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第一章(2)

杀人者,是大革命初起时,最早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而起来造反的首义者。

勇敢者或者是一无所有而义无反顾,或者是拥有一切而有所依恃。他们大都是处于社 会优秀等级行列的。当他们接过造反这杆大旗以后,迅速地反其道而行之,在一 种盲目的阶级责任感和愚昧的优越心理驱使下,发动了一场针对平民阶层的、带有强烈血 统歧视色彩的“胡同战争”,把一大批平素行为不端或不甘久居人下的市民子弟打人“流 氓”的行列。

在棍棒和武装皮带的抽击下,死人无数。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红八月”。一九六六 年八月。

于是,一九四九年以后已经被荡平了的北京黑社会,在社会无政府状态和自身人格被 侮损被压迫这双重条件的催化下,死而复苏,并迅速膨胀,最终形成了一支等级森严、分 工明确、有严格行为规则的反社会集团。

一九六七年一月以后,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掀起了一场卑贱者向高贵者夺权的浪潮, 大革命演化为平民野心家们的“起义”。

此时,周奉天凭借自己的才智义气以及一班肯为他出生入死的弟兄,已经统一了北京 南北城各个大码头的流氓团伙,组织起一支极具有破坏力的反社会力量。

在造反和夺权的声浪中,他统领着那些素有偷摸恶习而又在唯阶级成分论社会中备受 压抑的平民子弟向落难的贵族子弟发动了一场“街头战争”。招致到他旗下的,不仅仅是 流氓、惯盗和市井无赖,而且还有一股强烈的社会复仇情绪和争夺未来命运的野心。

“战争”极其野蛮和残酷。一方,怀着失去尊荣后的恐惧与愤怒;另一方,揣着报复 的与翻天的妄想,两股强大的、截然对立的社会力量拼力相向撞击,进溅出邪恶的、 血腥的火花。

后来有人说,周奉天必须死,因为他违反了黑社会规则中的两条最重要的戒律——只 玩法律,绝不玩政治;只反社会,绝不与任何社会集团为敌。当他在街头战争中一再得手 的时候;当他不仅用匕首攻击对方的躯体,而且用羞辱和恐惧威胁到对方的尊严的时候; 当昔日的高贵者不仅仇视他而且开始害怕他,对他发出媚笑,甚至是献出贞操和的时 候,他已经深深地卷进了政治的漩涡,他已经成为了社会上一个重要集团的公敌。因此, 他必将在一道看不见的钢铁壁障前碰得骨断肢离。

于是,他死了。他被一种巨大的刻骨铭心的仇恨淹没了。而在他的身后,留下了更深 刻更普遍的仇恨,那是社会的裂解。

他生得肮脏,死不足惜。遗憾的是,继他之后,却有着更多的殉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