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第三章(1)

在铁丝网外面的那条浅水沟里藏了三天三夜,他才躲过搜捕。劳改农场的那几条凶猛的警犬至少沿着水沟搜索过十次,每一次都仅差一点儿就发现了他。但是,那一海臭气熏天的污水帮了他的忙,他还是躲了过去。

第四天,警犬没有再来。傍晚,他爬出水沟。身上的衣服已经泡烂了,过铁丝网时腿上划破的伤口也化了脓。他用刀子把脓血和腐烂的肉刮掉,然后用野草揩净伤口,走上了公路。

公路距劳改农场的铁丝网不到二百米,隙望塔上的大兵不用望远镜就能清楚地看到这里发生的一切,所以,必须尽快地离开此地,离得越远越好。

他匍匐在路旁,仔细地观察着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寻找着下手的机会。晚九点钟以后,车少人稀了。当他远远地看见一辆运货卡车自西向东驶过来时,他跃上公路,把一大抱干草堆在路中央,点着了火。

他要向东方去。东方,几千里之外,是北京。

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子。这次跑长途,是他娶了媳妇,并且确信已在那个盲流姑娘的肚子里植下了自己的种子之后的第一次出车。他骂了句粗话,猛的在火堆前刹住车。但是,一秒钟以后他就后悔了,火堆旁闪出一个人影,一把卡住了他的喉咙。

这个人简直就是鬼。借着火光,司机看见了一颗篮球般硕大的头,两只蚕豆大小的眼睛相距极远地嵌在球的正面;几乎没有鼻子,在应该长鼻子的地方长着两只毛茸茸的小孔;嘴却又长又大,撕开了整只球的下部。更可怕的是,这只球上长满了长长的毛发。

这个人几乎一丝不挂,身高绝不会超过一米五,但四肢却很粗壮。五个手指比胡萝卜还要粗。他跃上驾驶室,用刀子顶住司机的腰眼儿,命令道:“开车。”

卡车喝醉了似的向东驶去。

第二天中午,汽油耗完了。他命令司机把车开下公路,在戈壁滩上的一座沙丘后停下。此时,劳改农场已被他甩在八百公里的身后了。

他剥光司机的衣服以后,本想一刀捅死他。似乎是司机的苦苦哀求使他改变了主意。他用车上的绳索把司机的手脚结结实实地捆住,吹了声口哨,走了。

一个多月以后,人们在这里发现了一辆燃油耗干了的汽车和一具风干了的尸体。

在从兰州到北京的旅客列车上,他杀死了第二个人。

因为,那个人身上有钱,而且还戴了一块极漂亮的欧米茄手表。

深夜,在列车的颠簸声中,人们东倒西歪地睡着了。他没有睡,眯缝着眼睛盯着那个人,耐心地等待下手的时机。

机会来到时列车已快到银川了,车速逐渐缓慢下来。那个人睁开睡眼,看了一眼手表,起身去车厢的尽头上厕所。他跟了过去。

那个人刚刚推开厕所的门,身子就被一股极强的力量挤进门内。他没有来得及惊叫一声,喉咙就被捏住,一把尖利的刀子冷嗖嗖地钻进了胸口。

两个人面对面地僵持了一会儿,那只粗壮的手才从他的喉咙上松开。他的身子软软地瘫倒在便坑上,眼睛大睁着望着窗外。

“我叫土匪。你要是觉得死得冤枉,让你的魂儿上北京去找我。”凶手摘他的手表时,认真地说。

土匪在银川下了车。

三天以后,他终于到了北京。北京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

步出北京站的大厅,望着故乡的街景,他的眼圈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