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山大营,从整个乌孙西北抢掠来的牛羊马匹被分门别类地送进了专门用于摆放战利品的营区,然后由划分好的牧民进行喂养,整个西进军团用完全的军事化手段管理者迁徙队伍,金字塔形的结构,一层一层地向上,严密而且高效。

那些被操练了一年多的游牧士兵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他们每一次作战都会将所获得的战利品上缴,然后由队伍中负责记录功勋的参谋官在战后进行分配以及升迁。

一开始曾有人试图私藏财物,但是他们毫无例外地都被处死,甚至曾经发生过一次近千人规模的暴动,不过最后的结果是这个千人队和他们的亲族都被完全地从这个世界上抹去,没有留下半点痕迹,甚至于那些人的亲人连成为奴隶的资格都没有。

而那一次,管理这些人的帝国军士兵,参谋到军官同样被处决,因为他们办事不力,同样也是告诉整支迁徙队伍,没有人拥有特权,在这里只有大汉天子为他们制定的法纪才是唯一,没有任何人可以违抗。

自那以后,那些游牧士兵便有了纪律,虽不能和帝国军中的羽林军团相比,但他们在自己的长官眼中,总算能够被称之为士兵了。

“我们为天子而战,为大汉而战,为帝国而战,所以我们战无不胜。”发放战利品的营区外,排成整齐队伍的游牧士兵们跟着帝国军的军官们高声大吼着,这一年多来,他们不断被教导被灌输着这样的信念,甚至于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离开故土的初衷是因为帝国军封锁了长城,冻结了所有物资的交流,而认为自己是为了一个伟大的使命前往西方开创伟大的事业,当他们成功的时候,他们将是伟大的英雄,然后带着荣耀和子孙一起回到故土。

“现在接受天子的恩赐吧!”负责发放战利品的帝国军军官们高声吼了起来,他们都是最虔诚的天子门徒,他们出身于大风,刘宏或许从未想过他当初本意用来培养属于自己的军人精英的组织让他拥有了一批狂信徒,他们比后世的十字军战士和伊斯兰教徒更加虔诚。

帝国军的军官们开始按照战功册念着麾下游牧士兵的汉名,然后报出他们的功劳和应得的赏赐,将牛羊马匹交给他们,再由他们交给自己的亲人。

荣誉,信仰,忠诚,纪律,这是帝国军的士兵带给那些游牧士兵的东西,虽然他们一开始是为了生存,为了赏赐而接受纪律,但是慢慢地在那些看似无用的日复一日重复的口号和训练以及灌输下,他们有了荣誉感,他们建立了信仰,然后他们对‘天子’这个尊号产生了忠诚,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像那些教导他们的帝国军士兵一样。

由于军队的人数占据了整支迁徙队伍的两成,所以这一次在乌孙西北境内所得的斩获,所有的家庭都得到了牛羊和马匹的补充,只是数量不等而已,当然更多的牛羊马匹则被集中蓄养,以备遇到突发状况时可做转圜之用。

当彤山大营积极地整军备战的时候,张绣已经到了西域都护府,这一次的联合作战,吕布和帝国军才是真正的主力,他们只是辅军,但是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他们,吕布是无法打赢这场仗的,甚至连发动战役的机会都不会拥有。

因为刘宏的出现,现在的吕布只是一个纯粹的武人,对于权势地位没有太多的渴望,而且此时的他依然年青,他的血管里流淌的是好战的火焰,他就像一头随时准备撕碎猎物的狮子,他唯一担心的只是没有可以供自己猎杀的猎物。

“功劳我只要三成,其余七成归你们。”面对张绣,吕布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有西进军团,他可以放心地带着麾下的骑兵出战,而不必担心物资问题,更何况乌孙国的大军,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抗衡的,就算是霍去病也从未和超过自己十倍以上的敌人正面作战。

“好,奉先果然爽快。”张绣豪声道,他可以不为自己想,但是他要为自己留在帝国本土的儿子考虑,这样的话即使他日后战死异域,也可以放心了。

“这本就是你们应得的。”吕布沉声道,他当然清楚董卓他们带着那样一支七拼八凑的迁徙队伍有多么不容易,更何况他们还愿意承担正面牵制乌孙大军,给他制造突袭的好机会。

“这里便是我们的彤山大营,现在乌孙整个西北恐怕已经被洗劫一空了,乌孙王他绝不会置之不理的。”指着地图,张绣开口说道,“按参谋长的估计,乌孙王大约会在三个月内挥军进攻,很大可能他会直接调集整个乌孙的军队。”

“乌孙虽是大国,可早已今非昔比,乌孙王便是把国内全部能上马拉弓,下马挥刀的男人都集中起来,也凑不出二十万人马来,我想你们训练的西进军团正面拖住他们三到五天应该不成问题。”作为西域都护府始终驻扎在最前线的军团主将,吕布对于乌孙和大宛这两个被他视为猎物的国家了解极深。

“绝不成问题。”张绣对于自己训练出来的西进军团充满信心,若说要打败乌孙人,他们或许力有未逮,但是正面打防御战,他们丝毫不惧。

“你回去吧,两个月后我会出发。”吕布朝张绣道,他如今所处的龟兹郡前线,距离西进军团的彤山大营足有三千六百里路程,张绣换马骑行足足用了半个月时间才到,他两个月后出发,等于是只给自己半个月的行军时间,数遍整个帝国军,除了在雒阳拱卫天子的第一到第三羽林军团外,能做到日行二百四十里的也只有他的军团,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军团才得到了天子赐下的正式名号,飞熊军。

夜晚,吕布看着面前的兽吞亮银连环盔,这是天子亲自赐给他的盔甲,整个帝国能够得到这样待遇的虽然不止他一个人,可是能穿着这套盔甲以军团主将的身份,永远冲锋在全军最前方的只有他吕布一人,因为他是战神,天子口中亲封的战神,所以只要他吕布在战场上,便永远是最前面的人,是全军的箭头。

两个月的时间,足够吕布和他的军团做好准备,一万两千五百匹作战用的战马和三万七千五百匹上等驼马被准备好了,每个出征的帝国军士兵带足了百支箭,五条弓弦,三枚枪头和两柄军刀。

当吕布在备战的时候,彤山大营,董卓他们也在加强训练,自从洗劫了乌孙西北以后,他们便再没有任何动作,他们的目标是吸引乌孙王带齐能战的主力来和他们作战,而非是占据乌孙,和乌孙王打仗。

三个月的时间,乌孙王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平定了西北流离失所的二十万普通牧民,这些失去牛羊马匹和财产的人被乌孙王和其他大贵族所吞并,成了最低贱的奴隶,他们中幸运的是那些青壮男子直接被征入军中,作为全军的前锋去和那些外来者作战。

乌孙王或许在吕布眼中是个无能的人,但是对于那些突然冒出来的入侵者,他却表现出了一个国王该有的本色,他集结了所有的军队打算把这些入侵者全部打败,让他们付出代价。

西进军团侵犯的是乌孙人的生存空间,而这时并不是原本历史上几百年后中亚游牧民族一盘散沙的状况,乌孙王至少还能团结所有的乌孙人对抗外敌。

超过十八万人的军队被集结了起来,然后朝彤山大营杀去,乌孙王亲自统帅的中军足有五万人,而董卓他们手里能拿出来作战的只有两万三千人,看起来似乎处于绝对劣势。

当两万乌孙前锋军杀到彤山大营前时,三千六百里外,鲜艳如血的帝国军旗在朝阳中如赤色的风暴向北方席卷而去,黑色的浩荡奔流最前方是一身亮银盔甲的吕布和那面招展的飞熊军旗。

长距离行军,最重要的便是队形,队形不整,在高速的奔驰中便很容易混乱,往往到最后能到达目的地的人绝不会剩下多少。

但是飞熊军却不会这样,他们的队形始终有条不紊,即使在高速奔驰中依然能看出完整的队形状态。

三日后,当吕布带军进入乌孙国境,遇到沿途遇上的第一个部落时,这个从小在并州草原长大,和马贼,狼群厮杀长大的帝国军战神下达了最冷酷的军令。

“杀,鸡犬不留。”方天画戟随着吕布森冷的声音落下,然后黑色的骑兵铁流淹没了这个大约千人的部落,然后这里变成了死地。

“就地修整,第二日准时出发。”没有多看一眼那些尸骸,吕布的声音依然森冷,只要踏上战场,他便是冷酷无情的战神,无人不可以杀,哪怕是敌国的老弱妇孺也一样,因为他的眼中只有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