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很想问问,白曼是靠吃什么长这么大的。

不过转念一想,于薇薇专家跟她说过,男人的手是最好的丰胸利器。

如此一推断,恐怕沈迟没少摸。

她被自己的聪明才智给折服了,但脸上立马就有点不高兴了。沈迟这个不要脸的,私底下肯定不知道搂过白曼多少回了。

不都说沈迟是白曼的大金主吗?潜规则什么的,她懂得很。

不过,这些跟她有什么关系,她有什么不乐意的。

许朝暮撇撇嘴,收回目光。她刚想打开车门,白曼按住了她的手:“朝暮,我有话跟你说。”

没办法,许朝暮只好回头。

“什么?”她言简意赅,语气寡淡。

其实不是她高冷,而是她刚拔了牙,多说一句话都疼。

她什么时候要能练就沈迟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本事就好了。

“朝暮,你看着我的眼睛,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你四哥?”白曼温婉的脸上带着浅笑,犹如一朵白玫瑰。

她浑身散发着知性的气息,举止投足之间都是名媛范儿。

看什么啊,不就是美瞳吗?

许朝暮瞪着她,也笑了笑:“喜欢啊,在沈家呢,我最喜欢四哥,其次是三哥,再其次是凌管家,再其次是沈叔叔,然后呢……不对,不对,我最喜欢大白,其次是四哥,再其次是三哥,再其次……”

白曼眼里闪过一丝不耐烦,她打断了许朝暮的话:“我说的喜欢,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

许朝暮疼得直抽抽,好不容易说了那么多话,还被白曼给打断了。

“我是女人,四哥是男人,没什么不对啊!”

妈蛋,不就是想问她对沈迟有没有好感吗?白曼对自己那么不相信?亏得还是C市第一美女。

要是沈迟真的跟她结了婚,她许朝暮是不会纠缠的。

二手男人,她才不要!

“直说了吧,朝暮,你想不想嫁给你四哥?”白曼把话挑明了。

许朝暮一脸严肃:“我有男朋友的。我男朋友比四哥帅,比四哥年轻,比四哥青春,比四哥朝气,比四哥温柔,比四哥体贴……”

许朝暮头一次发现,她会这么多形容词。

白曼还是一副不相信的样子,许朝暮说的话,她怎么就那么不相信呢。

“白小姐,你不会不想嫁给我四哥了吧?那他多可怜,他会没人要的。”

许朝暮终于逮着机会黑沈迟了。

早上在医院的时候,看她不能说话,他尽欺负她。

这就叫风水轮流转!

“我是她未婚妻,我喜欢他还来不及,怎么会不想嫁给他。能嫁给你四哥,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白曼不知道许朝暮想表达什么。

沈迟会没人要?这C市哪个女人不是削尖了脑袋想往沈迟**爬!不然,她也不会对一个许朝暮都草木皆兵的。

“那你可想好了,我听说……”许朝暮故意压低声音,靠近了白曼。

“什么?”白曼皱着眉头,她听说什么?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许朝暮继续压低声音,小声道:“我听说四哥那方面冷淡,也就是传说中的不行。”

许朝暮没羞没臊的,倒是白曼的脸一下子红了。

白曼在娱乐圈里混迹多年,什么没见过,可她没想到许朝暮比她还开放。

这丫头是十八岁吗?她从哪里懂这么多东西……

“朝暮,别乱说话,以后这些话少说,你一个女孩子家懂什么!”白曼冷声道。

“白小姐,我是为了你的未来考虑,你也不想自己以后的‘幸福’没有保障吧?是不是?这可是沈家人都知道的秘密。不过谁也不敢说,你知道的,四哥脾气大,要是传出去了,那还得了。”许朝暮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沈迟要是知道她在乱嚼舌根,非得扒了她的皮不可。

白曼眼珠子一转,换了一副娇羞的笑脸,许朝暮这么没皮没脸的,那可别怪她。

“朝暮,你过来……”她招了招手,让许朝暮靠近她。

白曼的脸上挂着笑,妩媚的眼眸子里万种风情。睫毛微微一颤,便是妩媚绰约。她轻轻勾了勾唇角,尽是动人的妖娆。

许朝暮眨了眨眼眼睛。

白曼靠近她的耳边,小声道:“朝暮,传言是不可信的。你四哥不仅没有问题,而且……很厉害。前天晚上,他还要了我好多次,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力气……”

白曼的声音如黄莺般宛转,可许朝暮听来却异常刺耳。

大眼睛里闪过丝丝落寞,可很快,就被许朝暮给掩盖下去了。

“白小姐,不行就是不行,别自欺欺人呀!”许朝暮故意道。

其实心中一团团疙瘩,心口刀绞般的疼痛。

这些年,她没少跟他闹,就像上次在浴室里,她都那样对他了,他就是不曾对她动一点念头。连吻她一下,都不愿意。

于薇薇说的对,要么是那女的太丑,要么是他不爱她。

这样一想,许朝暮拿起药转身就打开了车门,一刻不停地往楼上跑。

但她走得还是挺自信的,昂首挺胸。

白曼把玩着手腕上的金手镯,回味许朝暮的话,什么意思?

难道沈迟真的不行?

她有点不自信了,按理说人人都说她是C市第一美人,她也曾经有意无意挑逗过沈迟很多次,可沈迟从来没有碰过她。

哪有男人能坐怀不乱的?

白曼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中。

许朝暮也不好受,白曼的一番话说得她整个人都不舒服。

沈迟就是个假正经,人前不近女色、冷酷霸道,人后就是个禽兽,哦,不,禽兽不如。

白曼说,前天晚上,他还要了她好多次……

呸,呸,呸!

假正经!禽兽不如!

明明很鄙视,可许朝暮的心里竟有一些失落。

她垂下了头,托腮看着桌子上的书本,视线有点模糊。

她胡乱地在纸上画着,铅笔黑色的线条慢慢将白色的纸张铺满。她写了好几个“沈迟”,又不约而同在每一个名字上面打了一个大大的“×”。

就这样反反复复多次,她手酸了,觉得自己真幼稚,沈迟和白曼总归要结婚的。

与其在这边徒增烦恼,还不如自个儿也去找小男生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