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信哥的往事(一)

那些属于潘刚的东西,也绝对不能落到别的人手上。

她浓密的长睫轻眨,眼里有复杂的情绪一闪而过。接着,她便缓缓开口道,“潘刚,你奶奶刚才打电话给我了。她说她很想你,想让你回去看她一趟。还有你爹地,他也希望你暂停这里的打工生涯,先利用两个月的假期,进潘氏熟悉下环境。”

潘刚第一反应便是,脸一沉,嘟嚷道,“我不想回去。”但随着这话说完,他心里的第二反应便是: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能悄悄的回去一趟的。

潘刚回忆那个午后,他的唇辩轻轻的掠过那张柔嫩的脸颊,心里的那份悸动让他现在回想起来都十分的有感觉。这么久没有回A市,不是他不想回去,而是他曾经对她许诺过。他要成为她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男人。

现在的他……

他垂眸打量身上的着装,一件简单的T恤,一件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他伸手摸了摸自己下巴冒出来的青黑色胡须。

现在的他……还没有说变成成熟的男人。

那他就这样回去……

潘刚陷入长时间的沉默。刘倩一直在等潘刚的答案,见他这么久都没有回答,她回头去看,不经意间就瞥见潘刚脸上突然升腾起的那两抹晕红。刘倩眼睛眯了眯,她也算是过来人了。再联想潘刚平日里一些奇怪的表现,她立刻断定,她儿子可能是……谈恋爱了。

“潘刚,你是不是在这里已经有喜欢的女孩,所以才不想回去的啊。”刘倩能养出潘刚这种开朗性格的儿子,她本身也不是那种太过严厉的家长。所以,即使心里认定了儿子谈恋爱了,她也不会动不动就摆出家长的架势来训他。她刘倩先前还是潘家媳妇时,就长袖善舞,潘家那时在A市的口碑还是非常不错的。刘倩对儿子的问题也是软处理的。

潘刚“嘿嘿”一笑,颇有些傻气,大方承认,“是啊!不过我喜欢的那个人在A市,不在这里呢。我是怕回去,让她看到我现在这副模样,她会不喜欢我。我知道她喜欢的是那种成熟、事业有成的男人型,我这种……她一向是把我列进小男生的行列的。”

刘倩淡淡一笑,少男情怀总是诗。从她儿子的话中,她似乎已经猜测到一些关键点了。她儿子喜欢的这个女人……年龄应该比他大。

她面上依旧保持着淡淡的笑容,不支持他喜欢一个年轻比他大的女人,但也不开口直接反对他。年轻人难免有逆反的心里,越是反对的东西,他说不定就越要坚持。这样下去反而不成。倒不如,让他去试试。

男生和男人只差一个字,但两者有着天壤之别。

“没有啊,我倒觉得我儿子非常的不错。再说了,你躲在我这里闷声的想成为‘男人’,但你有没有考虑过。时间、空间往往是一对情人最大的杀伤性武器。用你的话,你想把你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她。可是她的身边……如果她是个优秀的女人,她的身边不乏追求者的话。那等你成为男人时,说不定人家的孩子都已经可以打酱油了。”

潘刚被刘倩的一番话说的心中警铃大响,非常二的答应刘倩回A市。

刘倩从自己的大班椅上站起来,和潘刚并列而战,她微仰头看向比她高出一个头的儿子,随即拍了拍他的肩膀,用安慰的口吻道,“我的儿子,希望你好好的。”

潘刚咧嘴憨憨一笑,露出一口整洁齐整的牙齿,点了点头后,也伸手十分郑重的拍了刘倩的肩膀,义正言辞道,“刘倩同志,你放心,我会永远支持你的。这次回去除了解决我个人的问题外,我也会帮你‘照顾’下老顾的。哼哼……让他知道下……咱们母子两才是一体的……他老顾敢欺负你,那就是等于在欺负我。”

刘倩被他说话时那夸张的口吻逗乐了,忍不住就娇嗔道,“好了,别贫了。你回去,我不需要你帮我做什么。”刘倩敛起嘴角的笑容看向窗外。

窗外的那些葡萄架上已经挂满了葡萄。

刘倩又回头去看潘刚。

现在的她,没有了爱情,但有个孝顺的儿子、又有自己的事业,她不用再看潘仁军的脸色行事。这样的生活,她很满足。

第二天,潘刚便背着一个最简单不过的帆布包,踏上了A市的土地。

八十年代末,Z国的经济还不是很发达,但A市在Z国的经济版图来说还能算是个耀眼的城市。

那时候经济的春风刚吹起,社会还不算太稳定,这种时候,各种矛盾难免都会出现。城市里也涌起了许多地痞流氓,这些地痞流氓,一般都是些没有正经工作的年轻聚集在一起的,平日里没事时,就会做些欺良霸善的事情,有时候也会沦为权欲的工具,供他们做些明面上不能公开的事情。

信哥那时还只是个小混混,那时的人都称呼他为郭信。二十三岁的他,没有很高的学历,没有正式的工作,甚至连个稳定的居所都没有。他和这座城市里的许多小混混一样,过着喊打喊杀的日子。他的生活里充斥的到处是黑暗的罪恶,甚至是最残酷、最血腥的厮杀。

那一年夏天,阳光明媚,枝头的知了还不厌其烦的叫着。

郭信跟着几个酒肉朋友到市一中去A市一中当时是全市最好的中学,能在那里读书的学生也是非富即贵的。郭信的那朋友叫刘毅,刘毅出生好,但就是不喜欢读书,他的父母托关系让他进了一中,但他到了学校里,依旧不好好学习,还经常找人打架,后来才被学习勒令退学。

刘毅捧着一束开得十分红艳的玫瑰站在校门口。郭信和另外的一个朋友算是给刘毅做保镖了。放学的?声一打,一大群学生从校门口里涌出来。而刘毅也等到了他的“女神”。

郭信第一次见到柳萌萌时,惊为天人。

当柳萌萌一身干净的校服出现在校门时,郭信觉得她好像一抹绚烂的色彩,快速的划过漆黑的泥潭,照亮了他的眼睛。

她一头乌黑的发丝垂着的披着,美丽明亮的眼眸,白嫩吹弹可破的肌肤,红润薄唇,让她在人群中格外的吸引的目光。

等到她走近时,刘毅将手中的那束玫瑰花递给柳萌萌。郭信看到柳萌萌眼里的茫然。她麋鹿般眸子水润灵动,再配合着她脸上的那略带茫然的神情,整个人清纯的如同莲花。那一刻,郭信心里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对不起,我哥哥说,不能乱收别人送的花。”这是她反应过来说的唯一一句话,接着郭信便看见她上了街头的一辆小车,扬长而去。

后来,郭信才从刘毅的口中得知,她叫柳萌萌,家里还有个哥哥,据说是非常宠爱她的哥哥。她家里非常的富裕,她本人是一中的校花来着。

听到刘毅这么说,郭信心里剩下的那点旖旎的遐想也没有了。

他知道,她是天之骄女,而他只是个低贱的流氓。她的生活,她的人生是他这种小混混高攀不起的。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照旧,郭信依旧过着打打杀杀的日子。偶尔闲暇时,脑中会闪过那个叫柳萌萌的女人,但仅限这样而已。

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命运会让他们再次的相遇,并且牵连一生。

有一次,他被城东的那片地区的混混追,为了躲避那些混混,他不管不顾的躲进路边停着的一辆汽车里。当时他神经高度紧张,只是匆匆的瞥了车里坐着的那人一眼,便用武力将她强压在身下,然后冷冷的命令道,“不想死的话,就配

“呜呜……”身下的女孩眨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他,郭信从车窗外收回自己的视线,认出了身下的那个女人。她就是柳萌萌。

只是,外面的那帮小混混眼看着已经追了上来。要是被他们那帮人追到了,那他的结果将会非常的糟糕。他再也没多想,一个翻身让那女人骑在身上,然后伸手解开她上身衣服的领子。她的皮肤白皙而滑腻,在那个狭窄的空间里,他不小心碰到她的身子,全身像是被电击过,一阵**。

那群小混混跑过来敲他们车窗的玻璃,他看到了那女孩眼里的惶恐,她全身都在发抖。但他那时就是个混蛋。他什么都管不了,只咬着她的唇辩,在她耳畔威胁她,“如果我被他们抓了,我的兄弟们会把轮轩―遍的。”