中的人身手敏捷,轻功卓绝,与他在西山草堂里遇到的那个迟迈老人大相径庭。

悄悄地向前走了两步,脚下忽有一物横卧。他轻轻用脚一踢,俯下身来,用手探了一探。

是个男人,大约就是今晚的来客,已然身亡。

突然间他听见地上“格吱”一响,好像是一个人不小心踩碎了什么东西。

那声音来自内屋,那女子的卧室。

唐潜悄无声息地冲了过去。

黑暗中刀光一闪,消失。

那人身子轻轻一扭,一让,一掌击来,却是粘在他挥出去的刀背之上。一股沉厚柔韧之力猛然袭来。唐潜闪身挡住妆台边的女子,与来人对击一掌。

那人的内力绵长淳厚,竟如滔滔江水般不绝地向他涌来!

只听得叶临安笑道:“唐兄今天真是有运气,竟能领略到心意门最出名的这招‘夜气浮山’……铁长老慢来,唐潜兄领略完了,还有区区在下。”

说罢“哗”的一声燃响火折,手指一弹,四面的墙壁顿时灯火辉煌。

唐潜掌力一凛,胸中内息翻滚,向前跟进一步,身子几乎被铁风的掌力粘住。

与此同时传来一声冷笑,铁风道:“小娃儿刚刚出道,就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恁的好笑!”说罢掌力一收,手中一枚棋子弹出,幸亏叶临安闪得快,不然额头上已多了个洞。

唐潜心知自己方才一掌在内力上已大大吃亏,断不能再与他拼比内力,当下,刷刷数刀,暴雨狂风般砍过去,一瞬间竟挥出了三十余刀,全然不给人半刻喘息的功夫,只将铁风逼得连连后退。

这一招“骤雨归鸦”是当年唐隐刀的成名招式,至今无人可以全身而退。

为了练这一招,唐潜花了整整一年的功夫。一年中他每日闻鸡而起,每天练刀超过六个时辰。连睡觉做梦手指头都在动。

像这样疯狂的练法连他父亲看了都觉不忍。

母亲则每隔几日都要补一回被儿子梦中踢破了的被子。

练习了这么久,这一招他还是头一次用于实战。

想不到头一次使用就毫无效果。虽然在自已凌厉的刀风之下,铁风不免左支右绌,十分狼狈,但那三十几刀只不过割破了他的衣裳,最后一刀终于削到他的手臂,却也不过是划开了一道浅浅的伤痕,滴了几滴血。

那女子一直向内垂首而坐,显得十分安静。三个男人骤然出现在屋内且大打出手,她居然并不惊慌。

叶临安向她亮出自己的腰牌,道:“这是官府拿人,姑娘莫要害怕。”

那女子点点头,漠然道:“走的时候记得灭烛关门。”说罢,将绣花锦帐一放,竟自顾自地睡去了。

她刚刚卧倒,只听得“砰”的一声,临窗处的棋盘被铁风一脚踢到半空,上面的棋子一阵乱响,倾刻间如暴雨飞花般漫天洒下,他将棋盘顺手一挥,十几枚棋子如离弦之箭向帐内疾射!

彼时叶临安正在床边,忙伸手将女子拉出。

苦斗了一百多回合,仍不见胜负,铁风已觉心烦意乱,猛见这女子蹿出身来,当下毫不思索,一掌猛拍了过去!这一掌便是打在一个武林高手的身上,都要吐血三天。若是常人,沾上一点掌风便会丢命。所幸此时唐潜已然赶到,伸臂一拉,将那女子拉到自己身后,无可奈何,只好硬生生地替她受了这一掌。

饶是内力浑厚,他仍感到胸中窒闷难当,一口血涌到嘴边,又强行咽下。趁此一乱,他突然反手一刀削了过去!

只听得“哧”的一声,正中铁风的颈部。一股鲜血顿时飞溅开来,洒了众人一身。

沉重的身躯终于倒下。

唐潜不禁想到,方才若不是这女子突然蹿出,无端给他添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也许倒下去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他死了,”叶临安熟练地检查了一下尸体,道,“剩下的一切由我来处理……”

唐潜补充了一句:“莫要忘了你是证人。”

叶临安一笑:“就算你自己忘了我也不会忘。”

唐潜点点头:“我要带这个女人离开这里。”

叶临安立即反对:“她也是证人,我正要问她姓甚名谁,家居何处,可有执业的牌照。若是逃跑的官妓,还要验明正身,押回礼部归案。”他打量了女子一眼,见她的脸上涂着厚厚的白粉,画着一层浓妆,长发高髻,状若鬼神,不禁心中一阵厌恶,既而又觉忿忿不平,“这种女人,还好意思一夜收人一百两银子,比我一年的官俸还高!”

“地上明明躺着两个死人,你证人应该够了吧?何必坏了人家的生意?再说,刚才她自己也差点丢了性命。”唐潜继续为她说情。

叶临安迟疑了一下,又想了想,勉强地道:“好罢。”

马路上没有尘埃,远处的街面飘来一股若隐若现的梅香。

那女子披着一件斗篷。他陪她走到街口,停下步来,胸口气血狂涌,再也按捺不住,找了一个角落,一连吐了三大口血,方觉胸中窒闷之气略为消减。然后掏出手绢将嘴角擦净,走回原处,对那女子道:“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女子轻轻道:“你的伤要不要紧?”

他对着她微微一笑:“我没事。……你还记不记得我?”

在路上,他一直扶着她的手臂,以为她是个娇弱的女人,方才又受了一番惊吓,不免走起路来腿软。走着走着,渐渐有些惘然,不知道是自己扶着她,还是她牵着自己。话声刚落,只觉女子手臂猛地一抖,静如止水的嗓音中有了一丝异样的波动:“你以前来过这里?”

原来她早已不记得他了。

在那样漆黑的屋子里彼此裸然相对,他们并没有说很多的话。而且那是他的第一次,无论怎么做都显得笨手笨脚,相信并没有让她得到什么享受。

“来过一次。”

“对不起,真的不记得了。”她有些歉然。

“临走的时候你要我不要再来了,所以我就再也没来过。”

“我对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她已经完全平静下来,语气渐渐转缓,“免得老被同一个人纠缠。”

这回答让他意外,却又让他无话可说。

他又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这样算下来,你挣不了什么钱,滴夜楼的老板会不会不满意?”他一向听说妓院的老鸨对妓女格外刻薄,略有姿色的就要整天被逼接客。像她这样动不动就将人拒之门外,且不接受回头客的,就算夜资再高,收入也极为有限。

三更笑了:“原来你在担心我的生计问题。”

他窘然。

“我的确不怎么挣钱。——清淡的时候还要贴上几笔。好在我白日另有生意,可以相互弥补。”

他愈发惊讶,还想再问几个问题,可是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她忽然停住了脚步:“你可还认得回客栈的路?”

他立即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住在客栈?”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

“蜀中人氏。”

她抬头凝视着他的脸,一缕月光正好照向他的额头,他有一双动人的眸子,宁静如午夜的森林,幽深如秋日的湖水。她深吸了一口气,淡笑:“我们就在这里分手,行么?”

“行。”他放开了她的手,继续向东走去。

“谢谢你救了我,”她恋恋不舍地看着他的背影,平静地叮嘱了一句,“不过,分手之后,请忘掉我。”

“当然。”他没有回头,举起手,做了一个“保重”的姿势。

她站在街角,一直目送他走到下一个街口,方转身离去。

……

“咣当!”

“关家娘子,这是什么?”

“咸鱼。”

“啊……不必……药钱实在没有就赊着罢,年终结帐也行啊。”

“年终结帐也是咸鱼,还不如现在就给你。”小个子女人将一个沉淀淀的藤筐从肩上放下来。

那藤筐有水缸一般大小,足以将她自己全部装进去。

老金坐在柜台边,叹了一声道:

“听我说句丧气的话,关家娘子。这孩子又瘦又病,我看是指望不上的,还不如捐到庙里,或许还管得了他几顿好饭呢。”

“不是你的儿子,你当然不心疼了。谁说他没指望……这不是活得好好的么?”她温柔地看了一眼在怀中熟睡的儿子。

已经五个月了,他看上去好像并没有长大,还像一只刚生下来的小猫一样闭着眼蜷在布兜里。稍有一丝风吹草动他就会发烧咳嗽,然后一病几天,喂什么都往外吐,连吃奶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样子也叫活着?不出一年就把全家的积蓄花个精光……吃了多少药,扎了多少针,管用么?”

“那可就得问您了。您是大夫,这针不都是您老给扎的啊?”

“我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只能治人家头疼脑热,惭愧。”

“您还有别的法子么?”

“没法子了,过一天是一天罢,想开点儿。哦……对了,前天镇子里来了一位方大仙,被村东的张家请过去三天了,你要不要也试试?我看这孩子大约是……咳咳……中了什么邪了……依我看,叫大仙来驱一驱也好……”

“多少钱一趟啊?”

“一百文一次罢,倒不贵。只是需要一头猪,当然……酒水是不能少的。”

“那您还说不贵?猪没有,咸鱼可不可以?”

“人家北方人,不吃这个。”

“哦。”她沮丧地叹道。

老金也是渔民,早年曾跟着一位江湖郎中到“外面”逛过,算是村子里唯一见过世面的人。旺季捕鱼,淡季开了个小铺,卖点杂货和药丸。村子小,四处山深水大的,大伙儿有点头疼脑热都来找他。他扎针拔火罐,样样在行,渐渐的,也就把他当成了大夫。

“要不这样也行……”老金瞟了一眼女人细小的腰肢,吞吐了半晌,道:“我家堂客去年没了,不如你嫁给我……那头猪我替你出了……你儿子的病也只管交给我……包他多活几年……”

他今天只有四十岁,一点也不算老。人家给他介绍了好几个女人,他左看右看都不如眼前这个成天找他开药的关家娘子。相中的就是她那一副甜蜜蜜的嗓子和细挑挑的身子,还有那一手好渔技。这女人一下水,打的鱼比村子里最强悍的小伙子还多一倍,娶了过来,一定是个能干的好当家。

不过,人们都说,关月的脾气也挺大。生了这个男孩之后,变得更加惹不得。村子里一大群后生,打了鱼后都喜欢聚在西头晒鱼场里以调笑过路的女人作耍。偏偏关月每天都要从那里路过。

她只给胆子最大的小罗取笑过一次。之后,大伙儿见了她,都很客气地问好,不敢多说一个字。

那一次,她打了小罗一记耳光,小罗的头第二天就肿得跟猪头一般。

过了一个月,涂了好些膏药,那肿才全消下去。

过了整整一年,小罗才心有余悸地回到晒鱼场。见了关月就老实地垂下头,全然一副驯服的样子。

众后生心中暗忖:这小个子女人身手好生了得,平时怎么看都看不出来。

想到这里,老金偷偷地看了一眼关月,见她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心中不禁一喜。

“大叔真会开玩笑!”关月笑着道。

“我是认真的。”老金笑逐颜开地道。

“为了儿子嫁人倒也没什么不可以,”关月一双眸子忽然刀锋一般地扫到他满是麻子的脸上,直瞪得他一身冷汗,这才不紧不慢地道,“只是也要嫁个像样儿的。大叔……您家不会趁人之危罢?”

本地村话喜欢尊称别人为“您家”。

住了一年,她已然说得一口流利的本地方言,早将自己以前的口音忘到爪哇国里去了。

“这个……咳咳……哪里哪里。”老金的表情僵硬了起来。

“这咸鱼您家要还是不要?折成铜钱也怪麻烦的。要不,您以后就不用做咸鱼和熏鱼了,我都给您家包了,好不好?算是药钱。”

“这个……咸鱼我自家已有几大缸子了。”老金皱起眉头。

“那就给你铜钱好了。”关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从里面掏出一串钱,虽然一串就是一百文,她还是认真地把每个铜板从头到尾地数了一遍。

“药我已经包好了。一天喝一次,一共是一百零八个铜子儿,收你一百,那八文就算了。”

人情不成生意在,买卖照做。老金面子过不去,却又不想让人家说他斯负孤儿寡母。一把将钱接过来,数也没数,便扔到柜台下面的小簸箕里,摆出一副生意脸。

“那就谢谢了。”关月提着药,抱着怀中熟睡的儿子,朝门外走去。

“等等。”老金忽然叫住她。

她站住。

“最好带他到镇子里去给邱大夫瞧瞧……诊费是贵了点,但人家是坐堂的大夫,经常出去走动,见过世面,只怕有法子。”看着这女人孤零零的背影,老金不禁又多起一句话来。

从这里走到镇子要走两天的山路,翻过两座大山。山里有狼有豹子有毒蛇。平日就算是大白天,也要七八个男人结伴才肯同行,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个生病的孩子,哪里有这个胆子?

关月转身望了眼村后耸立着的群山,苦笑。

就算是划船从江上走,也要六个时辰才能遇到一个大镇子。

大镇子里什么都贵,一年挣下的铜板还不够半天的房钱。

“谢谢大叔,暂时没有钱,钱攒够了一定去。”她扭过头,难过地咬了咬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