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暮果真就听了聂承朗的话,乖乖把眼睛给闭上了(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315章)。

躲在暖和和的被子里,她的身体慢慢就暖和起来。

聂承朗给她的热水袋很温暖,她用双手抱着,不愿意松开。

“好好睡一觉,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睡醒了就都忘了。”

他轻轻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丝,半年不见,她还是这小模样,惹人怜爱。

尤其是她躲在被子里时,就犹如一只小猫,蜷成一团,汲取自己身体的温暖。

忽然,许朝暮又睁开了眼睛,她抬眼看着他,顿了顿,才道:“承朗……你会走吗?我怕我睡醒了就见不到你了……”

聂承朗看着她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心疼:“你安心睡觉,我一定不会走的。我就这儿守着你,你一睁开眼,还会见到我。”

许朝暮伸出手,想要碰一碰他,她真得害怕,他会走。

她已经无法承受那种众叛亲离的痛苦,那些人,一直都说会在她的身边,但最后,都离她远去。

他们抛弃了她,不要她了。

聂承朗抓住她的小手,眉头微微蹙起:“别怕,我不会走。我在医生那里留了信息,不管怎么样,你都会找到我的。你要是实在不放心,我把我学校的地址也写给你,好不好?”

“嘿,我才没有那么胆小的,我是怕你走了,就没有替我付医药费和住院费了。”许朝暮倒笑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两排小白牙,总是那样惹人怜爱。

聂承朗也笑了:“你的医药费、住院费,包括吃的喝的,我都包了。”

“土豪聂。”许朝暮嘻嘻笑道,大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神采。

“等你身体好些了,土豪聂就带你去塞纳河散步,日落的时候,夕阳洒在塞纳河上,波光粼粼很美很美。”

“我这个人很缠人的,你不会嫌我烦吗?”许朝暮眨了眨眼。

她的心总算平复了很多,白天从魔爪中逃出来,那映天的大火到现在还盘旋在她的脑海中。她亲手放的那场大火,烧红了半边天空。

她现在心里还是有些后怕的,如果她没有找到机会,或者被那群人再抓回去,她现在该怎么办……

是死吗?

聂承朗将她的小手又塞进被子里,替她掖好被角:“正好,我这个人喜欢被人缠着。”

许朝暮笑了:“哪有人喜欢被缠着的,多烦啊。”

说到这里,她的脑子里顿时就想起了一个人。

是啊,哪有人喜欢被缠着呢。每次她缠着他,他总是很不耐烦地让她走开。

如他所愿,现在的她,终于走了。而且,永生都不会再缠着他。

“我喜欢。”聂承朗淡淡道。

“真的?行,那你不许跑,等我身体好了,我保证缠得你想躲。”许朝暮一副做了坏事的样子,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儿。

“那你好好养身体,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才有力气来缠着我。”

“我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想做,等我身体好了,你能送我去学校念书吗?”

“你想学什么?”

“学什么?我想想……”

“嗯,先睡一觉,睡醒了,你也许就想好了。把眼睛闭上,乖。”

“哦,那我睡觉了,你不许走,一定不许走啊。”

“好、好,你放心,我要是走了,我就是小狗,好不好?”

许朝暮开心地点点头,这才美美地把眼睛给闭上。

来巴黎的这半年,这会儿,是她最幸福的时刻。不必再担心温饱,不必再担心受怕,不必再担心会不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这一觉,她睡得很安稳。她是真的累了,没过几分钟,就睡着了,很香很香。

聂承朗守在她的身边,一直在照顾她。

他替她削了一只苹果,又替她买了许多吃的东西回来。和她在孤儿院相处过一段时间,他知道她爱吃什么。

回来后,他用纸条写了一行字:心若向阳,无谓悲伤。

将纸条压在一只很漂亮的茶杯下,又将茶杯放在她的床头。

那一晚,他都没有走。她不让他走,他就不会走的。

许朝暮睡得很沉,聂承朗坐在床边,很心疼地看着她。

这半年她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会一个人跑到巴黎来的?

很多很多疑惑,但聂承朗发现,她似乎并不愿意说。他不会逼她的,来日方长,他会等着她主动向他吐露心事。

夜渐渐深了,月亮也从天空中升了起来。

雪还在下,但小了很多。白雪皑皑,一眼望去,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明澈的月光照在雪地上,四周都是静悄悄的。

这样的雪夜很安详,就连人的心境,也跟着慢慢舒缓开来。

风一吹,树梢摆动,雪团子就从枝头落了下来。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狗,在远处“汪汪汪”叫了几声,衬托得这雪夜格外安静。

聂承朗喜欢雪夜,他在窗口站了很久。一身黑色长大衣衬托得他身形俊朗,脊背线条笔直。

到了半夜的时候,他才坐在沙发上打了一会儿盹。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出来了,阳光透过玻璃窗,透过窗帘,洒进病房里。

是许朝暮先醒的,她一睁眼,就正好看到聂承朗半倚在沙发上睡觉。她渴了,怕吵醒聂承朗,就蹑手蹑脚下床倒了一杯茶。

就在她拿起茶杯的时候,她忽然看到茶杯下压着一张纸条。

好奇地拿起来一看,竟是八个字:心若向阳,无谓悲伤。

这字和这窗外的太阳一样,瞬间就温暖了她的心怀。

心若向阳,无谓悲伤。真好。

她端着一杯热乎乎的开水走到窗口,眼睛凝视窗外。

因为温差的缘故,玻璃上是一层朦胧的水雾。有些水雾积多了,就汇成水珠顺着光滑的玻璃流了下来。

许朝暮端着茶杯,她抬起手,忽然很想在玻璃窗上写字。

然而,一抬手,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以前啊,她最喜欢写的是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每次写完,都会很自恋地在后面加上自己的名字。

仿若以为那样就可以一生一世,仿若以为那样,她和他就真得永远在一起了。

小女孩的心思和举动,总是这样幼稚。幼稚到不知天高地厚,不知艰难险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