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和刘婴本来准备把这个王奇峰打残就行,没想过要弄死王奇峰,不过在这种暴力的快感下,两人一人一棍子,全部是用了最大的力气,王奇峰是不能活了,死定了。人类是动物,动物的本能其实有一种是杀掉其它动物,这种本能是快感,只是现在人类社会文明了,但文明的社会永远也不能把人类隐藏在灵魂深处的本性给磨灭了。

两人看着躺在地上的王奇峰,相互的眼神交流一下,发现对方的眼神都放着亮光,这就是人的阴暗面。两人这个时候感觉自己可以主宰一个人生命,这种感觉是权力的快感。

事以至此不仅是王奇峰的生命无法挽回,阿三和刘婴杀人的事实也无可争辩,王奇峰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了,一个死人是没有思考力的,不能做什么,不仅不能把自己的尸体搬回家,也不能通知自己的家人来领尸体。可是活着的人是有思考力的,活着的人有能力把眼前的这个尸体搬运到王奇峰家的,活着的人也有能力通知王奇峰家人的,可是活着的人是杀害王奇峰的凶手,凶手当然不会自投罗网。

怎么办?杀人以后怎么办呢?

是自首吗?当然不是,阿三和刘婴也不是傻子

是毁尸灭迹吗?当然也不是,毁尸灭迹的时候也许会留下自己的线索。

哪是什么?

现在最好的办法,摆在眼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逃离现场,把作案工具拿走,然后把作案工具焚烧,毁灭证据。

刘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要杀人,刘婴现在有点恐惧,他想到了枪毙犯人的场景,他想到了死亡的恐惧,他想到了死后没有知觉的后怕。但刘婴强作镇定,刚才自己的那一棍子太用力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刚才打王奇峰的时候非常的用力,好像在做,爱一样,快感驱动着自己下狠手。

两人都没有说话,用眼神交流一下,相互读懂的意思是赶快离开现场,刘婴手里拿着作案工具木棍,跟着阿三朝着汽车停放的方向跑去。慌忙中的刘婴正好打算打开车门进去,突然阿三严厉的说:“你不要上车,你先找一个下水道把木棍这段扔进去,然后把你手上的血迹擦拭在你的衣服上,把衣服也扔进去下水道。”

刚才用木棍打王奇峰的时候,阿三是第一棍子,所以手上没有血迹,刘婴的第二棍子,那个时候王奇峰的脑袋上已经满脑袋全部是血迹,所以可能刘婴的衣服上和手上都有血迹,到时候查到血迹的时候,哪就不好办了。

刘婴看看周围,好像没有人看到自己,就用力把一个下水道的盖子打开,先用脚把木棍折断,然后扔进去下水道,再把手上的血迹擦拭在衣服上,也许刘婴手上的不是血迹是紧张的汗水,这个时候刘婴也顾不上考虑到底是血迹还是汗水。刘婴正准备把上衣和裤子和鞋子全部扔进下水道的时候,突然想到一旦发现自己的衣服仍在下水道,到时候查出来的发现和凶器木棍放在一起,再一查血迹,很容易就可以查到自己头上。

刘婴意识到不能把衣服鞋子扔进下水道,如果要毁灭证据,最少的焚烧,或者彻底的洗一次衣服,这样才能把血迹彻底消毁。

阿三看到刘婴没有把衣服脱下来扔进下水道,说道:“你为什么不把衣服扔掉,你的裤子上可能有血迹!”

刘婴打开车门坐到后座上,说道:“我害怕公安发现我的衣服,所以我感觉不能把衣服和凶器放在一起,这样很容易被人怀疑到我的头上,我看最好的这样,我明天早晨去买一声衣服,然后晚上的时候把现在的这一身衣服焚烧掉,这样才比较安全。”

阿三当然不希望公安怀疑到刘婴的头上,那样自己也会牵扯进去的,就说好。阿三把汽车开的飞快,直奔饭店,这个时候还没有12点,路上还是有一些人的,等两人开车彻底离开现场的时候,两人才有点后怕。杀人谁不怕呢!阿三以前是混混,打架是经常的,但是阿三从来没有杀过人,这是第一次杀人,不仅阿福心里害怕,阿三也害怕,心里没底。

差不多12点的时候,汽车停到了阿三饭店的门口,刘婴下车准备进去,阿三摇下车窗和刘婴说:“今天晚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们去路边看风景了。”

刘婴知道阿三的意思,就是说要装作镇定,没有什么任何的事情,说去路边看风景,这样的借口最好了,因为没有人可以证明两人没有去,加入说两人去了某一家娱乐场所,哪公安可以到那个娱乐场所查询,在路边看风景这样的事情,是没有办法查的。

看到刘婴点头,阿三相信刘婴的心里素质,就摇下车窗掉转头开车回家了。这样将来一旦查起来,自己也可以说不在案发现场,当时自己的家里睡觉。阿三回到家后,看到自己的老婆已经睡觉了,就扑上去亲吻,在睡梦中的阿三老婆,啊的一声大喊,睁眼一看发现是自己的老公,就惊讶的说;”死鬼你去哪里了?很多天你都没有回家?”

阿三平时从来不和自己的老婆亲热,或者说很少和自己的老婆亲热,这次阿三专门和自己的老婆亲吻,是想今晚上给老婆一个深刻的记忆,这样将来查起来也可以让老婆作证,毕竟一个中年妇女,几个月没有性的滋润,突然滋润一次是记忆是很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